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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郑交质左传隐公三年诵读,周郑交质左传隐公三年

周郑交质,源自春秋历史学家左丘明撰写的同名文章。故事的大致意思:西周败亡,各路诸侯勤王东迁洛阳,以郑国表现的最为积极,极力拥护周王室的号召,成就一段君臣佳话。

到庄公执掌郑国时,庄公怨恨周平王提拔虢公,分割自己的权力,造成周王室与郑国的关系处于白炽化状态,为了避免双方发生冲突,才上演一场周郑之间相互交换人质的闹剧。由此,开启先秦时期特有的质子互换制度。

郑国庄公与周王室出现“信任危机”,双方提出互换质子

质子互换制度的产生

质子制度盛行先秦时期,表面来看是地方诸侯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出于相互制约的目的,所达成的一项原始契约。实际上,质子制度背后的成因,有着多方面的因素。

① 农耕经济发展,催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迫切需要一种契约精神维护双方的既得利益

东周时期,华夏文明进入一个经济空前发展的阶段。冶铁技术的成熟,催动铁制农具的推广普及,使得华夏文明进入真正意义上的农耕时代。农耕技术的跨越性进步,让原本荒废的土地得以开垦利用,农业总产量大幅度提升。新开垦的那部分土地很多变成私田,土地私有化逐渐成型,造成一部分新型地主阶级开始萌芽。

铁制农具的普及,使得农耕经济快速发展,新兴地主阶级产生

这些新崛起的地主阶级中,最具有代表的是齐国田氏,晋国的韩、赵、魏三氏,他们往往起家于士大夫阶层,以非法的手段攫取本国诸侯的实权。面对周朝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一方面新型地主阶级迫切需要得到与财富相匹配的权力和地位,又无法通过同样暴力的方式公然自立;另一方面周王室的衰微,失去对辖内各诸侯国的控制,周天子需要得到各路诸侯的的支持,诸侯想要得到周天子名义上的认可。双方只好以“质子”作为筹码,维持短暂的政局平衡。也就是说,质子制度的产生是伴随农耕文明的进步,新兴地主阶级为了保护既得利益,与周天子及诸侯之间达成的一种原始契约。

② 文化上百家争鸣,社会思想由神制转向人制的民本思潮

由商朝到西周时期形成一整套天子“有命在天”的思想,代表着过去“神制”的统治理念,认为君王是按照上天的旨意来管理臣民,臣民必须毫无条件地服从天子的意愿。

伴随“礼崩乐坏”的出现,诸侯之间相互攻伐者屡见不鲜,周朝旧有的宗法体系和“神制”理念被打乱,“天子宁有种乎,兵强马壮者为之”成为各路诸侯之间默而不作的共识。

百家争鸣的出现,使得社会思想由“神制”转向“人制”

社会秩序陷入混乱不堪的局面,一批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知识分子,面对道德沦丧、伦理失纲的现象,逐渐对原有的周礼提出质疑。既然“神制”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必然需要一种更加合理的统治观点出来代替。

各家知识分子不约而同地将视线转移向“人制”的观点。《国语·周语上》记载,虢公喜欢祭祀鬼神,凡事都要依照占卜行事。虢国的知识分子感慨说:

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于民,国将亡听于神。

由此可以看出,老百姓不再相信自商朝和西周时期的那些“鬼话连篇”,由过去愚昧信仰鬼神的思想中,逐渐解脱出来,逐渐地转向对“人本位”的思考。

虢公崇尚“鬼神”,虢国的知识分子深表忧虑

质子互换制度的具体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及王室之间质子交换活动往来频繁,称得上是社会的一种“风尚”。文史学家马非百先生所著《秦集史·质子表》记载说“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凡六见焉”,“战国二百五十四年,凡二十四见”,整个春秋战国时期一共不到500年的时间,一共发生30起质子交换的活动。

参与质子交换的规模更是覆盖所有的诸侯国,根绝有限的资料(仅以左传为参考)显示,交换人质最多的诸侯是郑国,以5次位居榜首;名列第二的是齐国、晋国、宋国分别交换2次;周王室、楚国、鲁国、蔡国、卫国各1次。如此频繁广泛的人质外交,显示出各路诸侯之间的矛盾已经达到积重难返的地步。

春秋战国质子交换通常以“平等性”“双向性”为主,各诸侯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一方肆意挑起战争,以质子作为筹码来相互牵制。还有一种情况是单向的“强权外交”,势力强大的诸侯为了抑制周边不臣服的弱小国家,向他们提出索要人质的要求,或是弱小的国家为了寻求外交保护,主动提出进献人质,以显示出自己结盟的决心。

质子互换制度,一定程度上减少诸侯攻伐乱象

质子制度的影响

① 使得弱者免于亡国。质子制度带来的最直接意义是使得那些弱小的国家,面对强国攻伐的时候,可以作为权宜之计免于亡国的危险。最经典的是宣公二十年,楚国大兵伐郑,眼看郑国的都城将要沦陷。郑国只好委曲求全,派遣使者向楚国以进献人质为礼,请求楚国罢兵。郑国国主郑伯便让弟弟子良跟随楚国“班师回朝”。参见《左传·宣公十二年》如下

国人大临,守陴者皆哭,楚子退师,进复围之,三月克之,潘尪入盟,子良出质。

另外,襄公元年,齐国发动彭城之战被晋国打败,齐国不愿意与强大的晋国为敌,便把自己的太子光交给晋国。从这个层面上来看,质子交互更像是诸侯攻伐中,胜利者向失败者的施加的一种“战争精神赔偿”。

彭城之战中,齐晋对峙

② 缔结同盟,拉拢外交。晋文公作为春秋五霸之一,开创晋国三代基业。传位到晋灵公时,霸主的地位一直没有受到威胁,久居南方的楚国早就难耐寂寞,伺机想要与晋国比划比划。无论是楚国攻打晋国,还是晋国攻打楚国,双方必须向隔在中间的郑国借道。

一方面为了稳住郑国的态度,一方面向周边诸侯国表表姿态,灵公决定与郑国互换人质、缔结同盟,才避免与楚国的一场正面较量。以“质子互换”缔结诸侯同盟,成为先秦时期最有效的外交手段,一定程度上达到抑制诸侯间矛盾点爆发的效果,减少兵刃相接的冲突。

③ 开启春秋“政在家门”的时代。通常意义上讲,质子互换制度的参与方以诸侯国为主体,实际上质子互换的范围十分广泛。不仅是国与国之间,本国内部不同的政治势力出于权力斗争的需要,通常也会采取质子互换的方式,以此达到维系权力平衡的目的。

宋元公与辅政大臣华亥、向宁的权力斗争

公元前522年,即鲁昭公二十年。宋元公与自己的辅政大臣华亥、向宁产生信任危机。华亥、向宁二人为了保全自己,率先发动政变,一举杀死宋元公宠信的公子寅、公子朱等人,将公氏一族全部诛杀殆尽后,华亥、向宁顺利攻入禁宫挟持宋元公。华亥与向宁虽权欲熏天,还不至于胆大到“弑君篡位”的地步。双方处于各自的需要,达成质子互换的协议。参见《左传》记载,如下:

取太子栗与母弟辰、公子地以为质

取华亥之子无戚,向宁之子罗,华定之子启与华氏盟,以为质

此时的质子互换已经由国家高层外交的手段,下沉到本国内部不同政治势力的角逐方式。质子交换原有的诚信契约被打破,具有“恃强凌弱”的性质,沦为势力强盛的一方要挟弱小一方的工具,最终开启春秋“政在家门”的时代。

质子互换制度,为维系先秦短暂的和平局面有着积极的影响

总而述之,由“周郑交质”开启的先秦质子互换制度,是建立在周朝“礼崩乐坏”带来社会信任恐慌的基础上,由于农耕文明生产力的发展和“民本思潮”的萌发所催生的时代产物。虽然从“周礼遗民”的角度来看,质子互换制度是遭人鄙视的行为,但从先秦矛盾激烈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对于维系短暂的和平局面及打破旧有的社会等级制度都有着极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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