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Hello,我是观观,咱们又见面啦
在1983年到1991年间,武汉发生了几十起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一共造成了21人死亡,10人重伤或致残。
尤其凶手作案手法极其残忍,案件性质极为恶劣,公安部下令期限破案。
武汉市公安局会同全国的刑侦和痕迹专家,在经过大半年的努力下,终于把杀人凶手张明高缉拿归案。
后调查得知,张明高没有结婚,作案期间一直单身,从不近女色。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非常喜欢读书,尤其是《孙子兵法》,并以书中一句“善战者,以谋法而战,而必胜。不善战者,以战而不胜,则必败”为座右铭。
如果没有这几年的读书,他无论如何也没有能力在警方的追捕之下,还能 *** 8年之久。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律又狡猾的张明高怎么也想不到,他的犯罪道路竟然被一双鞋而终止。
武汉第一大案
1991年大年初一凌晨1点左右,新年的钟声刚过,武汉街头鞭炮阵阵。
在汉口蔡家田的橡胶厂外,4名值班经警也点燃了一挂鞭炮来欢庆新年。这时,一位路过橡胶厂的路人被炮竹炸到,他张口就骂:板马日的。
这个人就是张明高。
4名经警见他骂人,也反唇相讥,三言两语,双方便厮打起来。最终张明高寡不敌众,只得转身逃走,临走前,他还不忘撂下一句狠话:我要让你们舒服舒服!
仅仅2个小时后,张明高就又返回了橡胶厂,虽然还是只身一人,但这次他做足了准备。携带了“ *** ”式手枪、砍刀、背包带等作案工具, *** 潜入了橡胶厂的值班室。
张明高头戴面罩,只露出一双凶神恶煞的眼睛,死死的扫视着沉睡的4名经警后,随即用枪抵住离他最近的程某,踢醒他道:不许动,把自己的脚捆起来。
等程某彻底回过神来,自己的双手也被张明高用一条绿色的背包带束缚住。接着,另两位值班经警也被同样的方法缚住了手脚。
当张明高捆绑第四名经警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激烈反抗,张明高直接开枪击穿了对方的头部。
其余三人见状,全都慌乱的挣扎起来。已经杀红眼的张明高没有犹豫,冲着三人举起了砍刀。瞬间,三名经警在农历新年的第一天身首异处。
张明高用“斩首”的残忍方式报复了与他仅有一面之缘的4名经警。行凶后,他还将三颗人头带其住处隐藏了起来,后又分别将其抛于下水道、泵站的水中。
在当年,经警通常是大型企业,重要单位里的武装守卫,与一般保安不同,经警属于公安正式编制配置人员,经警被害无疑是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严重挑衅。
此案在当时可谓是震惊汉口,当地居民全都人心惶惶,流言四起,加上之前众多案件都没有破获,公安部直接下令期限破案。
武汉当地的公安机关所承受的压力和非议可想而知。
但凶手动机不明,与死者也没有社会关系,又受限于当时的刑侦技术没有取得什么可用物证,导致此案一时陷入僵局,唯一有用的信息更是让警方不寒而栗。
凶手使用的手枪竟是警察局的被盗枪支!
大半年后张明高才被抓获,而张明高被抓的主要原因是他又“出山”了,还犯下了轰动全国的武汉第一大案。
1991年11月1日晚6点,在武昌徐家棚开个体户的刘民福、楼桂林携带着75000余元烟款回家,行至家门口,突然一声枪响,背着装钱提包的刘民福饮弹身亡。
开枪的人自然还是张明高,他捞起装钱的提包就跑,楼桂林在后奋力追赶,很快也倒在了张明高的枪口之下。
此案发生在居民区附近,正值下班回家之际,四周居民渐渐多了起来。两声枪响足以引起大量群众围观,一些见义勇为的群众尾随追击着张明高,疯狂的张明高直接朝着群众开了一枪致使一名无辜路人身亡。
趁着群众慌乱躲避之际,张明高劫持了一辆自行车仓皇逃离现场。
歹徒在大街上开枪杀人,死者还有无辜群众,这绝对是湖北省第一案!
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警方扩大排查范围,将获得的线索逐一汇聚,模拟出了凶手的画像下发到了数千名户籍、保卫、治安、刑侦、巡逻民警手里:
嫌疑人男,年龄25——30岁,未婚,独居,身高1.67至1.70米,单眼皮,武汉口音,穿绿色“啄木鸟”牌夹克衫,着白色“迪爱多纳”牌旅游鞋。
张明高作案十分狡猾,要么清晨,要么深夜,头戴面罩,开枪后即刻逃遁,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20天后,有群众举报,在辖区唐家湾7号有一个新来的租住户叫张明高,身高1米70左右,自称是个个体户,他的床底下就有一双白色的“迪爱多纳”牌旅游鞋。
当晚9点,警方在房东的安排下,敲开了张明高的房门,12名警察一拥而上,将正欲掏枪的张明高死死按在地上。
至此令整个湖北恐惧8年之久的杀人魔张明高终被绳之以法了。
杀人魔的一生起源于不幸的童年
8年里,张明高杀害21人,受害者均与张明高没什么关系,而张明高也没什么具体的作案动机,可见他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拥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人通常对身边的一切都怀有敌意,对挫折的耐受性很差,脾气暴躁,情感冷漠,惯用严重的暴力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且没有丝毫的不道德感和罪恶感。
反社会型人格在医学上没有明确的病因,目前主要认为是与遗传因素、环境因素以及父母的养育方式有关。
纵观张明高的一生,不幸的童年与特殊的时代背景是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张明高是武汉市人,1963年3月出生,是武汉热水器厂精工车间三级车工,离职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
张明高上面有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和两个妹妹。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家庭一样,张家生活极为困难,孩子又多,一个月下来,只有5毛钱可以买菜。
幼时的张明高经常跟着姐姐在菜场捡垃圾,即便如此,张明高还会经常被其他捡菜的人殴打。穷苦屈辱的童年,对张明的一生都有着巨大的影响。
正所谓幸运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愈,而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
童年的境遇会形成一种潜意识在我们的大脑深处,即便自己意识不到,但在成长的过程中往往会左右着我们的思想和行为。
为了养活一家人,张明高的父亲决定下海经商,然而当时下海经商并不合法。很快,张明高的父亲就被人举报锒铛入狱了。
张明高的父亲入狱后,张明高的母亲靠着微薄的工资撑起了整个家庭,最终因为过度劳累而病倒。
张父出狱后,在一家工厂找到了工作,开始努力赚钱为妻子求医治病,偿还外债,可惜家里还是太穷了,在张明高10岁那年,母亲最终还是永远地离开了他们。
屋漏偏逢连夜雨,张家的悲痛并没有结束。
张明高父亲的工厂为了提高效益,引进了一批先进的装备,但是对于工人的培训却没有做到位,张父和几名工友因操作不当导致了机器坏死。
也许张父不光彩的入狱过往让其余几人找到了甩锅的借口,他们抱团排挤张父,将责任都推到他的头上,就这样张父不幸地成了替罪羊,被逼承担了主要责任,以扣除工资的方式慢慢偿还工厂的损失。
背了黑锅的张父在巨大的经济压力和舆论的压迫之下,精神抑郁,身体也越来越糟,不久便抛下5个儿女早早离开了人世。
姐姐虽然还没有结婚,但仅凭一月24元的工资实在负担不起4个弟妹的生活开销。作为家中的长子,张明高只好被迫辍学,承担起养育弟弟妹妹的责任。
这时的张明高还不到15岁,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找工作极为不易。无奈之下,张明高只好求助父亲的工作单位,要求顶职。但因年龄不满16岁,被拒绝了。
随后张明高又去求助居委会,但根本就没人管他。后经与姐姐的再三努力下,父亲的工厂答应让张明高做临时工,11个月后才转为正式工人。
在转为正式工的过程中,所有相关手续也都是张明高自己跑。
当时的张明高年龄小,人员又不熟悉,按理说,父亲以前的工友多少帮一把才是,但他们对他的困难非但不闻不问,还总一副刁蛮相的在张明高面前阴阳怪气骂他父亲,这让年少时的张明高逐渐滋生出了仇恨的心理。
张父死后,本来还应该有一笔抚恤金发放给张家,但张明高多次讨要未果,后来干脆被告知没了,理由是张父生前搞坏了机器,抚恤金用来赔偿工厂损失了。
越是艰难的生活,越是能看清人性的复杂与善恶。
张明高转正后,父亲生前的一些所谓朋友在见到他时非常的热情,大谈其父为人是如何如何的好,似乎忘了当初致使张父入狱的揭发材料是他们所为。
而每逢工厂开会时,张明高的父亲又都会被当做反面教材拿出来批评一番。
人情淡漠与人性的丑恶让十几岁的张明高愈发地心理扭曲,从而产生强烈的报复念头。
张被捕后回忆:
从此我便产生一种报复的心理,认为父亲是这些人害死的,总是想为父亲报仇。有一天,趁夜深人静,悄悄单位,撬开了档案室,翻出了我父亲的档案,可怎么也找不到害我父亲的人的名单……当时我大脑一片空白,如果我发现批斗我父亲的人,我就要想办法报复他。然而,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我父亲的档案里什么也查不到,报仇的目的落了空。
但他并没有停止报复的想法,反而因此厌世对整个社会都充满了敌意。
他曾在日记里写道:
因此我要杀人,不论是谁,碰到我的枪口谁倒霉,杀一个就解恨一次!
有一回,张明高在街上看见有人用自制的手枪打狗,一枪就打死了。想要报复社会的张明高赶忙打听这枪是怎么做的。
对方随意说道,有钢材钢管就能做。
张明高头脑灵活,为人聪明好学,只将对方的手枪仔细研究了一下,便直接用车床的材料复刻出了一把土铳。
此后三年,他又试制了第二把和第三把更加小巧、威力更大的手枪。
期间,他还骗取姐夫的猎枪火药购买证购买了无烟火药,自制了土铳弹药。
有了枪,有了弹以后张明高就开始有意的训练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意志,为克服用枪杀人的恐惧心理做准备。
感觉时机成熟后,张明高展开了“杀人练胆”的试枪计划。
1983年12月,张明高趁夜深人静时在外寻找目标,这时他发现一名中年人与自己走的方向一致,于是张明高悄悄的跟上对方,对着他的后脑就是一枪,那人当场倒地。
当年摄像头并不普及,周围也没有目击者,张明高与受害者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这起案件成了长达8年的一个疑案。
这是张明高第一次杀人,还比较慌乱,对土铳的杀伤力也没有很好的了解。于是,他又在1984年2月,1987年4月、12月,1988年8月等5次分别在江汉、江岸两城区进行杀人试枪。致使3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1人轻伤。
经过这一系列的测试,张明高认为土铳效果差,主要是换子弹麻烦,而且杀伤力也不够大。于是他将目光盯到公安派出所的警用枪支。
1989年12月10日凌晨3时许和1990年1月9日凌晨3时许,张明高分别翻窗窜入武汉市公安局鲍家巷派出所和汉中街派出所,盗得“五四”式手枪二支、“ *** ”式手枪一支,子弹160余发,电警棍四根,C2005对讲机一部,人民币12200余元。
在得到3支警用手枪以后,张明高大喜过望,又开始残忍的试枪。
盗得警用“五四”式手枪后的第二天,湖北省新华印刷厂27岁的工人张克利倒在了血泊之中。
没一会儿,又是一声枪响,卖早点的19岁小贩,一头栽倒在渣滓桶上,再也没能站起来。
1990年11月13日凌晨5点,张明高在东堤街124号门前,持枪将宋某打死;
1990年4月19日晚9点,张明高持“ *** ”式手枪,在江汉区民族路,向两名拿着货款的某自行车厂业务员射击,将2人打死,劫得密码箱1个;
1990年5月11日晚9点,张明高持“五四”式手枪,在汉正街将黄某兄弟二人射杀,劫得密码箱1个。
这时双手沾满鲜血的张明高突然意识到,报复社会这种大事,自己单枪匹马能力有限,于是他又开始寻找“志同道合”的同党。
对同党的物色,他还自有一套歪理,那就是结婚的不要。毕竟有老婆孩子的人是不敢当亡命之徒的。
最终他找到了宋建廉、熊宗壁、彭毅三人,将其吸纳进来成为团伙。张明高还对他们进行了培训,要他们明确“目的”,以 “事业”为重,要他们克服种种弊端和丑恶习惯,并向他们传授了用枪方法。
从1990年1月至1991年11月,张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经密谋策划后,多次窜至汉口扬子街服装市场,窥测个体经营者的活动,选择抢劫杀人对象。
这期间,汉口扬子街、汉正街、清芬路的个体户们先后受到张明高这伙头蒙“狗钻洞”、手持枪支的暴徒的洗劫,劫走金银首饰等财物价值十几万元。闹得个体户们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虽然张明高自认连续杀人抢劫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复仇计划做准备,但他在抢劫的行为上并无收敛。
特别是在杀害4名经警后,警方大半年都没有抓到他,这让张明高的胆子越来越大,行动也愈发猖狂,最后一次抢劫时更是破天荒的选择在傍晚的大街上开枪。
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直到被就地正法,张明高的复仇计划也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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