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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3月15日,广东省 *** 发布《关于印发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今年,广东将为市民送上“民生大礼包”,涉及10个方面43件实事,每一件都明确了职责分工,确定了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其中,省司法厅在筑牢校园安全、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等三项工作中有分工。
广东省人民 *** 关于印发2022年
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1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 *** ,省 *** 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已经省 *** 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省十件民生实事是省 *** 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按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指定分管领导抓落实,并安排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各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担当作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围绕省十件民生实事及分工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涉及具体量化指标的,原则上应将工作任务量细化分解到季度、月份,于3月15日前报送省 *** 督查室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每月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进度落后的,及时予以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由省 *** 督查室按月汇总报告省领导,按季度向全省通报。省十件民生实事纳入省 *** 重点督办事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与省直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广东省人民 ***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分工方案
一、提供优质基础教育,努力让学生“上好学”
(一)支持市县集中财力办好基础教育。
工作任务:将16所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和5所省市共建高校办学体制调整为省属,由省级财政保障,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集中财力加大基础教育投入。
工作措施:推动出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调整实施方案》,明确调整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事项、配套政策和实施步骤等。推进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惠州学院、嘉应学院、肇庆学院5所高校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制定等办学体制调整配套工作落地落实。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二)扩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
工作任务: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约50万个,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公办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
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学位建设督查机制,建立学位建设台账,每季度统计一次全省学位建设情况,通过数据监测、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地完成年度学位建设任务。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与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与各地签署学位建设责任状,全面部署学位建设工作。将学位建设情况纳入市县级人民 ***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时下拨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将学位建设情况纳入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考核激励机制。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三)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学水平。
工作任务: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结对双方互派教师、校长和教研员支教跟岗2700人,开展骨干教师、校(园)长省级示范免费培训1.6万人,市级开展辖区内教师免费轮训3.4万人,县级组织教师免费培训11.9万人。
工作措施:印发互派支教跟岗人员选派通知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召开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会议,部署实施支教跟岗和全员轮训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指导各地(高校)积极、有序开展支教跟岗和全员轮训工作。做好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创,提升支教跟岗和全员轮训质量水平。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
工作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服务时间100%达到“5+2”。
工作措施:提高课后服务吸引力,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统筹用好科普、文化、体育等方面社会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增强课后服务有效性、吸引力。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制定课后服务收费、教师取酬管理等政策,督促各地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五)筑牢校园安全。
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校园护园行动,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安全防范建设。
工作措施:由省教育厅与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签订《广东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推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开展校园安全调研指导,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安全专家队伍体系,实施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创建考评工作。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二、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增强服务可及性
(六)提高补助标准。
工作任务: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631元、286元提高到653元、3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83元提高到1949元,分散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每人每月1227元提高到1313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1元、243元提高到188元、252元。
工作措施:以省 *** 名义印发本年度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指导各地市制定并印发当地低保提标文件,完成本年度低保提标补发工作。印发2022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省级指导标准文件,要求各地按“不低于当地2022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2022年度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并完成补发工作。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省级和本地区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标相关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印发《关于2022—2025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修订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办法》,并督促指导各地相应制定印发本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文件。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扩大救助范围。
工作任务: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并做好宣传工作。召开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和职责分工。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
(八)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覆盖。
工作任务: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直聘社工深入村居,提供政策落实、物资救助等专业服务。
工作措施:印发《“双百工程”社工站业务工作指引(第一版)》,稳步推进“双百”社工招聘、培训、督导等工作。召开“双百工程”推进会,全面总结“双百工程”进展情况,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双百工程”联席会议,通报2021年工作情况,部署2022年工作。指导各地推进“双百工程”核心示范站建设,组织“双百工程”全覆盖验收工作。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配合。
(九)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工作任务: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欠发达地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总数不少于6万件。
工作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快《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工作。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提升法律援助律师的平均水准。贯彻落实我省刑事、民事、行政、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等四个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标准,做到应援优援。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修订我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细则,持续将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广东考核。实施《广东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开展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采取以案释法等形式讲好法律援助故事,提高《法律援助法》和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分管省领导:王志忠
部门分工:省司法厅牵头。
三、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十)深入实施“三项工程”技能培训。
工作任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3.8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技工院校招生19.8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6万人次以上。
工作措施:分解下达“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训目标任务,强化调度研判和工作指导,推动培训提质增效。印发《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健全招生简章审核备案制度,不断提升招生工作实效。全力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组织开展第五届粤港澳大湾区“粤菜师傅”技能大赛和第二届“南粤家政”技能大赛。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实施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与人社部合作,以新产业工人为重点群体,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整体提升新产业工人技能水平,推动劳动力资源与产业同步升级。
工作措施:深化部省合作内容,研究制订《新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强与人社部合作,推动建立广东职业标准开发直通车机制,加快开发我省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能力考核项目等评价标准。深化企校合作,加强新产业工人培养培训。构建产业导向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推动企业积极开展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扩大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十二)增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帮扶。
工作任务: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万人以上,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万人以上。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暨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部署做好2022年就业工作。深入实施3.0版“促进就业九条”,适时优化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举办2022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南粤春暖”“金秋招聘月”“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修订完善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分管省领导:王曦
部门分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强化疾病预防和就医保障,提升卫生健康水平
(十三)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
工作任务:为全省90%以上县区中具有广东省学籍新进入初中一年级、14周岁以下未接种过HPV疫苗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有效预防宫颈癌。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适龄女生人 *** 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落实2022—2024年新增约6亿元用于HPV疫苗免费接种工作,指导各地做好相关资金入库准备工作。召开广东省适龄女生算申报、资金入库,以及疫苗采购、配送、分发等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
(十四)落实门诊医保共济。
工作任务:开展普通门诊医保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工作措施:举办全省培训班,指导各市按要求抓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建立门诊共济保障实施进展调度机制,要求各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召开门诊共济保障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市加快出台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医保局牵头。
(十五)充实农村卫生人才。
工作任务:订单定向招录培养2000名以上户籍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本科、专科医学生,补助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工作措施:制定县区招生指标及定点院校招生计划,做好经费分配方案。出台实施工作方案,下达招生任务,明确定点院校,并提出招生和培养相关要求。指导各地及定点院校做好定向就业协议签订工作,以及做好当年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分管省领导:张新
部门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配合。
五、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十六)攻坚村内道路建设。
工作任务:除纳入搬迁、撤并、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和常年无人居住户的村外,实现全省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的自然村内干路路面全面硬底化。
工作措施:组织各地市制定农村村内道路建设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市在全面调研摸底基础上,对村内干路建设工程量、任务目标以及所需资金量进行研究细化,确定建设时序并制定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开发“广东省农村村内道路建设管理子系统”和“村路通”微信小程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摸排工作效率。将村内道路建设工作纳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畴,开展定期调研和不定期暗访。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配合。
(十七)开展农贸市场改造。
工作任务:完成55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工作措施:印发《2022年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全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民生实事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精准施策,按时高质完成农贸市场改造任务。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
(十八)建设美丽圩镇。
工作任务:全省所有圩镇达到宜居圩镇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圩镇。
工作措施:加强技术支撑,编制印发《广东省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指引》。加大技术指导,组建省级专家团队定期赴乡镇现场指导。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建立项目库。常态化开展工作督导,定期印发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组织开展美丽圩镇建设考核评价。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电网公司配合。
(十九)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
工作任务: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新增1000个以上自然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省农村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新增完成整治30个面积较大的农村黑臭水体。
工作措施:印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日常调度、技术指导、检查督导,全面开展治理工作成效评估。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配合。
(二十)整治农村削坡建房风险。
工作任务:开展全省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边坡整治28829户,累计完成全省66391户存量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
工作措施:按月收集整治进展,定期印发通报。组织粤西片区现场培训会。委托第三方开展2021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2022年度工作指导核查。根据第三方指导核查发现问题,组织落实整改。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十一)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工作任务:招募选派4000名青年志愿者到欠发达地区基层一线从事2-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
工作措施:印发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工作推进安排、实施规模、推进时间、相关责任主体、优惠政策等,明确由省、市两级财政提供经费保障。印发项目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单位职责相关文件,建立省、市、县三级工作协调机制,压实各级管理责任,强化志愿者日常管理。统筹各地市、各高校做好招募宣传、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招募指标。省级层面做好统筹指导及检查督促等工作,对接省外高校招募优秀毕业生在粤服务。健全志愿者后续服务、就业促进等工作机制。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
部门分工:团省委牵头,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配合。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住绿水青山
(二十二)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各地治水治河,补齐水安全、水环境短板,抓好河流保护和生态修复。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河长制暨水利工作会议,部署万里碧道建设有关工作。将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地级以上市,并在组织领导、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筹措和建设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印发相关工作激励实施办法,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召开全省万里碧道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各市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省委、省 *** 对万里碧道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碧道+水上运动”发展,探索水经济发展新模式。加大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覆盖21个地市的碧道建设实地督导,将碧道建设工作作为河湖长制考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力争2022年新建成碧道1800公里。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河长办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配合。
(二十三)开展高质量水源林建设。
工作任务:推动宜林荒山造林和重点水源区域的疏残林、灾损林分、低效林分改造,建设高质量水源林101万亩。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造林完成任务上图和2022年造林计划上图工作的通知》,将高质量水源林造林任务纳入国家重点造林任务范畴,并要求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将高质量水源林建设作为重点工程纳入全省营造林生产计划,并将建设任务细化到县。于4月份召开全省推进春季造林绿化工作视频会议,督促各地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科学造林,加快建设进度。于10月份组织开展高质量水源林造林结果上图工作。于11月份组织开展高质量水源林建设情况核验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
(二十四)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
工作任务:完成矿山石场治理复绿3000亩以上,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工作措施:于2022年第一季度召开全省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全面推进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压实各地责任,细化任务要求,推进工作落实。完善省直部门议事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保障任务完成。出台《广东省2022年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实施方案》。组织对各地矿山石场治理复绿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发掘矿山石场治理复绿方面好的经验、技术、成效及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力量支持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配合。
(二十五)开展“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专题活动。
工作任务:开展10场以上环保专题宣讲活动,为1000家以上企业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服务和重点企业“一对一”技术服务,派发专题技术汇编10000册以上,建成10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示范单位。
工作措施:印发“送法规、送技术”服务企业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挑选重点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讲。对全省现有省级环境教育基地进行摸查评选,确定公布示范单位名单并做好宣传,指导示范单位推进创建工作。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配合。
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
(二十六)传承优秀文化。
工作任务:新增10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实施3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
工作措施:按程序审核公布第八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研究确定对3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传播并予以资金支持。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会场活动等省内外非遗展示展演推广工作,加大对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力度,促进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传播。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二十七)用好红色资源。
工作任务:开展80处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
工作措施:贯彻实施《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工作和第一批革命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健全省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公布革命遗址名录。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展览精品,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评定一批红色旅游名镇。组织开展“全省红色讲解员大赛”、“广东省首届红星讲解员大赛”、“红动古道绿动乡村”自驾游等系列活动。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委党史研究室,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配合。
(二十八)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工作任务:支持修复一批历史建筑和不动产文物,新增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规范设置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
工作措施:安排省财政资金补助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项目。印发《关于报送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项目2021年情况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持续跟进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建设情况。出台文物保护利用措施,实施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核定公布第十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各市按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制作要求和挂牌指引手册》要求,加快规范设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牌。组织对各市历史文化街区标志牌设置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二十九)实施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工程。
工作任务:开展全省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建立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和监测量化指标体系,重点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制作并悬挂全省统一的古树名木保护牌,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电子信息数据库。开展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和监测研究,建立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和监测量化指标体系。实施一级古树和名木视频监控工程,重点对全省828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视频监控和保护。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林业局牵头,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三十)推动体育设施开放。
工作任务:增加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数量。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要求。开展全省群众体育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群众体育干部和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评估,监督各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推动各场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体育局牵头。
(三十一)加大群众文化品牌活动惠民力度。
工作任务:开展重点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云上直录播50场,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线上资源。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补助资金安排情况的通知》,将重点群众文化品牌活动纳入“看直播”服务建设。对云上直录播50场活动加强业务和技术指导,确保每场直录播按时高质开展。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三十二)深入开展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巡回展览。
工作任务:组织优秀展览到全省县(市、区)级博物馆和基层社区进行巡展200场,使基层及偏远地区的群众看到不同类型、不同形式和不同文化内容的展览。
工作措施:组织广东省流动博物馆共45个展览在全省巡回展出,其中实物展15个、图片展30个,包括历史文化、艺术、自然科普、爱国主义教育等类型。开展巡回展览200场,其中在县(市、区)级博物馆展出不少于190场,进基层社区、企业不少于10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
部门分工: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八、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交通安全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控,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三十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完成不少于65万批次食品抽检任务,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全省不少于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以蔬菜类、水产品类和肉类为主的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全年完成不少于800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
工作措施:印发《2022年全省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市食品抽检任务量、季度目标、工作要求等。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会议,要求各地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通报各地食品抽检工作推进情况。印发《2022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明确各市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量、工作要求等。指导各市完成快检试剂采购并开展快检,组织开展快检监督和质量评价工作。定期通报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推进情况。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配合。
(三十四)强化药品安全监管。
工作任务:完成药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000批次,省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工作措施:印发《2022年广东省药品抽检工作计划》,明确完成药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5000批次,省内生产的国家集中招采中标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召开全省药品抽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抽检工作,明确具体抽检要求,并做好抽检人员业务培训。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药监局牵头。
(三十五)加强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建设72个、228条车道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完成116个治超卸货站场建设。
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治超卸货站场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公路不停车监测点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将全省治超卸货站场建设及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个地市,并提出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完成时间。科学合理制定省级资金补助分配计划。成立治超站场(点)建设专项工作督导组,制定建设进度时间表,对全省治超卸货站场和超限车辆电子抓拍监控设施点建设及资金预算执行工作进行督办,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地于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运用科技手段推进督办工作,从“规划立项”“建设施工”“接入使用”三个阶段实施全省项目建设的全流程管理,对建设缓慢的项目“亮灯”提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定期对建设进度进行通报。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
部门分工: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三十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工作任务:获取2400多万栋房屋建筑、53774处公共服务设施、8676家重点企业、24万公里公路道路、1.5万座桥梁、5万公里供水管线、700个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码头泊位、17300宗水利工程、1400公里三级及以上内河航道等重要承灾体信息,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措施: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内容、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并落实工作经费。组织开展普查技术培训,重点培训普查工作各项任务的工作流程、实施步骤、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方法以及成果汇交形式。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摸清普查对象的数量、分布和规模,准确界定普查对象的普查方式及填报单位。开展全面调查工作,组织各地通过档案查阅、实地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获取普查数据。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成果汇总工作,对普查成果进行多层次、多角度成果分析,编制综合风险普查成果报告。
分管省领导:张虎
部门分工: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配合。
(三十七)推动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工作任务:对400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恢复蓄水量3.6亿立方米、灌溉面积134.8万亩、保护人口303.7万人。
工作措施:加强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质量巡检,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严抓工程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和使用审查,保障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项目验收时同步验收水库工程管护设施,解决长期管护硬件不足问题。力争2022年底前实现32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建设,8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前期工作。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水利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九、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安居保障水平
(三十八)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工作任务:推动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间)。
工作措施:分解下达2022年全省各市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的地市及时进行通报、提醒。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十九)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工作任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
工作措施:通过培训、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高质高效完成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引》,聚焦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改造、推广“EPC+O”一体化模式、加强物业管理等重点内容,形成我省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四十)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
工作任务:对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市县台账建档率达100%,并制定整治方案。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在全省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对地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对各地不同类型的燃气场站及设施开展第三方安全评估,督促企业常态化抓好安全防范。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十、深化“数字 *** ”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十一)拓宽跨省通办业务范围。
工作任务:实现群众就医、求学、养老、户籍业务等100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推动50项高频政务服务在港澳地区“跨境通办”。
工作措施: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方案》。梳理发布2022年高频“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对通办事项业务规则、办理标准、技术支撑等进行全面分析,着力解决规则限制、现场核验材料原件、核验办事人身份、采集指纹、现场鉴定、现场询问办事人真实意愿等难点问题,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跨省可办、跨省好办。建设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专区,提供搜索、办件查询、好差评等功能;建设泛珠三角区域事项管理中枢,实现跨省通办事项集中展示、动态管理。梳理内地与香港澳门“跨境通办”高频事项清单,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工作机制,推进一批高频事项实现“跨境通办”。建设全省统一跨省通办支撑系统,与国家、跨省通办合作省份、省垂、地市相关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现事项、办件、证照等数据共享。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二)推进高频事项“一网办、一次办”。
工作任务:在全省各级推出1000件“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推出50项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
工作措施:推进出生、学习、就业创业、工作、社保就医等高频“一件事”在21个地市落地实施,实现全省全覆盖。升级广东政务服务网的“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优化“一件事”的场景化导办问题设置,调整办事指南展示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优化省事项管理系统,升级完善“一件事”导办、服务效能统计等功能,助力部门提升办事指引精准度,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好办、易办。在教育、民政、企业服务等领域,梳理出常用的高频事项清单,推进统一身份认证、证照免提交等应用,再造、简化业务流程,优化申办受理系统,深度探索电子表单、材料复用机制和技术支持,推动实现“一网办、一次办”。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
(四十三)加强基层服务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部署超2万台“粤智助” *** 服务一体机,在全省行政村全覆盖,实现群众办事不出村;完成数字 *** 线上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政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
工作措施:继续深化政银合作,在全省行政村和镇(街)累计部署超过2万台“粤智助” *** 服务自助机,实现全省行政村和镇(街)全覆盖。不断丰富“粤智助”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各级新增上线100项以上的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打响“粤智助”服务品牌,实现服务群众累计超过1500万人次,业务办理量超过4000万笔。召开全省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对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改造工作进行部署,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将年度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建立政务服务大厅适老化适残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印发数字 *** 线上服务平台适老化、适残化改造指引。
分管省领导:孙志洋
部门分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省农信联社配合。
文章来源 | 广东省人民 *** 门户网站、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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