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在现实中,每天出现的矛盾总是不断,要解决这些矛盾,少不了相互之间争论两句,大家都已经司空见惯,可有些人,却不然,在处理一些矛盾时,总容易走极端。
沈阳发生的这起2死7伤案,可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稍微性格随和一点,多考虑一点,就不会发生如此恶劣的惨案,如今罪犯的本来面目被揭穿,说明,很多恶性案件的发生,还是与犯罪分子的本质有关……
七月十四日,网络中传出沈阳发生恶性刑案,一名61岁的超市员工在销售猪肉时,因与顾客发生纠纷将其砍伤,随后又在逃跑过程中,砍伤多人,造成两死七伤重大血案。
同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发布悬赏通告,称七月十四日上午,苏家屯区中兴街道管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经侦查,犯罪嫌疑人田长录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告中显示,罪犯田长录现年已经61岁,系吉林省梅河口市大湾镇二龙村六组人。通告中对罪犯穿戴都进行了描述,同时并对提供有效线索帮助抓住罪犯的人给予5万元奖励。
而从另外一份警情通报看,罪犯所在超市为沈阳大东区某生鲜超市,田某系该超市肉食柜台员工,由于在销售猪肉过程中与前来买肉的顾客发生了纠纷,结果田某竟然抄起刀将顾客砍伤,随后逃跑中,又持刀扎伤8人,导致与其发生纠纷的顾客和另外一名群众因受伤过重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
凶手逃跑后,当日悬赏五万元人民币缉拿,七月十五日,悬赏金额由五万增加到十万。
还没等到有人举报罪犯田长录的行踪,七月十五日下午六点左右,警方在对田进行搜捕过程中,就发现了污水井里的田某的尸体,根据勘察判断,系田某作案后自感罪孽深重,跑到该处自杀身亡。
据超市监控和目击者反应,犯罪嫌疑人田长录在当天销售猪肉时,前来购买猪肉的顾客吴某某因质疑他的猪肉不好而发生纠纷,本来,顾客觉得不好,田只要简单解释两句不予理会就没事,但本就性格暴躁的他却提起了刀,作出了粗暴的行为。
超市内其他员工看到田的粗暴行为,本以为都是熟人因此上前劝阻,结果,田竟然将前来劝阻的刘姓员工也刺伤,在随后的逃跑中,田还作出抢夺路人手机和钱包行为,并将一辆汽车车主砍伤后抢走汽车……
如果说,在超市与顾客发生冲突作案杀人属于一时怒起,而后面扎伤无关群众多达8人并致1人死亡,就完全是丧心病狂了!
很多人不理解,现在的猪肉已经不贵,就是一头猪的肉也不过几千元,何况顾客说不好看不上,不卖给他就得了,何必去费口舌呢?可只要提刀,不仅性质变了,而且结果也一发不可收拾了,伤害了众人,自己的命也没了……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事实上,犯罪嫌疑人田长录早在2016年就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五个月,缓刑八个月,而犯罪起因也是因为在乘坐公交车时与公交车乘客发生口角而出手 伤人啊造成的结果,显然,田长录的个性中,就具有残暴和凶恶的一面。
笔者纵观所有的恶性案件中,都发现一个铁定的规律,绝大多数的恶性案件中,罪犯在心理素质、个人本性上,都有残暴、争强好胜以及凶恶的一面,在发生纠纷时,这种人很易情绪激动,并且,一旦作出极端行为,就会毫无节制,任性而为。
所以,笔者个人认为,在超市、商场、公共服务场所选择用工人员时,还是应该多做一些了解,对态度恶劣、性格暴躁、犯有前科的人还是要尽量谨慎聘用,毕竟,在处理问题和纠纷时,性格暴躁的员工,是很难圆满处理问题的。
不过,据网友反映,在沈阳一带,超市里购物基本上都是由卖家直接给你,不允许任意挑选,质量好坏都是由卖家说了算,这就让笔者难理解了,在咱们大西南这边,超市购物可是完全由顾客任意挑选,想买就买,甚至剥皮抽筋也不见怪,就是在小摊小贩处买东西,也是必须能够挑选才有生意,否则,不人性化的超市可没有人愿意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