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交汇点讯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正在开展环境质量“提质增优”六大行动。为巩固专项执法行动效果,扩大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震慑效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汇总近期执法检查发现的10个典型案例,予以集中曝光。
案例一:徐州市贾汪区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1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2号煤堆场已建设物料大棚,堆场两处进料口均无任何降尘抑尘措施,地面有明显的进料痕迹。整个堆场仅装有4个雾炮降尘装置,其中东北角雾炮装置已损坏,无喷淋效果;现场检查时西北角和西南角雾炮均未开启。堆场西侧有多处敞开口,粉尘可通过敞开口向外界无组织排放。翻车机房未生产,厂房半封闭,大门处喷淋设施部分喷淋头损坏,机房内除尘喷淋两个水箱内均无喷淋水,水箱磁性液位计均已损坏。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二:泰州靖江市某码头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12日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新入场煤炭覆盖不到位,部分作业区域喷淋装置未开启,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检查还发现,该单位实际建有门座式起重机15台,2021年吞吐量超过3000万吨,远超自查报告备案的门座式起重机10台、年吞吐量800万吨的生产规模。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三:淮安市淮阴区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2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码头正在进行煤炭装卸作业,煤堆场大门北侧喷淋设施未开启。煤堆场西侧防风抑尘网破损严重,仅剩25%。码头地面冲洗水未有效收集,码头围堰存在排水孔,现场有地面积水正在排放。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四:盐城东台市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8月2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部分灰渣露天堆放在锅炉房南侧;固废堆场周边有部分灰渣扬散,堆场北侧露天堆放有大量废布袋。检查还发现,该单位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废水未按照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五:泰州市高港区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2日检查发现,该单位5号、8号煤场堆放的原料煤已超出大棚覆盖区域约5米,5号煤场超出部分未覆盖,8号煤场超出部分覆盖的塑料膜已损坏。煤场周边地面洒落大量原料煤,附近雨水沟内积尘较多。部分粉煤灰堆放在运输廊道下方的绿化带内,无三防措施,未及时入库。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六:徐州邳州市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3日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燃煤露天堆放在储煤大棚外,未完全覆盖。储煤大棚西侧大门未关闭,燃煤输送带密闭棚部分区域已破损。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七:苏州太仓市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8月25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西侧有一处废料破碎区域,露天堆放大量石膏废料,无覆盖、遮挡、喷淋等减少粉尘排放措施,地面道路积尘严重。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八:淮安经济开发区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2日检查发现,该单位验收报告要求桥式抓斗卸煤机采用湿式喷雾抑尘措施。检查时煤料堆场未完全密闭,正在使用桥式抓斗进行卸煤作业,配套的喷淋设施未开启。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九:盐城市射阳县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9月4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燃料堆场西北侧堆放的部分物料未苫盖,堆场部分防尘网已破损。检查还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要求对生活污水、厂界废气、雨水排放口等开展自行监测。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案例十:泰州市高港区某公司涉嫌扬尘排放污染环境案
8月21日检查发现,该单位物料堆场未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6座料仓内均有物料堆存,配套建设的喷淋设施无法正常使用,部分物料露天堆放在料仓和上料口之间,未采取苫盖等降尘抑尘措施。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立案调查。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