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我们都知道,大秦的崛起,和重用法家有关。法家,是一个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的流派,在法家思想影响下的国家,通常以刑法严酷著称。
包括秦始皇在内的历代秦王,均以滥用酷刑而著称于世。甚至发展出了枭首、车裂、腰斩、磔、剕、宫等等酷刑。秦始皇被称为暴君,和滥用酷刑不无关系。
然而,有一种据说是秦始皇亲自发明的刑法,连和他有不共戴天之仇的儒家都比较推崇,一直流行到清末才被废弃。一起来看一下。
令人闻风丧胆的秦朝十大酷刑
法家是一个手段十分残酷的流派。它给秦国设置了非常严格的条条框框,如果有人触犯,将给以十分严厉的惩罚,以震慑民众。在此基础上,一些令人闻之色变的酷刑被发明出来,包括腰斩、磔(将犯人分解)、车裂(五马分尸)、族刑(灭三族)、戮(虐杀)、黥(在犯人脸上刻字)、劓(削掉鼻子)、斩左趾、宫刑、镬烹(就是下油锅)、活埋等等。
这些酷刑,光看名字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更别说还有梳洗这种极其反人道的刑罚。这个梳洗,可不是梳头洗脸的意思,而是在犯人清醒的状态下,用铁刷子刷犯人的身体,一层一层把肉刷光了,才能处死犯人,非常的痛苦。
不得不说,秦始皇的滥用酷刑,虽然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但也让秦国保持了高效运转,为它的崛起奠定了基础。
这条刑罚被后世广泛继承
然而,除了以上这些酷刑,秦朝还有一条比较另类的刑罚。根据《秦律》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用现代的话理解,就是如果有人当街做杀人、抢劫等违法勾当,他周围一百步以内的人,要是不上前帮助受害者,而是在那儿看热闹,那就是犯法,要缴纳两套盔甲作为罚款。
据说,这条刑法据说是秦始皇亲自发明的,目的当然是震慑宵小,减少犯罪率。
事实证明,这是一条非常有效的刑法。以后的各朝各代,基本上都继承了这条律法。比如在唐朝就对这条律法进行了发扬创新,当街不救援的人,不仅要罚款,还要挨板子。但如果抓住盗贼,还可以拿“提成”——官府把被偷物品按一定比例奖赏给抓贼者。
到了明朝朱元璋时期,帮忙抓贼的人如果抓到一定数量,还可以当上官呢!
咱们中华民族素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助人为乐”等传统。从某种意义来说,这条律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催化作用。
有现代学者呼吁恢复这一律法
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由于种种原因,人际关系越来越冷漠。助人为乐的传统慢慢成了过去式。
于是也有一些学者呼吁,建议通过适合国情的方式,恢复这一古老的律法,让社会风气好起来。比如前些年设立的“见义勇为奖”,也是这方面的尝试。
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路上看到不平事,不是不想帮,也不是没能力帮,也不是想拿什么报酬,但就是怕帮了忙,反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麻烦!
与其恢复这条古老的律法,不如完善整个体系的建设,不要让好人流血又流泪,各位朋友认为呢?欢迎大家留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