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小邹长期游手好闲,从来没有找过一份正式的工作,没钱就伸手向父母要,是典型的啃老族。不仅啃老,小邹还喜欢喝酒,经常喝醉后在家里跟父母吵架,甚至动手打父亲。老邹实在无法忍受儿子啃老和发酒疯,于是决定把儿子除掉。一天晚上,老邹以拿钱为名约上小邹,用铁锤锤死儿子。近日,昆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老邹13年徒刑。
下定决心把儿子杀掉
65岁的老邹是昆明市毛纺厂的退休职工,家住毛纺厂附近。让老邹恼火的是,他有个不成器的儿子小邹。小邹36岁了,没成家,没正式工作,长期在家啃老,没钱就伸手向父母要,喝酒后常回家跟父母吵架。老邹说,他们的家庭条件很普通,儿子不仅啃老,喝完酒甚至还会打他。而他和老伴都对儿子长期不工作有意见,家庭矛盾突出。
“我实在是忍受不了儿子的种种恶习,就想找个机会把他杀了,免得给家里带来烦恼。”老邹在供述中说,儿子每次酒醒后都说要改,但从来没见儿子有所改变。
老邹说,2017年10月18日,他下定决心把儿子杀掉。
“有个朋友差我500元,朋友说晚上8点半才能拿到钱,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到大观河航运码头去找他拿钱,拿到后给你400元。”老邹说,他说这些话是为了骗儿子跟他一起出去。
“你先到楼下等我,我等一下就下楼一起去航运码头拿钱,不要让你妈知道。”当天傍晚7时许,一家人吃过晚饭。老邹趁妻子在厨房洗碗时,让儿子先下楼,他悄悄在家里找了一把锤子别在腰上,下楼和儿子一起走路到航运码头水闸处。
作案后坐公交车回家
看见大观河边有几个人在钓鱼,老邹感觉不好下手,于是让小邹坐在桥头等一下。
小邹坐了10来分钟,老邹都没找到机会下手。过了一会儿,老邹让他再往前面走走,走到财经商贸学校围墙处,那里很黑,老邹决定就在这里动手。
他叫儿子一起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小邹坐下后一直玩手机。
当晚8时20分,老邹趁儿子没注意,拿出锤子绕到儿子身后,双手持锤砸了儿子头顶两下。随即,小邹向右边倒下,倒地后很快就没再动弹。
随后,老邹拿着锤子走到路对面,把锤子丢进大观河,然后返回原地,想把儿子拖到路对面丢进大观河。但由于大观河护栏高,老邹试了几次都没成功,于是丢下小邹不管了。
之后,老邹坐着97路公交车回家了。
回到家里,老邹看到自己的衣服、裤子、鞋子上都有血迹,于是把裤子和鞋脱下来清洗,洗后挂在阳台上晾晒。虽然衣服上也有血渍,但老邹只用毛巾擦了擦,就放在自己的床边。
老伴出具书面谅解书
2017年10月19日凌晨2时40分,胡某开车路过伍家堆村财经商贸学校后门,看到一名男子睡在河边,以为是醉酒者,想着天太冷不安全,于是打电话报警。
随后,胡某拦下后车,和司机一起走过去看倒地男子的情况,发现其头部受伤,旁边还有一摊血、一串钥匙和一件外套。几分钟后,民警和120赶到现场,将男子送医。凌晨4时许,小邹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小邹的母亲杨女士证实,儿子小邹爱喝酒,基本每天都要喝,喝了之后就会发酒疯,还经常和父母吵架。儿子和老伴的关系很不好,案发前一个星期,因为儿子不找工作,父子俩还吵了起来,老伴打了儿子头上两巴掌,儿子没还手,只是大叫。
案发后,民警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2017年10月18日傍晚7时许,老邹和小邹父子从家中一同外出。民警认为老邹具有作案嫌疑,遂将老邹传唤至派出所配合调查。
次日,老邹供述了自己杀死儿子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民警将凶器铁锤从河里打捞起来。
小邹被杀后,杨女士对老伴的杀子行为给予了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请求酌情从轻处罚。
故意杀人获刑13年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老邹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根据在案证据证实,被害人长期酗酒在家闹事的行为,对家庭矛盾的引发具有激化作用,法院在量刑时,对案件起因予以酌情考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系因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案件性质及事实、证据,结合老邹的认罪悔罪态度、犯罪行为和情节、人身危险性以及家属谅解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等情况,对老邹作出罪责刑相适应的处罚。于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老邹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