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书画家沈治平个人简介资料(沈治平字画),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书画家沈治平个人简介资料(沈治平字画)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书画家沈治平个人简介资料(沈治平字画)

提要:关于上海有正书局石印《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底本即戚蓼生序本之来历,学界主要有俞明震、夏曾佑两说。俞说出自黄乃秋、王瀣、陈寅恪、俞大纲、俞大维,采信者较多;夏说出自吴则虞,采信者甚少。俞说尚存明显破绽,不可执迷。包天笑证词实际上排斥俞夏两说。有正底本即张开模藏本,无可置疑。兹据《申报》美查启事及《汪康年师友书札》中王存善函一通、夏曾佑函四通,考证有正底本来自夏曾佑,方式为狄葆贤先租后买。狄氏一开始便道出了实情。夏曾佑拥有过一部《石头记》旧抄本,购置时间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夏秋之际,有案可稽,有据可循。有正底本清季递藏源流为张开模→王存善→汪康年→夏曾佑→狄葆贤。

在《红楼梦》旧抄本中,戚蓼生序本最早闯进公众视野,最早汇入红学领域,最早引出脂系校本。这首先要归功于溧阳狄葆贤,归功于上海有正书局。

有正书局石印本封面题《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扉页题《原本红楼梦》,中缝题《石头记》,有大字本,有小字本,均称戚序本或有正本;后经拍照影印,屡屡重版,流传广泛。它的底本失而复得,再隐再现,存十册前四十回,也已影印。关于这个底本的来历,始终扑朔迷离,雌雄恍惚,今试辨之。

一 关于有正底本来历的两种说法

有正本初版于清末民初,即1911年至1912年,为大字本;再版于1920年,为小字本;三版于1927年,仍为小字本。继1923年4月俞平伯《红楼梦辨》率先予以剖析,开“新红学”版本研究之先河,两年后的1925年2月,黄乃秋《评胡适红楼梦考证》说:

海上有正书局印行之图籍,有所谓《原本红楼梦》者,书只八十回。闻其底本为手抄正楷,面用黄绫,系由俞恪士先生转赠者,今尚在该局。审是,此书原初只八十回,自可无疑。[1]

此为关于有正底本来历的第一种说法,也是最早出的具体说法,即俞恪士→有正书局(创办人兼经理人狄葆贤),方式为“转赠”。一个“闻”字,表明作者态度谨慎,有所保留。黄乃秋,浙江萧山人,生平不详。

俞明震(1860—1918)字恪士,一字启东,号觚斋,晚署觚庵,浙江山阴人。光绪庚寅进士,刑部主事、江西赣宁道、甘肃提学使代理布政使,入民国任肃政使。工诗,嗜弆藏,有《觚庵集》。父文葆,弟明观、明颐,妹明诗,子大纯,侄大维、大纲,同僚陈宝箴、王瀣,妹丈陈三立,外甥陈寅恪。

至1954年4月中旬,俞平伯《读红楼梦随笔》第37则:“什么地方改了什么地方没改,也说不上来。因为这有正底本(戚序本)早已在上海时报社烧掉了。听说这还不是狄平子的,他借的别人的。”[2]此中“烧掉”二字令人揪心,实系谣传,“听说……他借的别人的”语有斟酌。1958年4月一粟《红楼梦书录》:“此本俞明震旧藏,后归狄葆贤,据以石印;原物系手抄正楷,面用黄绫,末有‘劭堪眼福’ 印,存上海时报社,1921年毁于火。”[3]内中“手抄正楷,面用黄绫”同黄乃秋文,渊源有自。新增信息“毁于火”来自俞平伯,但对“借的别人的”置之不理。1981年仲秋周绍良《雕红丛札》引述黄乃秋的俞明震说,确证一粟知悉该说,《红楼梦书录》只是沿袭黄氏旧话而已,却改用了肯定的语气。1963年晚秋陈仲竾《〈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摭谈》从。至1973年岁杪,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影印有正大字本,改题《戚蓼生序本石头记》,冠以《影印出版说明》:“有正书局据以印行的底本已遭火毁……约在清末光绪年间,俞明震得到了一部戚本。……俞得本后归狄葆贤,狄付石印,即有正本。”[4]这是直接沿袭一粟的说法。周绍良供职人民文学出版社古典部,疑此《影印出版说明》出自周手。俞明震说从黄乃秋的“闻”到一粟的肯定(同时弃用俞平伯“借的别人的” 云云)再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言之凿凿,轨迹清晰。

几乎与北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有正大字本同时,实则稍早,即1973年元月,香港冒出另一种说法。吴则虞《记夏别士》:

夏曾佑,字穗卿,号别士,又号碎佛,钱塘人。……别士好小说,尊前扇底之谈屑,为某君采入文学史甚多。有正书局景印戚本红楼梦,狄平子以百金得之别士。题曰,“国初”“原本”,有意欺人耳。[5]

此处“景印”非“影印”,通;“红楼梦”原缺书名号,仍之;“国初”“原本”原标点“国初原本”易滋误会,改;“原本”非“钞本”,迭遭误引。这是关于有正底本来历的第二种说法,即夏曾佑→狄葆贤,方式是售卖,而非馈赠。语无犹疑,作者似掌握可靠消息。吴则虞(1913—1977)字蕅庼,号曼榆,安徽泾县人,西南师院教授、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文献学家,著述丰赡,有《慊静斋丛稿》,师陈衍、章炳麟,友吴组缃、吴宓。按吴则虞是一位纯净严肃的学者,一向勤勉缜密,尤精考据,所言谅非空穴来风。

夏曾佑(1863—1924)原字穗生,一作遂卿,戏署总甲,光绪庚寅会元(董康、俞明震同榜),礼部主事、祁门知县、泗州知州,《中外日报》主笔,入民国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京师图书馆馆长、北京大学国学门导师,有《中国历史教科书》及《碎佛师杂诗》,祖之盛,父鸾翔,妻许德蕴,子元瑮、元瑜,表兄汪康年,友严复、章炳麟、梁启超、狄葆贤,同寅载泽、鲁迅。

事关有正底本之来历,俞明震、夏曾佑,判然两说,难以调和。姑且按下。至 1975年冬,上海古籍书店清理仓库时,竟尔发现了十册前四十回《石头记》旧抄本,经魏绍昌等鉴定,确认即有正底本的前半部分。翌年春魏发表《新发现的“有正本”〈红楼梦〉底本概述》,上海书店发表《旧钞戚蓼生序本〈石头记〉的发现》,据“桐城张氏珍藏”“桐城守诠子珍藏印”“瓮珠室”“狼藉画眉”图章,考证此抄本清季原藏主为张开模。这是一项重大的红学成果。

张开模(1849—1908)字印唐,安徽桐城人,婿罗振常,外孙女罗仲安。魏文称,年届七十八岁的罗仲安回忆:“张开模生前非常珍视这部《石头记》抄本,张死后,她听说过张的妻子将此抄本出售。后来到了狄平子的手里,中间是否有他人转手或介绍,她记不清楚了。”[6]上海书店据此衍生新说,即张开模妻→狄葆贤,方式为售卖,时间在1908至1911这两三年里。该说能否成立?要画问号。罗仲安既没否定,也没肯定。当时罗七十八岁(姑依周岁)则生于1897年,外祖父死时(1908年)才十一岁,有正本初版时(1911年)是十四岁,刚懂事。况且过了一个甲子有奇,记忆必定模糊,罗仲安的证词只能参考,不宜绝对化。譬如为何张开模死后才出售此书?还那么仓促。张生前缠绵病榻,自然需要筹措医药费。彼时出售《石头记》抄本,岂不更顺理成章?

张开模乃有正底本的清季原藏主,有印鉴为证,绝然可信。症结在于,从张开模到狄葆贤,有没有一个至数个中间环节?有的话,是谁?俞明震还是夏曾佑?还是旁的什么人?魏绍昌表示,俞、夏、狄“都是同时代人,又都是朋友关系。狄平子从他们那里得到《石头记》抄本,完全可能。俞、夏两人或者另有自己所藏的抄本,或者只是张开模藏本的转手之人,这些问题目前只能存疑”(第156页)。魏氏不偏不倚,悠然存疑,将难题搁置起来,够消极也够睿智。

俞明震说、夏曾佑说,此两说最引人瞩目。它们就摆在那里,需要大家作出有根有据的判断,有板有眼的判断,合乎情理的判断,合乎逻辑的判断。

二 俞明震说献疑

魏绍昌之后,许多学者尝试作出正确判断,黄乃秋最早提出的俞明震说明显占上风。这是因为,此说陆续有旁证涌现。先看王瀣一段话:

八十回本今有正书局已印行。俞恪士所藏原书抄写甚精,大本黄绫装,余曾见之。后恪士以赠狄楚青,遂印行,但已非原稿影印矣。余得此本互读之,竟不逮百二十回本。曾以语于恪士,恪士亦谓然也。[7]

俞明震藏本原物,作者曾亲自掌眼,证言弥足珍贵。王瀣(1871—1944)字伯沆,号檗生,晚署无想居士,江苏溧水人,锺山书院肄业,执教金陵女子大学、中央大学,工书画篆刻,有《冬饮庐诗稿》,师端木埰、文廷式,徒陈寅恪、钱堃新。他跟俞明震交厚,在亦师亦友之间,证人身份毋庸置疑。引语大致写于抗战期间或稍前,甚至与黄乃秋文几乎同时,双方似互施影响,如“黄绫装”云云。然关键处,俞明震→狄葆贤,俞亲口告诉王瀣的?王没讲。后辈不妨这样理解,但历史极尽繁杂、琐碎、幽隐、微妙之能事,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往往并非想当然的那副模样。王瀣获诸传闻,犹存可能。

其次,再读“教授的教授”陈寅恪一段话:

寅恪少时家居江宁头条巷。……伯舅山阴俞觚斋先生同寓头条巷,两家衡宇相望,往来便近。俞先生藏书不富,而颇有精本。如四十年前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钞八十回石头记,其原本即先生官翰林日,以三十金得之于京师海王村书肆者也。[8]

陈寅恪(1890—1969)字鹤寿,江西修水人,留学欧美日,归国后执教清华、燕京、中山诸大学,有《金明馆丛稿》。他是俞明震的外甥,两家还做过邻居,证人资格分外可观。上引那段话大概写于1954年孟春,已逾四十多载,可靠性会打些折扣。况且,关节之点俞明震→狄葆贤,信息源没交代切实,未必即出诸舅口而入乎甥耳。

其三,台湾俞大纲及俞大维弟兄各贡献过一段表述:

有正书局印行戚蓼生本,是我的伯父俞恪士先生的藏本,民国初年送给狄楚青先生,狄先生主持有正书局业务时付印,大约有正书局为了争取销路,才题上“国初钞本”四字。(俞大纲《戏曲纵横谈》,传记文学出版社1970年12月版,香港新亚研究所《红楼梦研究专刊》第12辑转载) 当年其伯父任甘肃提学使后,回京师,购得戚序本。后赠予狄楚青先生而付印,虽然底本的板式行款特征已经不记得了,但是,书印成后,狄先生曾经送给他家的《红楼梦》印本,足足堆满房间的一大角落。(1978年4月,台湾大学文学院,俞大维向潘重规口述回忆,王三庆现场聆听后转述)[9]

俞大纲(1908—1978)是俞明震的侄子,燕京大学毕业,执教台湾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主要研究戏曲艺术;俞大维(1897—1993)是俞大纲的胞兄,哈佛大学博士,陆军中将,曾任台湾“国防部长”。他俩都是俞明震的直系近亲,做证人当然够格,惟可恨年纪偏轻,所述带传闻色彩。

王瀣、陈寅恪、俞大纲、俞大维,尽管证词各存缺憾,毕竟铁齿钢牙,异口同声,与黄乃秋形成遥相呼应之势,致使一些学者对俞明震说心悦诚服,明确表示完全采纳。此类意见恐怕过于乐观。俞明震说并非无懈可击。除了前述的若干遗憾以外,该说至少还存在三处破绽。

破绽一:王瀣指斥有正本“已非原稿影印”等于直接否定俞明震说。若仅仅因了狄葆贤改题“国初钞本原本”云云,修去张开模印章,又新添了些今人眉批,便讲“已非原稿影印”似过甚其辞。那些俱属局部的技术性处理,枝枝叶叶,无伤乎主干,王瀣焉能懵懂不察?板式、行款、中缝、回目、正文、原批、图示、字迹等实质性内容呈露显著差异,方可那么讲。

破绽二:黄乃秋的“面用黄绫” 及王瀣的“黄绫装” 与本子实物严重抵触。黄是“闻”,王可是亲目所睹的,二人都讲俞明震藏本封面覆以“黄绫”,但1975年冬魏绍昌在上海古籍书店见到的张开模藏本并非如此。魏说:“封皮和装订的白线都比较新,已非原物。现在的封皮是普通裱厚的古(黄)色中国纸,封面也没有题签。”(第147页)有学者遂指出:“ 现存下来的实物,即张开模的藏本,连一点‘ 黄绫装’ 的影子也没有。”[10]确属实情。张藏本一度隐身,幸于2012年2月在上海图书馆库房重新觅出,同年6月出版的《红楼梦研究辑刊》总第4辑予以隆重报道,却未描述它是“黄绫装”。萧凤芝说:“今天我们看到的封皮,已不是裱厚的纸,十个本本封面和封底都没有裱厚过,均是单层桑皮纸双折,桑皮纸之下又各增加两叶空白宣纸对折。”[11]桑皮纸属生宣类,轻薄软绵,多呈淡黄色,古称汉皮纸。显而易见,无论“普通裱厚的古(黄)色中国纸”还是“桑皮纸”皆非“黄绫装”。书经重装重订?也许,却为何悍然弃置“黄绫装”?众所周知,高档、昂贵、美观、大方、耐磨、耐扯、防潮、防蛀的“黄绫装”别具富贵气象乃至皇家气派,自然而然便亮明了一部或一套书籍的非同凡响的品位与身价,任何藏主都会格外珍视,倍加珍惜,重装重订多少次也不可能舍得轻易移除废弃掉。俞明震藏本过了过狄葆贤的手,“黄绫装”居然不翼而飞,事之蹊跷,莫过于此。今只能据之推断,有正底本即张开模藏本并非俞明震藏本,两者不是同一件东西,压根就不是一码子事。总之,沪上张藏本实物与王瀣亲眼所见的“黄绫装”两相乖忤,风马牛不相及,这是俞明震说的一大漏洞,非常致命。

破绽三:俞明震殷殷勤勤的“赠”竟换不来狄葆贤简简单单的谢,何其怪哉。狄再三宣扬我的本子如何宝贵,但那是人家俞恪士“赠” 的,不该道一声谢?有纸笔、有报馆、有书局,理当公开鸣谢。狄自然晓悉礼数,却始终吝于一辞,十分费解。宋诗:“门无谢恩客,帷有献书囊。”狄的失礼表明,有正底本不是谁“赠”的,而是狄自己出资购买的,并且卖主也不是俞明震,因“黄绫装”对不上。黄乃秋称俞明震“转赠”、王瀣称“以赠”、俞大纲称“送给”、俞大维称“赠予”狄葆贤,应系误传。陈寅恪未言“赠”“送”。

我毫不怀疑,俞明震的的确确拥有过一套《石头记》抄本。显然,俞家内外曾盛传,有正书局石印《红楼梦》的底本即为俞藏本。对此,未见事主俞明震表态。传言就是传言,或许真,或许假。以讹传讹,三人成虎,其事常有。只有禁得起反复验证的传言才是真相,才是信史。既然俞明震说疑窦丛生,便须考虑其他选项,例如夏曾佑说。

三 夏曾佑说补证

相比于俞明震说的红红火火,夏曾佑说可谓冷冷清清。长期缺乏旁证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是没法子的事。激进的独尊俞说,弃夏说如敝屣;矜持的两说并举,避作左右袒;偶见力辟俞说的,竟也瞧不上夏说。另有试图和稀泥的,猜测张开模藏本与俞明震藏本皆曾为狄葆贤收得,但付印时用的是张本而非俞本。狄一人独占两部《石头记》珍稀旧抄,未免忒奢侈,叫人无从想象。两个本子,一石印一隐匿,厚此薄彼,取舍标准是什么?棒槌当喇叭,窒碍难通。

曩读《申报》影本残卷,瞥见尊闻阁主《搜〈野叟檐曝记〉〈原本红楼梦〉二书启》,遂抄成卡片。移录标点如下:

顷者辱荷藤花馆主人远道损笺,备承奖眷,盥薇雒诵,惭愧交并。承示《野叟檐曝记》未经付梓,《原本红楼梦》与坊间所刻者迥不相同云云。此二书名,不佞昔时早耳之,特苦无从购觅。今蒙函稔,江阴某氏及泾县某氏有此二种,用特附启渎陈,倘肯见示,欣幸何极?或海内藏书家亦有此种,便祈觅妥寄下。若可付之剞劂,本馆不吝报琼;如其本已丛残,本馆亦即奉璧。无任鹄俟,乞勿金玉尔音也。[12]

登载时间为光绪三年(1877)丁丑季夏。尊闻阁主即英商安纳斯脱·美查(Ernest Major,约1835—1908),《申报》创始人,别署点石斋主人,喜搜集刊刻中文图书,以仿聚珍版驰名海内。藤花馆主人疑即蒙古旗人那苏图,字幼农,乾隆朝额驸色布腾巴勒珠尔裔孙,光绪甲申袭辅国公,有《藤花书屋集词牌三十韵》及《桥山盛记》,子达赉字竹湘,民初封贝子。《野叟檐曝记》即小说《野叟曝言》,江阴夏敬渠著。泾县与桐城同处皖南,相距不远,疑美查启事中《原本红楼梦》即张开模藏本。它显为《石头记》旧抄,竟跟有正本扉页题名一模一样,料非偶然。无论如何,光绪初已有人登报求购《红楼梦》抄本,欲“付之剞劂”,可觇窥一时气象。风起于青萍之末,必将止乎草莽间。

近些年某些新书发行,如《汪康年师友书札》四册,披露了许多罕觏材料,也为红学折射过来几缕霞光。汪康年(1860—1911)字穰卿,号毅伯,别署恢伯,浙江钱塘人,光绪甲午进士,内阁中书、学部咨议,有《汪穰卿遗著》。他是知名报人,世称一代报王,创办《时务报》《中外日报》《京报》等不下十种,擅长交际,同当世名流多有汇合。弟诒年,表弟夏曾佑,同寅黄遵宪、章炳麟、梁启超,友林纾、蔡元培、狄葆贤。

闲言少叙,下面读一读王存善致汪康年函:

《石头记》钞写甚精,而不全。其中语句亦多删减,而无增添之处。其删减者,均应增改。当是未定初本,不可据也。小说共留六种,祈转致,开价照缴。船尚未来,既急且闷耳。敬请穰翁仁兄姻世大人箸安。朔日。弟存善顿首。(补收)[13]

在《汪康年师友书札》里,王存善致汪函共三通,此其第三。首函叙及“光绪元宝”及“伯唐将出洋”,尾注“(庚午初二收)”;次函尾注“(庚杏十一收)”。汪大燮(1859—1929)字伯唐,一作伯棠,汪康年的堂兄,光绪己丑举人,官至国务总理。上引第三函应写于光绪朝,惜年月不详,估计当在甲午战争(1894)即光绪二十年前后,时汪康年三十多岁。“朔日”指阴历初一。信里谈到的《石头记》肯定是一部旧抄本,与通行的刻本(程甲本系统)文字颇见参差。有删减必有增添,王存善的绍介不一定精准。“当是未定初本”一句,立刻使我联想起《申报》美查启事里的《原本红楼梦》及有正书局石印本的奇特题名《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莫非王存善所获正是张开模庋藏过的有正底本?

王存善(1849—1916)字子展,浙江仁和人,诸生,南海知县、海口厘金局总办、上海招商局总理,藏书家,有《知悔斋存书总目》,祖兆杏,父斯恩,子克敏。由信函看,王存善与汪康年是姻戚关系,王年长十一岁,谦称弟。其子王克敏跟庚辰本原藏主徐星署是儿女亲家,曾将庚辰本借给胡适披阅,胡撰长跋,多次道及此事,对王克敏蛮感激的。彼时已入民国。

言归正传,以下节录夏曾佑致汪康年函四通:

(A)毅公均此。旧本之《红楼梦》来否?来矣观渠举动,不知《儒林外史》中作何位置也。(己八月廿四收)(B)《石头记》公真为我所误,然弟亦甚窘,不能得此卅元,他日必取之,只好算弟以《石头记》押在公处耳。……此上恢公。总甲白。十二月十四日。(C)《石记》旧本何不俟世事稍定,集资印之,当必不至吃亏,如何如何。此上恢公。彗盦白。二月十九日。(三月初七到)(D)抄本《石头记》前托代购,而年余未取,甚愧甚愧。兹照原价送上英洋廿元,其书望即寄下。……(七月十一到)[14]

原函较长,无关内容删刈。第一函列三十四通,写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己亥八月廿一日;第二函列六十三通,写于同年腊月十四日;第三函列六十五通,写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二月十九日;第四函列七十三通,写于同年六月底至七月初。《汪康年师友书札》收夏致汪函凡百通,可见双方交谊笃密。两公曾携手办报纸,既是同僚又是好友,还是亲戚,理当如此。汪父是夏的舅舅,夏母是汪的姑姑;夏比汪小三岁,呼汪表兄。作此四函时,夏在津京皖,汪在沪。夏函显非全璧,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其间定有遗阙,另欠汪函对照,幸气脉尚存。

夏曾佑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辛丑夏秋之交购得一部《石头记》旧抄本(真正拿到手应在初秋),价格二十块英洋。原索三十块,足足拖延了一年半(从允诺购买算起,跨三个年头),终以较低价成交。书是哪里来的?显然就是王存善向汪康年推销的那部。天下没那么凑巧的事,同为汪康年,同为《石头记》旧抄本,王存善已兜售过一部,转瞬间旁人又送来一部代卖。哪有那么多宝贝?王存善那部的版本特征已略知一二,很像有正底本。王裁度“当是未定初本” 先声夺人,先入为主。它转化成一种特殊基因,王存善→汪康年→夏曾佑→狄葆贤,一脉相传,最后落实为“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字样。若自《申报》美查启事《原本红楼梦》算起,更加源远流长。在那个时代,《红楼梦》“初本”“钞本”“原本”“秘本”是能够激动人心的,理所当然会指向“国初”。现成的广告词,无需硕学鸿儒挖空心思,何况狄葆贤等个个信以为真,也确乎基本不假。

由此看来,张开模生前(距去世十多年)已卖掉自家藏本。图章昭示,他珍爱这部书,断难割舍。可惜琥珀翡翠不能当饭吃,宋椠元刻亦如然,况且所缺的不只是饭,恐怕还有酒和药。唐诗:“贫来卖书剑,病起忆江湖。”张开模穷愁潦倒的结果是本子流入王存善之手,或者竟是王亲自出马收购的。有《申报》美查启事指引在先,他去皖南一带按图索骥,顶多打听打听,便不至无功而返。王存善没打算自己留下,遂向汪康年吹嘘。汪也只是个过路财神,扭头告诉夏曾佑,寻求脱手。夏慎重,把王存善视作《儒林外史》中人提防着,有意杀价。对这个本子,夏极富兴致,却迟迟未兑现,最终如愿以偿。

夏曾佑下决心成交,跟汪康年的游说之功密不可分。都一年多了,夏答应要买,却一直不肯付钱;汪自然会催,因身后的王存善着急。催的办法多多,最高效的是将本子夸得神乎其神,天花乱坠。汪还得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巨细靡遗,绝对不能谎报军情,不能胡诌八扯,因买方夏曾佑是个学者,是个行家,且不管表弟兼昵友。以至于夏还未见书之原物,便讲“何不俟世事稍定,集资印之,当必不至吃亏”。言外之意,尊驾吹得这般热闹,该当自己留下,并且设法刊印出来,嘉惠士林,还能赚些银两,起码不会赔本。不难悬揣,汪康年为了说服夏曾佑,必得认真翻阅那部《石头记》旧抄本,还须用通行本比对,一条一条找出抄本妙处,然后笔之于书寄出。那必定是对夏曾佑藏本的深入研究。令人惆怅的是,目前还见不到此类汪致夏函,否则夏本(实即戚本)研究史会上推至光绪朝中叶。此无碍乎脂砚斋仍为祖师,戚蓼生仍为嚆矢,苕溪渔隐范锴仍为先驱。祈盼汪康年论夏本函终有一天重现天壤间。

而今缅望吴则虞,对他拎出的夏曾佑说势必刮目相看。此时此刻,真有一种蓦然回首、灯火阑珊之感。跟黄乃秋、王瀣、陈寅恪比起来,吴则虞固然年轻,但他有个好老师:章炳麟(1869—1936)字枚叔,号太炎,与俞明震、汪康年、夏曾佑、狄葆贤同辈,全是朋友。尤其与汪,堪称莫逆。汪跟梁启超产生矛盾,须章居间调停。章致夏函,现存三通,诙谐戏谑,挥洒自如。夏赠章诗:“我从北海君东海,浩荡江湖幸一逢。零雨凄风秋正苦,疏灯草具酒将空。”[15]作于己亥即1899年,秋季正当夏汪通信初次谈及《红楼梦》抄本之际。吴则虞《再记夏别士》引此诗云:“其外孙朱西溪翁辑别士诗得数十首,皆世间未见之作,又人人所能懂者也。……己亥为光绪二十五年,章先生三十二岁。”[16]朱西溪(?—1960)是浙江钱塘人,工填词,友黄孝纾、龙沐勋、吴则虞。关于有正底本来历,章太炎若知,当会聊及,入室弟子吴则虞耳食可饱;夏曾佑的外孙朱西溪若知,自可告诉挚友吴则虞[17]。吴究属学林耆宿,比我辈年长得多,有机会频繁接触清末民初第一手资料,日记、信札、便笺、诗词……见吾侪所未见,闻吾侪所未闻。他的夏曾佑说,岂可轻忽?此说长期落寞,只缘一个基础性疑团:谁敢担保夏曾佑拥有过一部《石头记》抄本?今妥矣,夏真的就有,案卷可稽,略无狐惑。

夏曾佑日记(止于光绪乙巳即1905年)极简略,多失记处,未载此事。粗粗浏览一遍,见狄葆贤身影闪现。仅举一例。光绪二十九年癸卯(1903)九月十九日记:“移居馆中。晚与黄佐庭、狄楚卿、陈仲骞闲话。”[18]狄楚卿即狄葆贤。此际夏曾佑购得《石头记》抄本已两年多。他刚刚发表《小说原理》,极口颂扬《 *** 》与《红楼梦》。夏狄两公年龄差十岁,同为当世风云人物,一起参加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小说界革命及戏曲改革,一起参加立宪 *** 运动,一起参加佛学研究会,自然是志趣相契、意气相投的。

夏曾佑藏本来源可考,时间上无阻滞。岁月像江河入海似的,奔向辛亥革命,奔向有正书局。夏与狄葆贤深交已久,聊起《石头记》抄本,定然娓娓喋喋,滔滔侃侃。“《石头》旧本何不俟世事稍定,集资印之,当必不至吃亏。” 如果说夏曾佑当初对汪康年写这话属于半开玩笑,那么今日再讲,便不止半认真,应可达到100%认真。夏是具备社会公益意识的,胸中久蓄此志,何不趁机实施?面前是有正书局老板,他(狄葆贤)有能力以珂罗版技术影印书画,成品精美绝伦,广受欢迎,销路不愁。王存善给夏藏本定调“当是未定初本,未可据也”非大言欺世,“未定初本”点睛,“未可据也”故作姿态,似抑实扬。夏曾佑了解自己的本子,自会认可“未定初本”说。狄葆贤拜聆之下,肯定谈得拢,双方一拍即合是不难想见的。于是乎《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嫣嫣登场亮相。狄葆贤听旁人(如汪康年)讲夏曾佑手里有个神奇的本子,便主动请缨,前去索取,也有可能。

魏绍昌曾引吴则虞《记夏别士》,然后讲郑逸梅透露,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中,也有此说”(第156页)。按“此说”指夏曾佑说。魏文还表示:“包天笑早年在上海曾任时报社和有正书局的编辑,他的说法应该也是可靠的。”(同上)我仔细核查过包著,觉得饶富趣味。耄耋翁包氏回忆录印行于香港,时间为上个世纪70年代初,分正续两编,均涉有正本。

有正书局也搜印了许多的古本书籍,有的已经是孤本,有的亦早已绝版了,即如八十回《红楼梦》,亦于此时出版,引起后四十回是否高鹗所续的争论。(初编《回忆狄楚青》)[19] 原来狄楚青当时开办有正书局,不独上海有,北京也有。他是以报馆与书店并驾齐驱的,他是老北京,又是才人、名士,在北京的交游很广。……上海有正所印行的各种孤本书籍,都是从北京来的,即如戚蓼生的八十回红楼梦,也是如此。(续编《铁门小住》)[20]

虽语焉不详,包天笑所述也可算有正底本来历的一种说法,即北京→狄葆贤。包氏回忆录续编付梓于1973年9月,比吴则虞《记夏别士》晚出八个月,吴非源自包。包的证言既排斥俞明震,也排斥夏曾佑。清末七八年间,俞夏两公咸居江南,主要是沪浙皖三地,未尝进京。夏曾佑入都任职,在民国元年春,有正本已出笼。包天笑(1876—1973)原名公毅,字朗孙,号包山,江苏吴县人,小说家、翻译家、新闻编辑,曾任《小说时报》主编,有《碧血幕》等。包天笑自树一帜,回忆录所言有正本一事无涉俞夏之争,对谁都不能有所损益。郑逸梅增字解经,乌足为训?此误久矣,不应再讹传下去。

前引俞平伯“听说这还不是狄平子的,他借的别人的”也是关于有正底本来历的一种说法,即某公→狄葆贤,方式是“借”。前边未枝蔓,此处多讲几句。据魏绍昌文,宣统三年(1911)辛亥秋冬,有正书局在包天笑主编的《小说时报》上登出广告:“《国初秘本原本红楼梦》出版:此秘本《红楼梦》与流行本绝然不同,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并请著名小说家加以批评。先印上半部十册,共为一套。定价一元八角。”(第157页)其中“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就是“借的别人的” 之意。倘有正底本果真为俞明震赠送,则有正书局这样措辞,让俞明震情何以堪?简直辜恩负义,贻讥千载,不通之尤。狄葆贤或包天笑谅不至荒谬如斯。倘系夏曾佑售出,“用重金租” 便属婉辞,实指购买,语极讲究,是很通的。

吴则虞称“狄平子以百金得之别士”,价不菲。夏曾佑收时才二十块英洋,还拖了一年半。此际要狄葆贤一下子付清百块大洋,谅非易事。好在夏狄交厚,狄不妨先拿本子去石印,待赚回本钱、获取利润后再清账不迟。夏曾佑早对汪康年讲过,《石头记》旧本“俟世事稍定,集资印之,当必不至吃亏”。现今真的行动起来,夏曾佑岂能袖手坐视狄葆贤单独冒“吃亏”之险?利益共享,风雨同舟才是。因而,狄称“现用重金租得版权”。尚未付账,当然是“租”,亦即俞平伯所谓狄平子“借的别人的”。实情如此,一点也不费解。却原来,狄葆贤从一开始便讲出了实话,俞平伯也听说过,只是无人肯信,如之奈何?莫怪我等,怪只怪狄葆贤碍于情面,没好意思把夏曾佑痛痛快快给供出来,类似胡适谎称忘了甲戌本的卖主叫胡星垣,甲戌本首页藏书章也被撕掉了。赠书与卖书截然不同,正像出继子嗣与卖儿鬻女迥乎不同,处置方式便天差地别。大凡买卖古董,卖主一般乐于选择隐姓埋名,买主不便擅自泄露秘密。这是潜规则。吴则虞曾捅破那层窗户纸,今凑近往里一觑,终获证实,幸甚至哉。

结束语

自从曼谷张硕人、香港李知其抛出脂本造假说,《红楼梦》早期抄本及其影印件便成了箭靶子。有正本首当其冲,被咒为作伪的样板或模板。此种状况下,尽量将诸抄本的来龙去脉搞清楚,显得尤为必要。纵使蔑视海外奇谭,不屑一顾,无暇一哂,查明有正底本的来历也还是红学题中应有之义。今试谛辨,非敢争胜于时贤,只是读到《汪康年师友书札》中的王存善、夏曾佑信函,联系《申报》美查启事,对事实真相有些好奇罢了。倘所言不谬,有正底本的近现代递藏源流已大致昭彰,即张开模→王存善→汪康年→夏曾佑→狄葆贤→狄氏后裔→上海古籍书店→上海图书馆。其中张开模至王存善之间,容或还有旁的书贾介入。从夏曾佑到狄葆贤,乃此处观察的重点环节。整体上史迹链条粗陋了些,若蒙不弃,也许竟还可以权充进一步追踪探寻的一缕微末的线索,一粒微小的基石。

由于俞明震说存在漏洞,叫人莫名其妙,夏曾佑说反而有证可稽,有据可循,合情合理,不违背常识,无逻辑瑕疵,方方面面都讲得通、画得圆,所以我倾向于采信夏曾佑说。然《申报》美查启事、王存善一函及夏曾佑四函均简短,信息量偏小(尽管已超俞藏本),事主夏曾佑坦荡无讳的“呈堂证供”付诸阙如,故夏说证据确凿还谈不上,应非定谳。希冀学界同仁继续关注有正底本来历此一课题,在不远的将来交出一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让人彻底满意的红学答卷。

[1]黄乃秋:《评胡适红楼梦考证》,《学衡》1925年总第38期。

[2]俞平伯:《有正本的妄改》,原载1954年4月18—20日香港《大公报》新野副刊,见《俞平伯全集》第6卷,花山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169页。

[3]一粟:《红楼梦书录》,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13页。

[4]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部:《影印出版说明》,见《戚蓼生序本石头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卷首第1页。

[5]吴则虞:《记夏别士》,见陈凡主编《艺林丛录》第7编,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1973年版,第355—356页。

[6]魏绍昌:《新发现的“有正本”〈红楼梦〉底本概述》,见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资料室编《红楼梦版本论丛》,清江市淮海印刷厂1976年版,第154页。以下凡引魏文均见此处,随文标明页码,不另注。

[7]王伯沆批,赵国璋、谈凤梁整理:《王伯沆红楼梦批语汇录》,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

[8]陈寅恪:《柳如是别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页。

[9]王三庆:《再谈〈国初钞本原本红楼梦〉》,原载《出版与研究》第54期(1979年9月),见胡文彬、周雷编《台湾红学论文选》,百花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第443—444页。

[10]彭昆仑:《狄平子与〈红楼梦〉》,《红楼梦学刊》1998年第3辑。

[11]萧凤芝:《重检上图藏戚蓼生序〈石头记〉抄本的几点体会》,见《红楼梦研究辑刊》2012年总第4辑。

[12]尊闻阁主:《搜〈野叟檐曝记〉〈原本红楼梦〉二书启》,《申报》(第1604号)光绪三年丁丑六月八日,公元1877年7月18日礼拜三,第1版。

[13]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1册,上海书店出版社2017年版,第50页。

[14]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 第2册,第1211页、第1240页、第1242页、第1249页。杨琥编《夏曾佑集》收第二、三、四函,末函系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六月廿八日,即1901年8月12日,见杨琥编《夏曾佑集》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474页、第475页、第480页。

[15]夏曾佑:《己亥孟冬送太炎仁者游天津》,见蔡元培主编《警钟日报》,光绪三十年(1904)甲辰六月廿一日,原署碎佛。此诗另题《己亥与章枚叔夜饮即送其之天津》,字句略异。

[16]吴则虞:《再记夏别士》,见《艺林丛录》第7编,第359—360页。

[17]参看吴则虞致龙沐勋函三通,见张晖《龙榆生先生年谱》,学林出版社 2001年版,第199页、第203页、第 209页。第二函录挽诗:“耗音正及报书时,吞泪细看绝笔词。……只怪孤留偏孑孑,中宵起写哭君诗。”第三函云:“朱西溪翁下世逾年,其女公子嫠居食贫,甚为可悯,顷分俸相赒,聊作只鸡斗酒之局耳。”可见朱吴交谊笃厚。

[18]杨琥编:《夏曾佑集》下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762页。

[19]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香港大华出版社1971年版,第427 页。

[20]包天笑:《钏影楼回忆录续编》,香港大华出版社1973年版,第148页。

选自2021年《曹雪芹研究》04期

更多书画家沈治平个人简介资料(沈治平字画)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