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本文来源:封面新闻、今日话题
近日,成都“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事件不断发酵。12日上午,小狗女主人吴女士发微博称,成都龙泉警方当天凌晨找到捡狗人何女士,在派出所内双方见面,对方哭着对她道歉。
警方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但针对网上反映的“女孩讨要丢失爱狗未谈拢酬金,柯基狗疑被捡狗人丢下楼摔死”的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事件回顾:女子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
12月23日
爱犬丢失,狗主人找到了捡拾者
半年前,吴女士养了一只可爱的柯基犬,取名“莱恩”。半年相伴,她和莱恩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在她看来莱恩是一只通人性的小狗。
△吴女士与她的爱犬
12月23日,她下班回家,发现莱恩竟然不在家里。小吴多方打听后,找到了拣拾人何某。
12月24日-1月11日上午
微信讨还,遭遇“挑衅式讨价还价”
本是陌生路人的两人,因为丢狗一事,在12月24日凌晨加了微信联系上了。
两个人断断续续一直保持着微信对话联系,话题只有一个,关于狗的事情。吴女士说,自己的莱恩有明显的黄白毛分布,双方也肯定了那只狗正是自己丢失的莱恩。
从24日一直持续到1月11日上午,两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何某一直不愿归还,几次三番有挑衅式讨价还价的言论。
吴女士在对话中,多次央求何某,希望对自己的莱恩小狗好一点,不要伤害它。从聊天记录看,何某多次明确,要求小吴“转生活费过来”“给你喂好点”。在几次明确提出要钱的聊天过程中,何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小吴有挑逗戏弄的意味:“你有很多钱嘛,很多吗?”“我问她(小女儿),要活的还是死的,一句话……我女不喜欢了,就杀了啊。目前很喜欢……”
在长达半个月的沟通中,吴女士多次请求返还,也提出可以买一条其他狗去换,何某开始也答应,表示“你去买条送我嘛。不要歪的。”“就(和)你(的)一样的……你自己再买一条养”,小吴当时也承诺过,只要是1万元以内的价格,她就接受。
更为夸张的是,何某的说话内容,一次次让讨狗心切的吴女士胆战心惊。
在聊天记录上,1月9日,两人因为多日的沟通没有结果,吴女士有点生气,表示会把这个事情拿给更多的网友评理,把自己的遭遇通过微博发到了网上,何某知道后很“不爽”,当天两人再次沟通时,何某说,“给你发一个火烤狗肉的视频”。
1月11日上午
上门讨狗,狗高坠伤死了,疑被人刚摔不久
从微博上,吴女士确认了何某的所在地。11日上午,她决定找上门讨要。
11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跟随吴女士一起到小区打听,找到了何某位于6楼的家。反复敲门后,却一直无人应门,吴女士呼唤莱恩,听到了屋内有狗叫的声音,她激动地说,这就是自己的莱恩在叫。
随后,吴女士拨打110报警。民警到场后,最终门开了,开门的正是一位30多岁模样的女子,家里还有一个小女孩。女子拒不承认自己家有狗,双方在门口还吵闹了一番,女子情绪激动,扬言让你们随便进屋找,门也不关带着小女孩匆匆离开了。
大概几分钟后,谁都没想到的情况突然出现了:在何某所住楼栋下方地面上,吴女士发现了一条嘴角流血的狗,还在抽搐,奄奄一息。她上前一看,顿时就嚎啕大哭,躺在地上的狗,居然正是她苦苦寻找的莱恩。
吴女士立即抱着奄奄一息的莱恩赶往附近一家宠物医院。最终经过抢救,狗因为伤势过重而死。当值医生明确表示,狗的死亡原因就是高坠伤。
在小狗摔落的水泥地处,正上方正是何某住处的卧室窗户,地上还有血迹,记者在这里找到了一条结绳,上面还有血迹。在柯基犬落下几米的地方,还发现了一个狗窝,狗窝的枕头散落一地。
从结绳上看,其连接处都是新鲜的,应该是刚刚被人打结。结绳大概4米长,用小孩的一条裤子、围巾、狗绳等打结而成,上面有一块布,浸满了血,摸起来完全湿透。
当天中午12点,何某又在拉黑名单后再次微信添加了吴女士,表示吴女士的微博在造谣,她要去法院起诉。
何某哭着道歉:我不是故意的
12日傍晚,记者终于找到了何某。坐在记者面前的何某,流泪为自己做错的事公开道歉,并就这件事情的一些细节进行了首度回应。(以下根据采访对话整理)
△红衣女子为何某
何某表示,自己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办,心里也特别害怕,现在慢慢冷静下来,觉得自己确实做错了,做的事情很过分。她想通过媒体,发自肺腑向吴女士,及关心此事的朋友和网友表示歉意,“真的对不起大家”。
对于故意摔狗的行为,何某称自己不是有意为之,“我也曾经养过4条狗,绝不会这样做。当时我用绳子,想把小狗放下去放了,结果绳子突然断了”。她称由于当时控制不了情绪,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自己现在特别后悔。
何某还表示,愿意和吴女士“该赔偿损失的好好谈,诚心诚意把这个事做好”。
吴女士决定法律途径 ***
12日中午,吴女士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了解,成都一位律师决定帮助她,走法律途径维护吴女士的权益。而此次代理属于公益性质,律师象征性地收了吴女士1元律师费。目前,代理律师及其团队正在收集证据,以尽快去法院正式递交诉讼状。
12日下午,吴女士接受了双流区一家宠物安葬店的建议,将莱恩的遗体冷冻,这家宠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费用都将免费。吴女士说,自己和莱恩感情很深,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多保留一段时间,这也有利于保留证据,方便以后 *** 的事情。
律师:灭失他人财产应该赔偿
从双方的沟通过程看,何某明知这条狗属于吴女士所有,吴女士也多次明确提出希望返还。因此,无论如何,何某应该及时送还宠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适当的比如狗粮消耗之类的合理费用。但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何某种种的火烤狗肉之类言语,宠物狗和主人是有感情的,她这么做对狗主人造成了心理伤害,明显有违社会公德。从民法的角度讲,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还是意外导致了小狗死亡,都属于灭失他人财产,应当赔偿他人的损失。
△1月12日,吴女士就此事在微博中发表正式声明
对于有些网友提出公安机关必须对其中的哪一个人进行处理,律师认为这个案例中,公安机关并不能发挥多大作用,这个案例从法律上属于民事财产纠纷。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协助做一个调查和证据的搜集,以后纠纷双方如果诉诸法律,可以作为相关证据留存。
观点:虐待动物入罪虽难 仍要采取建设性行动
其实近年来,虐杀猫狗的事件经常发生,然而多数当事人只是出面道歉,却并未受到法律惩罚。这主要是因为,虐待动物入罪,有着太多的现实障碍。
在法律该多大程度上保护动物这一点上,民众乃至法律界都是相当缺乏共识的。人们愿意为此付出的成本有多少,每个人可能也不一样。
但其实真正的问题在于,在保护动物不被虐待这个议题上。人们缺乏有效的行动,每次人们注意到这个议题,都是因为一些新闻事件,而这些新闻事件大部分时候只被用来传递情绪,而没有促成有建设性意义的行动。
哪些是有建设性意义的行动?成立由法律意义的动物保护团体,组织讨论,对话,介绍他国经验,把议题带入正式的议事场合。只有人们习惯关于保护动物有关的议题了,才能解决认识上的分歧,解决一个个实际的问题,立法程序才能真正跑起来。
而从立法的路线图来说,从地方性法规和地方 *** 规章开始,是个好的做法。因为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贸然用全国性法律来规范所有人与动物打交道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许多问题。所以各个地方讨论各个地方的做法,从低层级的保护法规逐步到高级别的法规,再到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全国性的立法乃至入刑,是一条可取的道路。
目前,用民法财产方面的法律,来一定程度限制虐待动物的行为,其实也是一种有效的措施。但人们不能够仅仅满足于此,毕竟,宠物社会的来临是不可阻挡的,人们对动物的亲近感只会不断地提升。没有人愿意看到残酷虐待猫狗的事件再次发生,对此,法律方面的行动不能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