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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官办住宿设施主要有()和()(中国古代的官员考核)

官制是政权机构的重要组织制度。中国的官制由来已久,自上古时代三皇五帝以物名官,始作官制。在中国的奴隶社会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维护奴隶主专政的职官制度,即《周礼》所谓“体国经野,设官分职”。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秦统一后的各代,逐渐形成完备的封建职官制度。中国古代职官系统是怎样的,古书中常见的那些官职各是什么性质,各有什么职能,这些是本文所要介绍的内容。

官品

指官员的等级。西周时官员有九命之别,九命最高,一命最低。汉代以禄石的多少作为官位高低的标志。曹魏时官分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县令一般为正七品。隋朝把每品分正、从品,共十八等,为后世所承袭。

勋爵

勋官是授给有功官员的一种荣誉称号,没有实职。北周时本以奖励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唐代勋官有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等十二等,起正二品,至从七品。明又分为文勋十一阶、武勋十二阶。清代勋官合并于爵位。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一种尊号,一般根据与皇室的血缘亲疏或功劳大小授给,长期不变,很多情况下可以世袭。一般只有皇族封王,异姓重臣一般封公、侯、伯、子、男。

上卿

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卿”。如齐桓公即位后,奉管仲为上卿;廉颇也曾被拜为上卿。

三公

西周指太师、太傅、太保,是天子的顾问。到了秦朝,权力高度集中,设立丞相,掌全国政务;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掌监察兼秘书;合称“三公”。明、清时期也有三公,与西周相同,不过都是荣誉性虚衔用以封赠大臣。

九卿

秦汉所设,分管各方面政务。秦时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奉常为九卿之首,掌宗庙礼仪及文化教育;郎中令掌宫殿门户守卫,为宿卫侍从长官;卫尉为宫门警卫之官;太仆掌皇帝车马,兼掌全国马政;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典客掌民族事务及朝聘;宗正专管皇室亲属事务;治粟内史职责为征收盐铁钱谷租税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汉朝九卿为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汉九卿虽名号与秦九卿有些许差别,但职能无太大区别。

相、丞相、宰相

相是在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商代把相叫尹;春秋时叫卿;秦朝称丞相;汉朝承秦制,仍叫丞相,也称相国;唐以后称为宰相;清朝称中堂。相、宰这两个字显示出它具有的家臣制度的痕迹。所谓“相”,在古代是主人会见宾客时,辅助主人进行接待仪式的人,一般由家中高级家臣担任。而宰是主祭祀时宰杀牲畜的主要家臣,实际上,在内即为宰,在外即为相。

长史

秦时为辅助丞相的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东汉改西域都护府为西域长史府。曹魏设立西域长史府。

太尉

秦代设置的官名,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为三公,汉代延续设置。西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39年)后不再设置,西汉早期,设太尉官多半和军事有关,故带有虚位性质,不同于丞相、御史大夫等官职。元代以后未再设置太尉一官。

御史大夫

秦代设置的官名,为丞相的副手,侍御史之长,负责监察百官的职责。西汉时丞相、御史并称,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府合称二府。凡军国大计,皇帝常和丞相、御史共同议决。丞相位缺,一般都是由御史大夫直接升任。御史和皇帝亲近,所以群臣奏事须由他向上转达,皇帝下诏书,则先下御史,再达丞相、诸侯王或守、相,因而皇帝常常利用御史大夫督察和牵制丞相。明代改御史大夫为都御史,自此其官遂废。

太师、太傅与太保

古代高官三公,为天子辅弼之官。太师的名号在汉代以后往往成为大臣的加衔,能够得到这个名号的都是朝中的一些权臣,比如北宋的蔡京,南宋的秦桧、韩任胄、史弥远,明代的张居正。而所谓的太子太师则是皇太子的辅导之官,往往也是由大臣兼任的。太傅与太保的情况与相似,并且也有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值得注意的是,将太师、太傅、文保称为三公是古文经学家的说法,今文经学家则认为三公是司马、司徒、司空。(参见下条)

司马、司徒、司空

古代三公。不过,这三个官名在先秦时期多有设置,不仅中央有,地方也有。本义是司马管理军事,司徒管理人民,司空管理建设。在西汉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三公以后,司马一度不置,但汉武帝改太尉为大司马,东汉又改称太尉。后代以大司马称兵部尚书,少司马称兵部侍郎。此外,隋代以后,地方官也有司马一职,为一挂名空职。至于司徒,西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后代则以司徒作为大官员的加称,清代又称户书为大司徒。而司空在汉代也经常与御史大夫的名称换来换去,最后也变成了荣誉头衔,同时又成为了工部尚书的代称。

左徒

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入内参与议论国政,发布号令,出则接待宾客。屈原就曾任楚怀王左徒。

尚书

尚书这个官称是从汉代开始的,属皇帝的直接随员之一。六尚是尚衣、尚食、尚冠、尚席、尚浴和尚书,属于皇宫的内臣,负责皇帝的日常起居和工作,并不能直接参与最高的政治决策。光武帝时,以尚书台总领纲纪,职无不统,并且御史台也合并在少府下面,而不以实权交给三公等传统意义上的权臣。此后,尚书的权威日益提高,这也是实现中央集权政治一种必要的政治机构,因而宫廷的办公室就最终取代了中央 *** ,而皇帝的侍从也就一跃而居于三公之上,尚书就由事务官变为政务官了。并且因为尚书事权极重,所以当时称之为“政归台阁”。而所谓的“台阁”,就相当于宫廷办事处。

侍郎

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如唐代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

侍中

官名,秦代始置,汉代延续设置,是列侯以下至郎中的加官,没有定员。侍从皇帝左右,出入宫禁。最初仅仅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不过由于近在帝侧,其地位渐渐尊崇,等级超过了侍郎。东汉末年设有侍中寺,到了晋代或称为门下省,而到了南北朝时期,门下省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更是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治机构的重心。到了唐代,则与中书、尚书合称三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其最高长官侍中,其下设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长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宋代沿置。但是整个宋代,门下省之主要职权为都政事堂(中书)所夺。元代以后则废,不复置。

郎中

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

拾遗

官名。唐武则天时置左、右拾遗,掌供奉讽谏。宋改为左、右正言。后随设随罢。

翰林学士

唐玄宗开元初年以张九龄、张说、陆坚等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号为“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德宗以后,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亲近顾问兼秘书官,承命撰拟有关任免将相和册后、立太子等事的文告,有“内相”之称。到了唐代后期,往往以翰林学士升任宰相,地位十分尊贵。北宋的翰林学土仍掌制诰,特定其资权,变成了一种清要而又显贵的官员。宋代能够进入翰林学士院任职的都是一些文士,负责起草朝廷的制诰、赦敕、国书以及宫廷所用文书,侍从皇帝出游,充当顾问。其实,北宋的很多宰相也是从翰林学士中选拔的,北宋前期的翰林学士没有秩品。元代改制后,翰林学士承旨和翰林学士成为正式官员,正三品,并且不任其他官职,专司草拟内制之职。至于明、清的翰林学士,政治权力不再像过去那样重,但是仍然是显耀的职位,受人尊敬。

大学士

大学士实际上是唐朝时就开始设立的,最初由宰相兼领,分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四个馆,其主要职责是陪皇帝练习书法、欣赏绘画和音乐、协练舞蹈等。宋代沿袭。明代时,朱元璋废除丞相及中书省,仿宋制设大学士,作为皇帝顾问。到了明代中期,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替皇帝起草诏令,批阅奏章,商讨政务,其本身官阶虽然在尚书、侍郎之下,但是实权甚重。稍后,又以尚书、侍郎入阁办事,兼大学士,加官至一品,大学士则位望益尊,乃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了。由此,虽然中央集权异當强大的明朝废除了宰相,但是大学士,尤其是大学士首辅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发挥了宰相的功能。

将军

春秋时代以卿统领军,故称卿为将军,一军之帅称将军,所以当时还不是严格的官名。到战国时代才开始为正式官名,而卿仍称将军,国家又置前后左右将军。秦代承袭战国制度。汉代置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位次上卿。西汉还有中将军。晋朝的将军名目众多,有骠骑、车骑、卫将军,有伏波、抚军、都护、镇军、中军、四征、四镇、三品将军等。南北朝时将军名号更多,权位不一。而唐代以后,上将军、大将军、将军,或为环卫官,或为武散官。到了宋、元、明三朝,多以将军为武散官;殿廷武士也称将军。明、清两代,有战事出征时才置大将军和将军,战争结束则免去。清朝,将军成为宗室的爵号之一,而驻防各地的军事长官也称将军。

校尉

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唐以后此职地位渐低。

教头

宋代兵制有禁军、厢军、乡兵、藩兵之分,而以禁军为主要军事力量,负责教练禁军武艺的军官称都教头、教头。

提辖

宋代禁军的调动权归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在路或府、州设马军都总管,或提辖兵甲,简称提辖。

参军

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节度使

唐代开始设立的地方军政长官,因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故称。兼有军事、行政、监察三方面职能,或称都督,有的称总管,边州还另置经使,有的还置营田使。

本义为治事,引申为地方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称为令尹,相当于丞相。

郡守

秦汉推行郡县制,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长官叫郡守,汉朝称太守。秦汉的郡后世有些演变为州,郡守与后世的州刺史相当。

知州

宋代基本上是州、县两级制。州直属中央,由中央派朝臣为其行政长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时,改州为府,府的长官称知府。

巡抚、道台

清代实行省、道、府、县四级制,省的长官叫巡抚或总督。总督常管一省或几省,综理军民要政,类似于现在的军区司令。巡抚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等,相当于现在的省长。总督、巡抚兼称封疆大吏。作为省的分置机关有道,长官称道台,管辖府州。

县令

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

从事

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

钦差大臣

钦差大臣是中国的古代官名,是指由皇帝派赴某地专办某事之官。“钦”就是表示皇帝的,“差”表示差遣。从明代开始,凡由皇帝亲自派遣,出外办理重大事情的官员称钦差。清代沿袭。其出于特命并颁授关防(即印章)者,加有钦差大臣的头衔,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权力很大,一般简称钦使,统兵者则称钦帅,驻外使节则称钦差出使某国大臣。

刺史

秦朝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称监察院御史(监察御史)。汉初不置,不久又复置。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官员出刺各地(意思是检核问事),不常置。而武帝元封初年,废除诸郡监察御史。接下来,分全国为十三部(州),每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为“刺史”。东汉时,刺史的权力逐渐扩大,成为了实际的地方长官。晚唐五代时,节度使、观察使所领诸州不得径自奏事上计,节度使甚至自署刺史,最终导致刺史职任渐轻。宋代以朝臣充知州,刺史成为专供武臣迁转的虚衔。

里正

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

里胥

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

三省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唐时期,三省共同执行宰相的职务。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议,尚书省管执行。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下有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官职;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尚书省长官称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

六部

隋朝正式设立六部,分别为吏、户、礼、兵、刑、工部。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吏部,管官吏任免、升降、考核等事;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产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的长官称为尚书,副职称侍郎,下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职。六部是历代中央 *** 的主要政务部门,六部制从隋唐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清末末。

十三曹

汉代丞相下属的十三个办事机构,分别为:一西曹,主管府吏署用;二东曹,主管二千石(当时最高的官,以一年俸禄有两千石谷得名)长吏的迁除,并且包括军吏在内;三户曹,主管祭祀农桑;四奏曹,管理 *** 切章奏;五词曹,主管词讼,就是法律民事诉讼;六法曹,掌邮驿科程,如现在的交通部;七尉曹,主管卒曹转运,管理运输;八贼曹,管理缉拿盜贼;九决曹,主罪法,属于刑事法律的方面;十兵曹,管理兵役;十一金曹,管理货币盐铁;十二仓曹,管理仓谷;十三黄阁,主簿录众事,这是宰相府办事机构的总务主任。这十三个机关合成一个宰相直辖的办公厅。由此可见,宰相所管理的事务遍及了各个方面。

枢密院

枢密院是主管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务的中央 *** 机构,与中书省并称“二府”,同为最高国务机关。枢密院最初设置始于中唐时期,宋太祖沿袭此制,以分割宰相的掌兵职权,造成了民政权与军政权的分离。枢密院的长官称为枢密使,有调兵之权而无掌兵权。枢密使与同门下平章事等共同负责军国要政。枢密使亦称知枢密院事,简称知院。其副职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凡军事之措置,均由枢密使秉皇帝意旨决定执行。辽设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及 *** 枢密院。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明、清时期废止。

内阁

明代废除丞相一职,设置文华殿、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请大学士作为顾问,参与机务,称做内阁。大学士成为内阁成员,其中权力大着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或首辅,主持内阁大政,一般以文华殿大学士为首辅六寺,明、清都有六寺。六寺是指:大理寺,掌审判;光禄寺,掌典礼;鸿胪寺,掌交际;太常寺,掌祭礼;太仆寺,掌车马;司农寺,掌仓廪。各寺长官称卿,从三品或正四品;副长官称少卿,从四品或正五品。六寺是由九卿转化而来的。

秘书省

官署名,东汉时始置秘书监一官以管理图籍。南北朝以后始设秘书省,其主官为秘书监,监以下有少监、丞及秘书郎、校正郎、正字等官员,领国史、著作两局。在唐代初年,秘书省职位清闲,门庭冷落,一向没有统领它的官署,虽然名声清廉,可是不能算重要的部门。秘书省后来逐渐衰落,到了明代,更是因为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所波及,朱元璋废中书省,罢秘书监,藏书由翰林院典籍管理。迁都北京后,宫内文渊阁藏书实由内阁执掌,秘书省就此废止。

都护府

唐朝设置在边区的军事行政机构。府置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职,又置录事参军事、录事、诸曹参军事、参军事等,如州府之职。府有大、上、中之分,大都护府由亲王遥领大都护,别置副大都护主府事。自贞观十四年(640年)创设安西都护府起,终唐一代,建置时有改易。元代也有设置,主管畏兀尔( *** 尔)族和汉族之间的诉讼行中书省,行中书省简称行省。金朝初年,由于首都设在东北,难以对燕云及黄河南北广大地域进行有效管辖,因而设置过行尚书省,后来待统治稳定后又废除。元朝初年,曾经仿照金朝在中央设尚书省作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地方设行尚书省作为其派出机构,设官与尚书省略同。后来,因为尚书改为中书省,行尚书省也改为行中书省,其辖区逐渐稳定,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元代行省虽然后来有所变化和发展,但是大体奠定了今天中国行省的规模。明灭元后,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为行省,一般简称省。于是,省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

东西二厂

东厂是明成祖永乐皇帝建立的一个由宦官掌领的侦缉机构,其地址位于东安门北侧(今王府井大街北部东厂胡同),因此被命名为东厂。起初东厂只负责侦缉、抓人,但到了明朝末期,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东厂的缉范围非常广,听审、监视官员、查看文件,甚至连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柴米油盐的价格也在东厂的侦察范围之内。而东厂所获得的情报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西厂则是明宪宗时为加强特务统治于东厂之外增设的,其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自京师遍及各地。后因遭到反对,被迫撒除。

宦官

中国古代被 *** 后失去性能力的而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内官员,又称寺人、阉(奄)人、阉官、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因为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所以后来宦官亦通称为太监。

锦衣卫

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太祖朱元璋时所设御用拱卫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特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查、逮捕、审问活动,且可以不经过司法部门。设立这样机构的直接原因是要处理朝中的命官之时(例如朱元璋遍杀功臣),可以更方便和直接。

八旗

中国清代满族的社会组织形式。满族的先世女真人以射猎为业,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域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总领称为牛录额真。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的,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

南书房

南书房设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撤销,是清代皇帝的文学侍从值班的地方,“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得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的设立正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而自雍正时军机处建立后,军机大事则均归军机处办理,南书房官员不再参与机务,其地位有所下降。但由于入值者常能觐见皇帝,因此仍然具有一定的地位。

军机处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没有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其像属成为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军机处职掌为秉承皇帝意志,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

说明:本文来源于谭龙曼编写《传统文化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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