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这几日,由于疫情被困在家的关系,闲来看了几个欧美音乐排行视频,陶冶性情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一点:“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resley)在多数的排行榜里的成绩,并不算很排前了。作为他多年的歌迷,虽然有那么点为他“抱不平”的味道,不过细细想来,这其实并不奇怪——毕竟他生活和辉煌的年代离现在其实也有很大的时代差距了(他在1977年过世),人们的音乐品味总会伴随时间有所改变。即便如此,他的几首代表作还能登上如今的音乐热榜,就证明其实力与魅力还是存在的。
但我还是想在这里来介绍这位被称为“摇滚乐之王”的歌手,大学四年,就是听着他的歌过来的,到今天听他的歌依旧是我的习惯。
那就先尝试讲述他的童年开始吧,毕竟对这位王的童年事迹还是感兴趣的。
先拿个“猫王”帅气图镇一下第一章
艰辛童年
【家族变迁】
“猫王”铁粉或是熟悉他生平的都知道,猫王其实出身极为贫穷,多数关于他的介绍他一生的传记、纪录片等等的开头都称他有一个“humble beginning(意为“出身卑微”)”。这样的出身实在难以想象他会一跃变成影响全球乐坛的灵魂人物。因此可以说他的人生,就像是“美国梦”实现的经典范例。
“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人生故事,是从一个叫图珀洛的地方开始的。图珀洛属于美国南部的一个还挺有名气的州——密西西比州。经过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宣传,密西西比州给众多读者这样的普遍印象:几艘载着货物的蒸汽船冒出黑烟,沿着宽阔的密西西比河直流而下,河边码头上总有和几个像汤姆·索亚那样的顽童到处玩跑。然而,图珀洛跟这样的画面还不尽相同,毕竟它位于密西西比州的东北部,离密西西比河的距离还是很远(密西西比河是该州西边边界)。它反倒离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即“猫王”后来发迹的城市更近。
图珀洛和密西西比州其他地方一样,都是种植园遍地,农场主的棉花田里,总是有黑奴在里面挥汗如雨地劳作,就像电影《乱世佳人》开头描绘的那样。然而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爆发的南北战争,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密西西比州原先的农场主经济。此次战争后,大部分人的战死导致劳动力严重短缺,即便是幸存下来的农场主也一个接一个的破了产。曾经是美国第五富裕的密西西比州,就这样元气大伤,即便到了埃尔维斯出生那会儿,经济状况一直没能有多少恢复。
1907年仍在恢复建设中的图珀洛如今的图珀洛,沾了“猫王”出生地的光,成为猫王和摇滚爱好者的朝圣之地。除了社会经济上的不济外,普雷斯利的家族传统也是随后影响埃尔维斯生活观念的重要因素。埃尔维斯曾天真地认为自己的家族像是从一开始就在美国土地上生活。事实上,在美国诞生后没多久,他的一个德国籍祖先Johannes Valentin Bressler在18世纪初移民到了纽约,随后家族不断在美国东南部一带迁徙,到埃尔维斯的曾祖母罗塞拉(Rosella)这一代才开始在密西西比州生活,家族的姓氏也在这漫长的历程中逐渐变成了Presley(普雷斯利)。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埃尔维斯的父系家族从来就没有富裕过,而且几代人下来似乎都没有想要改善家境的念头,甚至产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前面提到的罗塞拉·普雷斯利,不只是出于何种原因终生未婚,却生下了9名私生子女,直至她去世她也从来不肯告诉自己的孩子关于他们生父的任何消息。她其中一名儿子杰西·D·普雷斯利(Jesse D·Presley)相貌俊美,厌恶贫穷,常常依靠身穿定制西装与喝威士忌来掩饰自己穷困的事实,但经常没有固定工作,抱有享乐主义。他的次子弗农(Vernon)和父亲一样是个英俊男人,也是生活和工作不安分,但父子俩关系很紧张,最后甚至反目成仇。
埃尔维斯的曾祖母罗塞拉·普雷斯利埃尔维斯的爷爷杰西·D·普雷斯利 埃尔维斯的父亲弗农·普雷斯利,摄于1939年出狱之时。1933年,17岁的弗农结识了刚搬来图珀洛的邻居之女格拉迪斯·史密斯(Gladys Smith)。这名女子比她大4岁,但很活泼,又喜欢唱歌跳舞。史密斯家不仅带有苏格兰、爱尔兰和法国人血统,格拉迪斯的高祖母还给这个家族贡献了切罗基族(印第安人中的一支)的基因。此外,她的另一位高祖母是美国建立时间前后移民来的犹太人。(2021年格拉迪斯的墓碑上揭示了大卫之星证实了这一点。)史密斯家和普雷斯利家一样家境贫穷,而且人口众多——格拉迪斯的父母罗伯特和多尔生有九名子女。
值得一提的是,罗伯特和多尔其实是表兄妹,而且这种近亲结婚组成的家庭远不止他们——近亲结婚现象在美国南方各个阶层司空见惯(好比《乱世佳人》里艾希礼和美兰妮这一对,同样也是表兄妹结婚,而他们的家族里大多都是表亲结婚的产物)。但这也更容易造成许多严重后果:不只是格拉迪斯自身容易精神敏感,就连她自己的弟妹也存在畸形和遗传病症出现。
埃尔维斯的外祖父母,这是他们的结婚照。电影《乱世佳人》里的梅兰妮和艾希礼夫妇。像他们表兄妹近亲结婚在当时的美国南方很普遍。无论如何,弗农和格拉迪斯最终一见钟情,最后竟私奔到女方的老家结为连理。弗农为了隐瞒自己未到婚龄的事实,向当地的户籍管理人员谎报自己21岁,格拉迪斯19岁。此后,格拉迪斯直到去世,也从来没有说出自己的真实年龄。
然而即便私定终身的那一刻,两人对对方都没有太多的了解。
埃尔维斯的父母弗农和格拉迪斯【猫王降生】
弗农和格拉迪斯婚后起初居无定所,在亲朋好友间轮番借地住。弗农仍和往常一样,去干各种各样的杂活——种植棉花大豆、送牛奶等等。格拉维斯则在当地的衣服厂做女工。1934年6月,格拉迪斯发觉自己怀孕了,大约5个月后,她非常确定自己怀了双胞胎。弗农与他的兄弟特拉维斯一道,在他从雇主奥威尔·比恩那里借的地皮,建了一座两居室的房屋。但弗农是佃农,没有这幢房屋的拥有权,他还是要为此给自己的雇主奥威尔·比恩支付租金。
就在这座房屋内,1935年1月8日夜间,格拉迪斯进入分娩,却遭遇难产,出现大出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经过医生的全力帮助,格拉迪斯终于在黎明时分生下了孩子,其中一位就是日后成为“摇滚乐之王”的埃尔维斯·亚伦·普雷斯利(Elvis Aaron Presley)。
的是,埃尔维斯出生的那一刻,就经历了他第一次与家人的生离死别。他出生时是健康的,可是比他提前30分钟出来的孪生哥哥杰西·加伦·普雷斯利(Jesse Garon Presley),在降生的那一刻,就已经宣布夭折了。由于难产导致的大量出血,格拉维斯和埃尔维斯母子被紧急送往东图珀洛医院休养。
哥哥的死抵消了埃尔维斯出生带给父母的喜悦,普雷斯利家穷到甚至买不起棺材,只能用鞋盒装着杰西,将他葬在了公墓,连墓碑都没有。
单纯是杰西的死还不是对普雷斯利家的最沉重的打击。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密西西比州婴儿的死亡率很高。此时,小罗斯福总统刚刚执政两年,美国依旧在大萧条的困境里艰难求生。大多数人依旧为没有工作而焦虑,为了生计不得不到处奔波。
更糟糕的还在后头——1936年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席卷图珀洛,造成当地房屋大部分尽毁;1937年,第n次失业的弗农,因伪造了雇主和包租公奥威尔·比恩的支票被捕,连带自己亲手建的两居室房屋都被没收。格拉迪斯和小埃尔维斯顺即面临无家可归的地步。
1936年遭龙卷风袭击后的图珀洛一片狼藉。经过这几年的相处,格拉迪斯渐渐看清了丈夫的真实性情,她的痛苦也随着岁月的流逝日渐加重。骨感的现实让她对生活再也没有少女时代的热切渴望。让她活下去的动力,除了小埃尔维斯,再无其他。
【艰难童年】
家中的一贫如洗,虽然让埃尔维斯的童年经常吃不饱,但父母对埃尔维斯的关爱有增无减,尤其是母亲格拉维斯。丈夫出事之后,格拉维斯一方面又要哺育儿子,维持家庭,一方面又要在不停搬家之间面对邻里之间的冷言冷语。她借酒消愁,体形也越来越臃肿,还不得不吃膳食药丸……她的健康状态从来就没有好多少,但也竭尽所能让埃尔维斯每顿都能吃上一顿像样的餐饭。
2岁时的埃尔维斯,这是他已知最早的照片。3岁时的小埃尔维斯和父母的合影4岁时的埃尔维斯即便如此,家里的处境和变故还是让年幼的埃尔维斯早早地体会到了世态炎凉。父亲伪造支票被捕时,埃尔维斯才两岁多,正是需要父母双方爱护的敏感年龄。但他当时唯一的依靠也只有母亲了。恰恰就是从这时候开始,母子两人产生了近乎共生的相互依赖的关系,犹如吸铁石一般,双方精神上、情感上都离不开彼此。格拉维斯总会害怕失去自己唯一的儿子,从不让儿子走出自己的视线。埃尔维斯偶尔一两次跑开,都会让她格外慌乱,甚至会打儿子以示惩戒。
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成长,总会对成长中的埃尔维斯的施加不利的影响。他既依赖母亲,愿意获得母亲的支持;却又总想摆脱母亲的控制。这样矛盾的心态主宰着埃尔维斯的大部分人生,致使他容易做噩梦,说话口吃以及梦游。一个由母亲主宰心理的人生,是很难获得真正想要的自由,他却一直不断追求这个遥不可及的梦。
埃尔维斯与母亲格拉迪斯但也有两件东西,构成埃尔维斯和母亲共同的爱好 —— 一是宗教,二是音乐。
格拉迪斯虽然被生活折磨得不成人形,但对基督教的虔诚却从来不敢怠慢过。她坚持每周带小埃尔维斯去教堂做礼拜,唱福音歌曲。埃尔维斯最初的音乐熏陶便是来自福音音乐,他会跟着大人唱,甚至还会随着音乐不断舞动,引得母亲笑起来。他成名后也翻唱了不少诸如此类的歌曲,像是《How Great Thou Art》, 《Crying in the Chapel》和《He knows just what I need》等等。
即便未到教堂礼拜的日子,图珀洛每家每户,无论家境如何,都会有一台收音机。而且每个周六晚上固定有一个名叫“大奥普里”(Grand Ole Opry,也称乡村大剧院)的乡村音乐节目,给当时处在大萧条的美国人在劳作的间隙带来难得的休闲时光。普雷斯利家也不例外,听广播的音乐毕竟能放松身心,又给了埃尔维斯学习唱歌的机会。
三十年代的大奥普里,埃尔维斯后来也曾在此做过唯一的演出。在这样的潜移默化下,埃尔维斯对音乐的喜爱已经深深地扎下了根。后来他长大一些,能唱的曲子越来越多。无论是福音音乐还是乡村音乐,他都会在小伙伴面前唱出来。久而久之,就连学校的老师都注意到了。其中一位名叫奥莱塔·格莱姆斯的老师更是对他的嗓音称赞不已,在埃尔维斯10岁那年,帮他报名参加了“密西西比-阿拉巴马州交易会及牛奶场演出”。
(有点可笑的是,这位老师不偏不倚,恰恰就是普雷斯利家的雇主奥威尔·比恩的女儿)。
比赛当天,埃尔维斯紧张得不得了,要知道此次比赛还要通过图珀洛的WELO电台进行现场直播。而且他个子太矮,还得站在凳子上才能够得到麦克风。他的参赛曲目是莱德·弗里的《Old Shep》, 一首讲述牛仔男孩与牧羊犬的伤感慢歌。埃尔维斯动人的清唱一下征服了评委和听众,他获得了人生的第一个高光时刻——他拿到了二等奖,奖品是5美元(在当时可是不小的数目了),外加免费搭乘旋转木马。
数年后,埃尔维斯在太阳唱片公司还特意录制了这首《Old Shep》。当然,这是后话了。
第二年,埃尔维斯十一岁生日那天,他获得了人生另一份,但颇具重要性的礼物——一把吉他。
唱歌虽然给埃尔维斯带来了快乐,但他在学校生活的麻烦似乎有增无减。原先害羞的埃尔维斯还只是被嘲笑为“妈妈的宝贝儿子”,然而上了初中后,校园里的霸王们盯上了他,将他的吉他毁坏,还轻蔑地称呼他po’white trash(“白色垃圾”,白人阶层里最低贱的,就连黑人奴隶也瞧不起的。)
埃尔维斯的尴尬处境,加上常年的搬家和弗农的频繁失业,让家里的日子分外难过。普雷斯利一家经过一番考虑,终于做出了改变家庭命运的决定——离开图珀洛,到别处生活。埃尔维斯后来是这样回忆这个重要的搬家时刻的:
“我们破产了,真的,一无所有了。我们当夜就离开了图珀洛……”
("We were broke, man, broke. We left Tupelo overnight…”)
就这样,十三岁的埃尔维斯跟着父母,带着他们仅有的家当,开着有十来年头的旧车,永远离开了他们的故土图珀洛。唯一留下来的,便是那幢白色的两居室小屋,埃尔维斯出生的地方,现在已经成为了众多“猫王”粉丝朝圣之地。
埃尔维斯出生的小白屋,现在已经成为了众多“猫王”粉丝朝圣之地。这就是“猫王”早年在图珀洛老家的生活故事。在此感谢以下文献和链接内容:
l *** (英文版)
l Elvis Presley Family History
l 《罗沃尔特音乐家传记丛书:埃尔维斯·普莱斯利》
(如果喜欢的话请多多给个支持哦 !若有错处亦希望你们能指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