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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挚燕窝最新进展,“茗挚”品牌燕窝产品

茗挚燕窝近日登上热搜,被质疑为糖水。11月20日,直播带货的网红辛巴方面发布声明称,已将产品送检。

然而,茗挚燕窝的麻烦并不止这些。新京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产品成分含量的问题外,茗挚燕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涉嫌违规。同时,在天猫平台上,茗挚旗舰店已下架所有产品,而茗挚燕窝的代加工厂则疑似陷入SC认证纠纷。

茗挚燕窝被质疑是“糖水”

11月19日,辛巴方旗下主播在直播间推广的“茗挚燕窝”因产品成分问题登上热搜。职业打假人王海在个人微博出示中广测检测报告称,“茗挚燕窝”蔗糖含量为4.8%,成分表里的碳水化合物为5%,认为该产品就是“糖水”。11月20日,辛巴方面回应称,该检测报告里除冰糖燕窝制品含有的糖分外,还含有燕窝成分“唾液酸”。

在王海送检的报告中可以看到,1批次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2020/10/08)的唾液酸含量为0.014g/100g,即0.014%。但王海认为,上述唾液酸含量是万分之1.4,每碗成本1元都不到,是忽悠粉丝。

燕窝制品的唾液酸含量究竟应为多少呢?新京报记者发现,在国家标准《GB/T 30636-2014 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中,燕窝制品的唾液酸含量范围为0.006-0.56g/kg,即0.0006%-0.056%。而在由中国药文化研究会颁发的《T/CPCS 001-2018 即食燕窝》现行团体标准中,即食燕窝唾液酸的理化指标要求是≥0.5mg/g,即≥0.05%。可见,无论是茗挚还是王海的送检,茗挚碗装风味即食燕窝的唾液酸含量都是在国家标准之内,但低于团体标准。

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钟凯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家标准是准入底线,团体标准则是用于行业自律。不管是国标还是团标,也只是符合了产品的属性要求,并不等于可以为产品功效做背书。从营养角度讲,人体自身也会分泌唾液酸,通过燕窝进补唾液酸的意义不是很大。

涉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除唾液酸外,“茗挚燕窝”的成分表和配料表也引人关注。《GH/T 1092-2014 燕窝质量等级》规定,二级到特级的燕窝蛋白质含量应在30%-50%之间。但根据“茗挚燕窝”礼盒背后的营养成分表,其最终的燕窝制品蛋白质含量为“0”。

蛋白质是否会因燕窝制成燕窝制品而流失殆尽呢?对此,钟凯告诉新京报记者,0并不等于完全没有,可能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标注阈值。如果原料有一定蛋白质含量,但其制品几乎没有体现,要么可能是没有加燕窝,要么可能是燕窝加的特别少,蛋白质没有达到要注明的程度。

此外,“茗挚燕窝”包装显示,其产品类别为“风味饮料”,主要配料为纯化水、冰糖、燕窝、海藻酸钠、乳酸钙。有网友通过实验指出,当海藻酸钠遇见乳酸钙,会形成类似燕窝的透明物质,变成“仿燕窝”,可能是导致“茗挚燕窝”看起来固体较多的原因。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范围、超 ***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那么,茗挚添加海藻酸钠、乳酸钙的行为是否合规?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乳酸钙的适用范围包括加工水果、蔬菜罐头(仅限酸黄瓜产品)、糖果、复合调味料(仅限油炸薯片调味料) 、固体饮料、果冻和膨化食品;海藻酸钠的适用范围包括稀奶油、黄油和浓缩黄油、生湿面制品、生干面制品、其他糖和糖浆、香辛料类、果蔬汁(浆)。

然而,新京报记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发现,茗挚燕窝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属于茗挚燕窝的代加工厂——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明细包含的其他(燕窝罐头)、风味饮料、其他类饮料(燕窝饮品),都不属于可以使用海藻酸钠和乳酸钙的范围。

天猫旗舰店下架产品

11月20日,针对蛋白质含量为0、被质疑用添加剂代替燕窝、唾液酸含量等问题,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茗挚燕窝的企业主体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融昱”),截至发稿前,电话多次被挂断。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州融昱成立于2019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林小芳,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含钻石和宝石饰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等。所申请的“茗挚”商标分类包含食品、方便食品、广告销售、啤酒饮料4方面。

在茗挚燕窝的天猫旗舰店页面,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性价比满满,诚意之选”的宣传语介绍。在抖音、微博、天猫等平台,茗挚燕窝的低价促销活动很受消费者喜欢,并有“在直播间19.9元就能秒到”“普通人也能吃的燕窝”等评价。但也有消费者在食用后追评“口感很稀”“感觉不是燕窝的口感,介于琼脂和果冻之间,碎碎的,小气泡也很少,可见水溶性蛋白很低”。

11月20日晚,新京报记者在天猫平台发现,上午处于在售状态的燕窝礼盒链接均已失效,茗挚旗舰店已下架所有产品。对于下架原因,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向茗挚旗舰店客服发去询问,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

茗挚旗舰店下架所有产品,购买链接已失效。

代加工厂疑陷SC认证纠纷

同日,围绕代加工厂是否违规添加产品配料,新京报记者依据官网、天眼查、天猫旗舰店等平台显示的多个大洲新燕联系方式致电,电话均无人接听。

天眼查显示,大洲新燕成立于2018年,法人代表为丁秀贞,注册资本2000万元,第一大股东为旗下拥有“大洲宫燕”“大洲金丝燕”等燕窝产品的海南大洲金丝燕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官网介绍,大洲新燕主要进行即食燕窝、鲜炖燕窝、花胶燕窝、燕窝饮料、即食花胶、即食鲍鱼等产品的代加工。除茗挚燕窝外,大洲新燕还曾做过汉宫燕即食燕窝、艾尚燕即食燕窝、飞燕鲜炖燕窝等燕窝产品的代加工。

而在11月13日,曾有消费者指出,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网站未查询到大洲新燕,厦门主管部门向其表示,大洲新燕或因SC许可等问题涉案,正在处理中。11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对此进行核实时,对方回应,大洲新燕确实涉及部分案件,具体内容及原因不便透露。

而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表示,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是自主选择备案的,并不会因为市监部门的处罚而撤销记录。如果没有查到,也可能是企业选择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没有进行备案。

目前,对于茗挚燕窝,辛巴所在的广州和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和翊”)在回应声明中表示,如果消费者对这款产品有任何不满,可以向茗挚天猫旗舰店申请退货退款。同时,广州和翊对此次燕窝事件深度自查,如发现该款产品有任何质量问题,会配合好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与品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图片来源 网络、电商旗舰店截图

编辑 李严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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