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最近赵薇与马云的信息纷飞,决定去研究当年赵薇与万家文化的往事。
发现当年被处罚最重的并不是赵薇,而是原打算把股份卖给赵薇的卖方,还有接盘的下一手也受牵连。
万家文化还和黄河金融、茅侃侃有关系。
事情回到2016 年 7 月,上市公司万家文化打算收购上海隆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准备通过发新股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收购,而赵薇的杭州普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准备认购万家文化的新股。
但到2016年12月8日这一收购案终止了,普霖投资想认购万家文化新股的事也随之终止了。
很快,赵薇和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商量收购万家文化的控制权,他们在2016 年 12 月 23 日就签了《股份转让协议》。
当时作为第一大股东的万家集团持有万家文化30.525%股份,孔德永是万家集团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是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他们的协议约定,把万家文化共29.135%的股份卖给赵薇的 *** 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万家集团保留1.389%的持股,转让价款共为30.599亿元,转让完成后赵薇将成为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
花30.6亿元买上市公司29%的股份,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情况:
(1)赵薇自有资金6000万元。
(2) *** 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年利息10%。
(3)银行借款14.999亿元,利率为6%左右。
先给卖方支付14.5亿元后,把股份过户给赵薇的公司,再拿股份质押给银行贷款15亿元。
这些股份只付了不到50%的钱就给他按照100%质押贷款,还是先发放贷款再办股份质押?哪家银行能这么好?
而卖方居然同意这样的交易?就不怕给了股份拿不到钱吗?
赵薇自己掏6000万,找别人借30亿,杠杆达到51倍,这也太厉害了吧。
当时这事引起很大的关注,被问询资金来源和支付能力,赵薇方提供的信息是:
(1)赵薇间接持有唐德影视和合宝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
(2)赵薇老公黄有龙持有港股金宝宝控股20.59%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3)黄有龙间接持有港股顺龙控股 55.01%股权(加上可换债共为60%),为其实际控制人;
(4)黄有龙间接持有云锋金融14.99%股权;
到2016 年 12月 31 日股票市值约 45.22 亿元,不动产约 6.66 亿元,其他股权投资约 3.18 亿元,其他业务资产约 1.57 亿元,加起来约56.63 亿元,2016年投资收回的现金流约 12.56 亿元港币。
注:还曾持股阿里影业等没披露,不清楚是否已减持?
就是投资的现金收益一年就有12.56亿港币,为嘛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自己只掏个零头?
给他们借款的人,就不怕踩大大坑么?
但不管最后结果如何,但在这一收购案公布后,万家文化的股票已经涨了 32.77%。
可事情很快变卦了
赵薇的公司在支付了第一笔2.5亿元后,第二笔12亿元并没有按时支付,说是15亿的贷款没有通过银行总行的审批,其他银行也不同意提供贷款。
2017 年 2 月 13 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购买股份的比例从29.135%大幅减少到5.0396%,总价款从30.6亿元减少为5.2928 亿元。
股价也随之连续两天下跌8.49%和6.89%。
最后交易凉凉了
2017 年2月 28日万家文化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7年 3 月 31 日买卖双方签解除协议,交易终止了,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被问询,为什么作为卖方的万家集团主动放弃1.5亿元的违约金?
公告后公司股价持续下跌,到2017 年 6 月 2 日跌至最低点 8.85 元,较 2017 年 1 月 17 日的最高点 25 元下跌80%多?
又来个新买家
在和赵薇的交易终止3个月后,很快来一个新买家。
与上次多次变卦到最后凉凉不同,这次交易很快就完成了。
2017年8月2日已完成股权过户,万家文化的实际控制人由孔德永变更为祥源控股的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和上次卖给赵薇有4点不同:
(1)交易前万家集团的持股从30.525%减少到29.72%,中间有部分减持?
(2)上次卖给赵薇时万家集团保留1.389%股份,这次全部29.72%的持股都卖掉。
(3)与赵薇的交易是直接卖上市公司的股票,这次交易是卖控制股东的股权,上次是直接交易,这次是间接交易。
(4)随着股价下跌交易价格的大幅降低,上次卖29.135%股份价格为30.599亿元,这次卖29.72%股份价格为16.74亿元。
交易完成后,2017年9月26日,公司从万家文化改名为祥源文化了。
这次交易干净利索,而且还是先办过户才付款。
赵薇们被处罚
2018 年 4 月 16 日,证监会作出处罚决定:
(1)买卖双方两家公司被各罚款60万元,两边的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各罚款30万元
(2)对两边的责任人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包括下面的信息披露违法:
(1)公告说,银必信15亿借款(利率10%),银行贷款14.999亿元(利率约6%)。
但调查结果显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拟按照 30亿元的融资方案报批,如获批通过就不用银必信的资金;如获部分贷款也优先使用银行贷款,不足部分再向银必信借款。
(2)公告说,银必信在2017年2月7日前提供12亿借款。
但银必信的实际控制人说,银必信无法在 2017 年2 月 7 日给龙薇传媒提供12 亿元资金。
(3)赵薇们在2017 年 1 月 23 日已知道贷款没获得银行审批,也没再联系其他金融机构,但没有及时披露。
龙薇传媒只有200 万元注册资金,成立一个多月就打算收购市值达 100亿元的上市公司29.135%的股份,自有资金只有6000 万元,30亿元都是借款,后来贷款不成先大幅降低购买的股权,到最后终止交易,造成股份大幅波动….
可是卖方也被处罚,是不是很冤?
其实卖方别的事件受的处罚比赵薇重多了,
在2015年在万家文化收购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事件中,也存在信息披露违法,孔德永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万家文化的两个事件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
到2019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 511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6000多万元,这些官司还没结束。
受牵连的还有那个新买家。
因为孔德永在卖股票时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孔德永赔偿,而新股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赵薇收购不成,卖方也被处罚,是知情不报?还是无辜受牵连?
下下手接盘方也因为一堆历史烂账受牵连,是愿打愿挨?还是很无辜?
如果愿打愿挨就做好踩坑的准备咯,如果不想无辜受牵连最好远离。
借款的信息披露不实是故意作假?自己年收入10多亿,却只掏个零头其他都找别人借款,这是什么人的什么图谋呀?
因信息披露问题孔德永被终身禁入,是无意之过还是有意为之?
各位打算将公司做上市的朋友,最好了解清楚法律的有关规定,当时证券法没修改才处罚这么轻,现在证券法修改后处罚可比那会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