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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2022年年终盘点”系列报道之八

2022年度深化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

王焕玲

>>最高人民检察院外景 视觉中国供图

不平凡的2022年已经远去,2023年正在向每个人招手。

2022年,是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不断深化的一年。在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过去的这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全面建成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化推进司法民主改革、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更加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深化企业合规工作、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使人民检察事业更上一层楼。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更是对我国司法工作的一种激励。

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 总书记关于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根本规律,是 *** 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成果,为我们深化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了按照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的部署把检察机关的双重责任落到实处,2022年7月12日,最高检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张军检察长在会上强调,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检察机关肩负双重责任,既要健全检察权优化运行机制,确保监督办案权力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又要深化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助推侦查、审判、执行以及相关行政执法等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要加强法律监督,助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公信。同时,深化大数据运用,以大数据助力“智慧监督”、科学管理、诉源治理。

同时,最高检还发布了8件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集中反映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检察权运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细化权责配置,强化制约监督,严肃责任追究,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

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地案件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相邻院一体化集中办案”机制,推动解决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不足、办案能力不强等实际困难。

如今,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中。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走向常态化

从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到2018年10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逐年深入推进。2022年,对于这项制度来说,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一年。

>>视觉中国供图

2022年2月,最高检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该规定共16条,明确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的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录制内容、参与主体以及录音录像文件保管、使用规则等,以促进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意见实质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防止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甚至强迫认罪认罚等问题。

2022年7月,最高检正式向外界宣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这项制度的常态化适用,对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模式向协作式转化、促进刑事司法由“治罪”向“治理”转化、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深入推进

近年来,检察机关以大力推进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带动,促进形成了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创新理念,“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就是其中之一。

2020年年初,最高检提出“少捕慎诉慎押”检察司法理念。此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先后于2021年、2022年在有关文件中就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出部署;其间,中央政法委在有关重要会议上对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要求。

“少捕慎诉慎押”从检察司法理念上升为党的刑事司法政策,虽然只有两三年的时间,但从实践推动看,取得了积极成效:诉前羁押率降幅较大,从20年前的91.4%、2年前的59.3%下降至2022年1至9月的28.3%;逮捕质量明显提升,逮捕率从2020年的77%下降至2022年1至9月的59.2%,其中无逮捕必要不捕占比由37.9%上升至59.2%;不起诉裁量权行使更加充分,不起诉率从2003年的3.3%、2020年的13.7%、2021年的16.6%,到2022年1至9月的25.2%,并落实对被不起诉人予以民事和行政责任追究,在教育挽救的同时让被不起诉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不断深入推进,使轻罪案件羁押率高,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一押到底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羁押办案的常态正在逐步扭转,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与支持,对于推动中国刑事司法取得历史性进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最高检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更好落实这一政策。

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向纵深发展

司法实践中,有的涉案企业因负责人被抓、被判刑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由此倒闭、工人下岗,影响就业和企业经营。为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2018年,最高检发布11项具体检察政策,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切实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在深化落实中,为防止对该类犯罪一宽了之,促进涉案企业守法经营、预防再犯风险,同时警示其他企业,2020年3月,最高检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做实既“厚爱”又“严管”,推动企业刑事犯罪诉源治理。

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 *** 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经过两年试点,该项制度不断释放司法红利。2022年4月2日上午,最高检会同全国工商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官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为防止企业搞“纸面合规”、虚假整改,最高检与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多部门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高质量遴选确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整改进行客观、公正、有效的监督评估,司法、执法、行业监管携手促进“严管”制度化,防止“厚爱”被滥用。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已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2022年8月10日,为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深入开展,最高检对外发布第三批涉案企业合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在探索适用合规改革的全流程办案机制、准确区分单位与责任人责任、推动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实质性融合、制发检察建议等方面,都取得良好成效,具有示范指导意义。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纵深发展,紧紧依靠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助力各类企业纾困发展。

跨省看守所巡回检察全面推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部署。

2022年1月,最高检部署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要求将看守所的监管安全防范、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依法依规使用警戒具和适用禁闭措施、羁押期限的管理、留所服刑罪犯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等作为巡回检察重点内容。同时,注重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和违法违纪线索,以及查找在看守所内可能诱发非正常死亡、安全事故、不稳定事件的重大和深层次问题,确保看守所始终守住监管安全和人权保障底线;同步检查派驻检察工作,解决派驻检察存在的履职虚化、弱化的问题。

2022年11月,最高检首次组织开展跨省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由黑龙江、浙江、江西、陕西四省检察机关组成的巡回检察组分别对云南、广东、湖南、河北四省的有关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伊始,最高检为各组明确划出了工作重点,要求在重点检查看守所监管执法、执行羁押期限、罪犯留所服刑等情况的同时,注重刀刃向内,检验检察机关监督履职是否到位,推动派驻检察进一步规范履职。

接下来,最高检将继续深入推进巡回检察工作,除最高检和省级检察院直接组织跨地区巡回检察外,还将有针对性抽查和“飞行检查”,紧盯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专门或者机动巡回检察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办。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扎实推进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四级两审制,暴露出了四级法院案件数量结构分布不够合理、审判资源分配不够科学、审级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在这样的司法形势下,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应势而生。这是司法系统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也是社会治理体系改革的一次精准探路,为提升改革创新效能、擦亮公平正义的司法底色提供了新的方向。

>>最高人民法院外景 最高法供图

2021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了这项改革的试点工作。2022年8月3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试点督导落实、情况收集反馈、数据统计汇总、文件审查备案、联席工作会议、政策解读宣传6项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5个试点配套规范性文件,指导各试点法院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有效确保试点工作因地制宜、精准落地。

据统计,审级制度改革探索一年来,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案件上诉率、二审改发率分别为8.73%、1.25%,较试点前同比分别下降0.2、0.04个百分点;审理“四类行政案件”二审改发率1.74%,较试点初期前三个月下降0.26个百分点,审判质量稳步提升。各高级人民法院对不服本院终审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裁定再审率为9.08%,裁定再审案件改判率为28.18%,比同期办理的不服下级法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分别高出3.37、6.55个百分点,有效发挥了再审依法纠错功能。

经过一年多探索,四级法院审级职能逐步优化,案件结构和分布日趋合理,司法职权配置更加科学,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全面建成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2019年,为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实践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性提出建设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

时隔三年之后,2022年7月12日,在 *** 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近年来全国法院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2021年全国法院在线调解纠纷1084万件,2022年1至6月在线调解纠纷577.3万件。我国已建成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实现了从点线突破向全面开花、平台搭建向实质解纷、单打独斗向多元联动、纠纷“解决得了”向纠纷“解决得好”的转变,联动资源多、覆盖领域广、规则日益完善,有效促进了调解资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共用,引导大量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及时高效解决,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接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但巩固工作仍在继续,202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是深入贯彻落实 *** 法治思想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实际行动,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长效机制,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据了解,草案分为4编17章,共207条,各编依次为总则、实现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实现非金钱债权的终局执行、保全执行以及附则。在体例结构上,参考民法典,采用编章节的体例和总分结构;在立法技术上,逐级提取“公因式”,尽可能减少条文,也提高结构的系统性;在草案内容上,注重总结具有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的执行查控、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管理模式,并把制约和监督执行权、规范执行行为以及通过执行实践和司法解释解决不了的法律适用难题作为起草重点。

目前,伴随着民事执行工作的不断发展,绿色执行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诸多新成就,包括形成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执行合力,运用信息化、现代化的执行方式,推进规范化、善意文明的执行行为,以及攻克涉及民生、经济的执行难题。而在未来,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仍将是最高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司法民主改革

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扩大民主参与,是司法领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促进和彰显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据统计,截至2022年7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近3倍,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 视觉中国供图

据统计,截至2022年7月,全国人民陪审员共计33.2万余人,比2013年扩大了近3倍,人民陪审员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自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215万余件、民事案件879万余件、行政案件78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的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3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白皮书,介绍了新时代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突出成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鲜明优势。这次发布会还同时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这是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其中刑事案例3个、民事案例4个、行政案例3个、七人合议庭案例6个、三人合议庭案例4个,突出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凸显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典型性,是我国司法领域人民民主建设成果的生动展现。

接下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 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探索创新,在审判实践中持续优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不断开创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

持续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

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对司法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近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扣时代脉搏,遵循法治规律,探索推动审判方式、诉讼制度、司法裁判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社会法治需求,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2022年4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朋通过网络云端开庭审理案件。 视觉中国供图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在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上做文章。

2022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这是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之后,最高法院出台的又一份重要文件,将在世界范围内首次构建全方位、系统化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推动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

2022年7月12日,在 *** 中央宣传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人民法院把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构建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全面重塑了审判执行模式,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据介绍,人民法院已经建成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一站式诉讼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掌上办”。以往参加诉讼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现在只需要1~2次,甚至1次都不用跑。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7.8万个调解组织和32万名调解员进驻,平均每分钟就有51件纠纷在网上成功化解,依法、高效、便民保护诉讼权利,减轻群众的诉累。

在审判实践中,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庭审语音识别、类案智能推送等司法辅助系统推动庭审效率提高达20%以上,让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便捷。在执行中,智慧法院在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中功不可没。执行中最难的就是查人找物,在查人找物、查封冻结、失信惩戒、网络拍卖等方面,智慧法院发挥了巨大的效能,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比如,网络查控累计冻结资金超过两万亿元,网络司法拍卖,仅这一项就为当事人节约佣金达619亿元。在疫情防控中,智慧法院“大显身手”,保证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疫情虽然阻碍了人们的脚步,但并没能阻止正义的到达。

接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实施,着力绿色智慧法院关键技术难题。推进司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依托科研院所、企业与社会力量,推进人工智能与人民法院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更好地服务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3年第2期

《民主与法制》2023,与您不见不散《民主与法制》社融媒体出品实习编辑:尹玉泠审 读:韩美玲审 核:廖卫华 投稿、合作邮箱:332633477@qq.com视频素材征集邮箱:fxhrmt@163.com《民主与法制》社是中国法学会主管的中央级新闻事业单位,拥有《民主与法制》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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