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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慈善新闻(2020年慈善活动)

1. 党的二十大引领慈善事业发展,立法修法加强公益慈善顶层设计

10月16日,中国 *** 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诸多公益慈善力量可以且应该积极参与的具体领域和事项,如乡村振兴、科教、民主、文化、生态保护等领域。尤其在民生领域,报告强调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二十大报告指出了公益慈善在探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表明了未来公益慈善力量的服务范围和领域将更加广阔,服务方式将更趋多元化,为慈善事业和慈善组织发展提供了新的行动指南,同时也鼓励了慈善事业全面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并在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与此同时,公益慈善法律体系也在持续完善,从顶层设计角度,通过立法修法等工作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实施。随后,《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出台也为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提供了制度遵循。

8月19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民政部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指出为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满足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中央巡视组要求,民政部2022年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影响公益慈善发展的重要法律,慈善法的修订也一直备受关注。

12月27日,慈善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并针对修订草案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此次修法回应了近年来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法落实中的问题,也为更好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治保障。目前,慈善法修订草案进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吸引了公益慈善事业相关人士的热忱参与。

2. 加强政策引导和税费优惠,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

2022年2月,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强调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乡村振兴对接平台、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方面的重要性,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帮扶合作机制,以及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支持体系。

6月8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召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强调要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迈上新台阶。

12月,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在社会动员层面,明确强调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且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公民个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

另外,2022年5月发布的《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也从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通过明确税收优惠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激发了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的活力,对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3. 上海疫情彰显社区互助强大能动性,社会互助提升社会韧性和整合能力

2022年3月开始,新冠疫情在上海爆发,4月初上海全域进入静态管理,在公共交通停摆、物流暂停的情况下,由于物资匮乏,居民生活保障难以为继,引发严重次生灾害。一场广泛的“社区互助”在上海悄然蔓延开来,居民通过微信群等媒介构建了抗疫中的新型邻里互助关系,以社区或楼栋为单位进行团购解决物资问题,与此同时也涌现了一批“万能”的团长,自发为社区居民组织生活物资团购,联系渠道、选品、谈价、协商、安排配送。

另外,邻里间互相支援还以“原始”的以物易物形式进行实物置换和交易,自主自发完成物资的有效配置,企业依靠网络技术搭建的”邻里互助”等小程序的开发和升级也为社区互助增添了效率。在持续80多天的封控中,各种形式的社区互助缓解了社区居民燃眉之急,织就了疫情封控下的社区“自救”网络,社区作为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单位显示出了强大的韧性以及超强的能动性。

无独有偶,同年11月新冠疫情在广州爆发,当地公益组织、志愿组织、社工机构、媒体以及民间志愿者等自发聚力共同发起“益企撑广州”活动,链接公益慈善服务需求方、供给方,以及搭建平台,通过社会互助构筑了应急状态下的民间响应路径。12月中旬,随着疫情防控“新十条”等政策的出台,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全新阶段。第一波疫情攻击全国各地,感染人数急速攀升,退热止咳等药品,以及温度计血氧仪等器械需求大幅增加,而与之对应的是市场上此类物资严重匮乏。

全国开启了广泛的互助风潮,药品邻里互助、同事互助、朋友圈互助在北京、广州、南京多地的社区不断上演,而腾讯迅速开发“新冠防护药物公益互助”小程序,并与媒体平台合作推广,为市民提供药品供需对接平台,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紧急用药的难题。2022年的多个事件中,人们看到了社会互助在物资调处、民生应急等方面的强大能量,也呈现了基层社会内生整合能力和社会韧性,以及此种蕴含的社会发展动力。

4.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引爆关注,涉及复杂社会问题和多项权益侵害

1月27日,一条江苏“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这起侵害妇女和精神障碍患者权益的事件迅速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买卖人口、妇女权益等问题的讨论热度居高不下。2月23日,江苏省委省 *** 调查组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回应公众关心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真实身份、生活历程、精神与身体状况、生育子女情况等问题,查处问责相关人员17人。

同时,通报指出近期江苏全省已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侵害妇女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通报受到公众质疑,多年前的拐卖案被重新挖掘,网民持续追问审判结果。

近年来相关社会事件所引发的热议也推动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为了回应现阶段妇女权益保障面临的新问题,去年12月和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在网络上公开征求意见,分别收到40余万和30余万条意见反馈,成为近年来收到意见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之一。

今年两会召开期间,有关“打拐”、“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提案也在网络中得到了较大曝光与关注。10月30日,《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第三次提请审议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草案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加强了对妇女人身权和人格权的重点保障,明确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应当及时报告的制度及违反报告义务的法律责任,并强调了对妇女就业平等权和财产权益的重视,进一步丰富了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内容,明确了中国妇女人权保障的新理念和新机制。

5. 慈善信托创新发展迅速,猛进中也存争议

2022年,慈善信托发展迅速,企业、公益组织、 *** 部门及公众个人作为委托人,创新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信托,受益群体日趋多元,以慈善金融创新推动时代发展议题。例如全国首单由金融监管单位作为委托方的乡村振兴慈善信托计划—“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助力青山村乡村振兴慈善信托”、 杭州市慈善总会委托设立的用于救灾应急和减灾防灾的“善泉”品牌慈善信托,是国内首单由公证机构担任监察人的慈善信托。由伊洁士公司、成都市慈善总会委托发起的西南地区首单帮扶困难退役军人的慈善信托项目—“中铁信托·伊洁士退役军人关爱金慈善信托”。袁隆平院士夫人邓则女士委托成立的“袁隆平慈善信托”,是湖南省首单科技公益信托项目,致力于支持农业科技领域的研发创新及人才培养。6月在长沙成立的湖南财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发起的开放式“财信慈善信托”。此外还包括全国首单“五社联动”慈善信托“长安慈·圣悦‘五社联动 情暖河北’”,由河北圣悦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北慈善联合基金会委托,旨在深化五社联动机制,统筹社会资源,助力共同富裕。12月14日,由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委托的全国首支志愿服务慈善信托“深圳志愿红”成立,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作为慈善+金融创新的重要实践,慈善信托获得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引起一定争议。2022年6月27日,国内首单未成年人作为委托人设立的“中诚信托2022诚善·凯德盛世助学慈善信托”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备案,却因委托人的未成年身份引发争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相关条文阐释,未成年人不能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但也有专家认为,从《慈善法》角度分析,该单信托具备成立的法律意义。该信托设立虽在法律上存有争议,但业界人士认为未成年人持有以慈善信托的方式做公益的意识,其善心值得鼓励。

6. 深圳暂停基金会登记业务,基金会登记权限来而复去

9月30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根据《广东省人民 *** 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及广东省民政厅通知要求,自即日起暂停办理基金会登记业务。而早在8月初,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通知称暂停受理基金会直接登记申请。同年10月,珠海、东莞、韶关等地民政部门陆续发布公告,暂停基金会登记业务。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2009年,民政部和深圳市 *** 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深圳作为试点,获得授权进行基金会登记管理。2012年,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通知,正式发文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广州市。而广东省民政厅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对冠以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划名称的非公募基金会,可向已获授权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直接申请登记”。近些年,浙江、安徽、江苏、四川等省份也直接下放或试点下放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基金会登记权限下放被普遍看做是利好基金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创新和促进举措,但也有观点认为此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量基金会有名无实。随着民政部与深圳“部市协议”的到期,以及广东省内地市停止办理基金会直接登记业务公告的发布,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被收回的原因,以及是否意味着对基金会管理的收紧显得扑朔迷离。

7. 志愿精神彰显同时也被污名化,民政出台指引规范志愿力量参与社区防疫

2022年7月,民政部等三部门联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指引》、《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指引》,明晰社区疫情防控任务,落实具体防控措施,管理和规范疫情防控中的志愿服务开展。在《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志愿服务指引》中明确要求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全面纳入社区同意调度和使用,并对志愿者参与防控作出了实操指导。志愿力量在各地的社区疫情防控中承担了大量的防疫宣传、检测辅助、物资派送、秩序维护等工作,做出了相当出色的表现,其来源有多种渠道,包括 *** 组织的志愿者、企业志愿者,以及完全来自民间的志愿者的参与。但志愿力量在社区防疫中发挥重要作用,极大彰显社会志愿精神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实际工作中暴露出来。典型的是4月上海市民向媒体曝光自己年迈父母并未参与志愿服务,个人信息却被在志愿服务系统注册,并累积愈1300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长,怀疑存在骗取志愿者补贴情况,而后接续有网友发现同样情况。而发生在西安的志愿者惩罚 *** 居民做视频检讨,上海志愿者脚踢食品物资,以及上海志愿者与医护冲突等引发人们对于志愿者和志愿行为定义、志愿者规范管理以及志愿服务可持续发展的讨论。对于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指引的出台,是规范志愿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如何更好促进志愿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仍然前路漫漫,更需要多方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8. 促进数字技术应用,推动技术赋能社区治理和公益

发展数字技术的发展与使用有助于提升社会、社区治理水平,普遍惠及民生。2022年5月,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社区治理智慧化水平。推动智慧社区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保障措施层面,《意见》要求健全完善 *** 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承接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运营,开展智慧社区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消除数字鸿沟以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的问题,《意见》也从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高频服务事项推广“一站式”服务、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四个方面做出了规定,让智慧社区建设充分重视了老年人共享信息化成果的利益诉求。此外,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数字公益发展及其研究也成为时代赋予公益慈善的重要议题。8月29日,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数字公益慈善发展论坛于天津举办, *** 部门、公益组织、互联网企业与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专家学者及媒体代表等100余位嘉宾参与论坛,共商中国数字公益慈善事业发展。9月2日,《中国数字公益发展研究报告(2022)》发布,梳理总结中国数字化公益的发展成果,指出数字化公益发展的问题及未来趋势。

9. 社会力量进入国家应急体系,政社协同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6月30日,应急管理部印发《“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将社会应急力量纳入国家应急救援体系。此后,多个部门陆续推动社会力量在社会应急中的参与。11月4日,应急管理部与生态环境部签署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深化两部门各级组织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的合作。11月16日,应急管理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及工作机制,引导、统筹社会资源规范参与救灾行动。而地方也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建立协作平台、开展协作培训等方式,明确应急角色任务、促进资源共享、开展赋能培育、构建联动机制。例如江苏出台《关于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河南印发《河南省应急救援力量联勤协作机制(试行)的通知》;山西成立中部城市群应急救援协作区;浙江发布《关于深化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培育和管理的意见》;深圳开办首批“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班,启动建设“应急第一响应人”网络体系。此外, *** 、企业与公益组织加大在科技、物资、装备上的投入力度,不同层次的应急系统逐渐落成。应急管理部组织建设并上线“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6个国家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开工建设,实现近30亿元中央应急物资增储,无人机应急通信、大型排涝车、水底机器人等现代化技术装备投入应用。17家公益组织机构与菜鸟正式签约,合作共建应急物流体系,菜鸟开设六大公益备灾仓,储备、处置、配送应对灾情物资。

10. 强化公共服务资源下沉,构建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2022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划》从完善服务格局、增强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加快数字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强调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社会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 *** 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创新服务方式。

为了加强农村地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 *** 能力建设,2022年7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的意见》,要求确保综合服务供给下沉到村,强化村社会服务功能;强调办好村级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村级组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助力发展公益事业。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下沉,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有利于构建多方参与的社区服务新格局,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基层公益事业发展。

来源:西安市慈善会

责编:成佳睿

审核:薛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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