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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司法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1月26日,湖北高院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定向培养湖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法院雇员制书记员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起,连续2年面向湖北籍脱贫户子女招录到指定高职院校接受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有关专业教育,毕业后经考核合格定向分配到相关法院担任雇员制书记员。2021年、2022年度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200名脱贫户子女已进入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接受为期2年的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典型意义

湖北法院通过定向招生、订单式培养、回原籍地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式,实现书记员招录、培养、使用的无缝对接,既加强了全省法院书记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又是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举措,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基本情况

省法院会同省总工会着力打造“法院+工会”升级版,推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在省内市县两级的全域覆盖。省法院和省总工会先后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指导文件,形成“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整套规范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建立工会调解组织、诉调对接工作室107个,配备调解员404名,调解案件24899件,调解成功20584件,调解成功率达82.67%。通过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会之间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地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理性 *** ,极大减轻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诉累。尤其是面对世纪疫情时,该机制极大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推动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共谋发展、共克时艰,取得了党政认可、职工欢迎、企业受益的显著成效,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

典型意义

广泛鲜活的调解案例,让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工会“娘家人”的温暖。“法院+工会”的多元解纷模式,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生存发展有机统一起来,既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诚信用工、依法 *** 的良好氛围,又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做到了企业和职工权益的“双维护”。

基本情况

湖北法院着力推行诉讼费网上缴退改革,推广“掌上办”“码上办”应用场景,将诉讼费“线下缴退”升级为“线上办理”。2022年,以武汉市硚口区、荆州市荆州区、襄阳市襄州区、京山市、咸丰县等五家试点法院为代表的多家法院先行先试,按照“主动退、全额退、一次退”的标准,加强立案、审判、执行、财务、信息技术等部门协同,通过数据赋能,精简流程,减少材料,将“当事人申请退”升级为“法院主动退”,将“层层审核”升级为“一次确认”,推动诉讼费缴退费全程数据跑路,无缝衔接。经过改革,各地法院退费平均时间普遍由改革前的最多一两个月缩短至一两天,最快可在裁判文书生效后1小时内完成诉讼费退费,打通了司法助企惠民“最后一公里”。目前全省三级法院通过诉讼费退缴系统完成在线缴费85.52万笔,退费8.33万笔,涉及金额4.84亿元。湖北法院“探索‘胜诉即退费’改革”成功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先行试点改革事项。

典型意义

诉讼费网上缴退改革彻底绿色了长期以来的诉讼当事人缴退费难题,是湖北法院切实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实实在在为诉讼当事人减轻诉累的务实之举,得到了人民群众充分肯定,改革成效获得省营商办通报表扬。

基本情况

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开展“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统筹推进人民法庭职能优化和布局调整,调整后实际运行人民法庭达573个,形成点面结合、城乡覆盖,由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组成的“四位一体”司法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综合法庭建设,推进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目前全省121个城区法庭和25个城郊法庭正在逐步转型为婚姻家事法庭、道路事故法庭、劳动争议法庭等专业化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共同缔造”中生力军作用,服务基层治理,推进司法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2022年以来,法庭干警分片包干进入村组、社区群众微信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开展巡回审判2500余场次,利用傍晚时间到村舍、屋场院子开展“法治夜校”活动,点亮基层法治教育明灯,助力乡风文明建设。立足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提供上门立案、进村调解、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个性化服务,构建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一体化立案诉讼服务平台,切实将司法便民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典型意义

全省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强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平台,发挥人民法庭的桥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基本情况

湖北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推进平安家庭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妇联、公安、民政、村(居)委会建立“法院+N”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制度为抓手,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力度,注重婚姻家庭关系的修复,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2022年以来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2份,及时有效保护了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有力地震慑、教育、惩罚了加害人,从根本上扭转过去社会上认为的“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公权力不宜介入”的错误观念,降低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发出家庭教育令163份监督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机构近30个,邀请法学专家、教育学者参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0余次,提升教导的专业性和针对性,社会反响良好。

典型意义

家庭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湖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延伸拓展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制度落地见效,有效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平安家庭”建设。

基本情况

2019以来咸宁法院主动争取支持,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六位一体”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的构建。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按照党委领导、 *** 支持、政法委统筹、部门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法院对接的方式,推动建成7个人民调解中心综合体, 44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平台,两级法院派驻“调裁一体化”团队8个,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52人。明确10类案件诉前调解规则,细化诉讼与调解对接流程,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先后联合市发改委、市工商联、税务局出台沟通联系协作机制,全面促进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各人民调解中心共接待咨询群众72677人次,受理案件22608件,结案22360件,调解案件结案率98.9%;咸宁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6089件。咸宁法院一站式建设项目获评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十大创新案例和湖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创新案例”,并被表彰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2022年咸宁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先进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十大典型经验”。

典型意义

咸宁法院贯彻落实 *** 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积极参与构建“六位一体”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有效促进了调解资源跨地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共用,引导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及时高效解决,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司法实践贡献了咸宁智慧、湖北方案。

基本情况

办理户籍登记、子女入学、不动产变更以及婚姻登记等日常事务时,往往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这样的平常事,对于经法院诉讼离婚的当事人而言,因为裁判文书详细记载了其个人信息以及离婚原因等隐私内容却成了尴尬事。2022年8月武汉法院推行了统一制式的离婚证明书,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婚姻的当事人,可凭借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向相关法院申请发放离婚证明书,用于解决上述情形下隐私保护问题。该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由封面、封底、二页正文组成,加盖法院公章,颜色、尺寸等外观与离婚证相似,方便携带与保存。目前,武汉两级法院共发放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2000余份,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关注诉讼离婚当事人对隐私保护的迫切需求,制作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方便携带,便于保存,贴心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与人文关怀。这是武汉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的司法便民举措,得到群众高度认可。

基本情况

武汉铁路法院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备忘录》,约定该企业向法院提交银行独立保函,用于保证企业及时足额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在受理对该企业的财产保全或执行申请时,可依据银行独立保函,不对企业采取实际扣押、冻结措施,改为向保全申请人出具《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将申请保全的金额从银行开具的银行独立保函额度内扣减并登记在册。一旦该企业败诉,法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兑保函、查封冻结账户的执行措施,做到既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也可确保财产保全申请人胜诉利益的实现。2022年9月,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已依据备记录向申请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得到双方企业认同。

典型意义

法院和企业共同签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备忘录》是对财产保全反担保制度的再探索,此举既减轻了司法强制措施给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又确保了诉讼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是法院主动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举措,体现了湖北法院服务保障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担当作为。

基本情况

湖北省荣某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是近年麻城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重整典型案例。破产重整申请经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后,该公司运行恢复正常,但公司破产前的不良信用记录,使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准入手续,参与市场活动方面举步维艰。为助力企业走出困境,麻城法院积极协调税务、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该公司全面修复信用,截止2022年1月28日,该公司重焕生机,共向业主交付商品房139套(间),办理产权登记商品房1360套(间),兑付债权4.4亿元。2022年8月,麻城法院积极总结对该公司重整信用修复的经验做法,联合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出台《麻城市关于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使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化运行。

典型意义

良好的信用是企业的立身之本。虽然重整成功意味着企业恢复正常市场主体的身份,但企业在重整前因生产经营困境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仍继续背负不良信用,承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压力。麻城法院通过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挽救企业市场主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基本情况

洪天老年公寓以高额利息和将来入住享受优惠等为诱饵,非法吸收大量公众存款,致使741名受害人总计4600余万元未能归还。该公寓主管人员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襄阳市襄州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责令洪天老年公寓继续退赔集资案款。该案财产刑进入执行程序后,案内案外债权债务矛盾交织。面对涉案老年受害人多,资产处置难,金额巨大,资产变现困难,社会关注度高, *** 风险突出等难题,法院积极争取党委 *** 支持,强化府院联动,统筹协调化解案内案外矛盾,成功对洪天老年公寓名下的房屋、土地、床铺、设备等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执行到位金额3540余万元,严格依法准确合理拟定参与分配方案,累计向全案741名受害人发放执行款3740余万元,资金发还比例高达80%以上。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成功为老年人群体追回养老诈骗案款的典型案例。襄阳市襄州区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 *** 支持,竭尽全力,争取涉案资产及时变现,在府院联动的基础上,严格适用法律,做到情理法相结合,妥善平衡保障各方利益,为受害的741名老年人兑付了 “真金白银”,追回了“养命钱”,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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