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创新利用该院抖音账号公告判决内容,“云上”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名誉权。
2021年8月13日,高某(女)在抖音账号上发布与李某(男)的聊天记录,记录中含有侮辱和人身攻击李某的内容,该内容发布后,引起了高某抖音朋友圈的“围观”,最后产生了635条评论。因感到名誉权受到侵害,李某向儋州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高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经审理,儋州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28日作出判决,责令高某在其抖音号上发布道歉内容,并保留七日,以消除影响,恢复申请执行人的名誉。高某败诉后,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李某向儋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虽然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高某的工作,但高某仍表示拒绝履行判决义务。而申请执行人李某坚持要求在抖音平台上消除影响,而高某的抖音号属于个人账号,不受第三方控制,如何在执行中消除对被侵权人李某的不利影响并恢复名誉成了一道难题。
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本案中,儋州市人民法院秉承善意执行理念,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较为特殊,未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利用儋州市人民法院官方抖音号于2022年4月2日公布了判决内容,公布期限为七日。
截至2022年4月8日,儋州市人民法院抖音内容被浏览9.5万次,并获得点赞584条、评论288条,实现了消除对申请执行人的影响、恢复其名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介绍,儋州市人民法院以官方抖音号“官宣”消除对被侵权人影响,以官方新媒体讲公道、还公道的执行新做法获得了被执行人的充分肯定,评论区的网民纷纷予以点赞。
法官说法
网络媒体是现代生活的一种重要平台,任何人有权在网络媒体上发布信息、进行评论,但网络媒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使用网络媒体发布信息或者进行评论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田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