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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字 命

西汉御史大夫张中政斗镇墓兽底座玺书铭文有“天命钦册封政斗勤国之宝印”之句。

01 字源字形演化

1、读音:mìng

2、字源字形演化:命是形声兼会意字。最早字形见于西周金文 。甲骨文的"命"和"令"是同一个字,上面像木铎的铎身,下面是一个跪着在听侯命令的人。金文增加一下“口”,表示用口下令。如遂公盨铭文开篇曰“天令(命)禹......” 本义都是指发布命令,到了西周"令"叠加"口"分化出"命"。毛公鼎:"膺受大命","大命"即天命,铭义即接受上天的命令。由天命引申出命运义。由命运义引申指生命、寿命。"命"字假借指"给与",如授予名称为"命名"。

(1)繁体或异体字:异体字:(上“人”下“丙”)

(2)“命”之摹印文辨析(附表4)

因命字的篆书(含后来的隶书、楷书),从字形上属于“上下”结构,上半部为“人”字顶。本器摹印文为适应符箓方形底座边框,而凿刻成“司”字框形的“上右”半包围结构。这是古代摹印文的显著特征之一。

(3)通假字:命通“名”,声誉。《诗·周颂·赉》云:“时周之命。”

02 现代语境(古今文字表层意义、本义)

现代汉语之“命”,主要指生命。古意较为寛泛。

人的一生有三条命:生命、天命、和使命。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因此需要珍惜生命;天命似乎规定了人一生的贫贱、穷达,就是我们所说的命运,孔子说人要敬畏天命。而使命确是一个人活着所要前进的方向。命运是难以违背的。

孔子曾慨叹:“命也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第六》)是命,就犟不过。所以只好认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尧曰二十》)。

03 铭文今文经解义(引申义、隐含义、宗教、殉葬意义等)

1、命,指命运,使命、道德、道义。隐喻品德高尚之圣人、贤人、君子

天命,指命运,使命、道德、道义。道德化之天命:天德、天道。体现在道德方面:即指品德高尚之圣人、贤人、君子。春秋战国之时,思想进步,人文理性精神勃发,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

神为人创,民为神主,则上古神秘观念渐消,“皇天上帝”之概念渐由自然之“天”取代,天为道德民意之化身,这构成了后世中国文化信仰的一个基础,而“敬天祭祖”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以礼乐教化观之,儒家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深入发展。

天命首先是道德意义之天(命)。儒家荀况将天命与修治平齐的“礼义”联系起来,成为王道圣人政治贤人君子治国的方法论。所谓建立礼义制度,推进王道。如《汉书.王莽传》王谏上书云:“皇天废去汉而命立新室…以奉天命”。

故王莽篡汉前,努力树立一副正人君子的道德形象。故唐代白居易 作《放言》诗:“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年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

这里说明御史大夫张中品德高尚。相反地,丞相匡衡和御史大夫张谭、尹忠等,由于天命德行不够,在大难面前,吓得瑟瑟发抖,自杀而亡。

《汉纪.前汉.孝成皇帝纪卷第24》云:“御史大夫尹忠。以河决不忧职。自杀。”

《资治通鉴.汉纪.孝成皇帝》云:“(匡)衡嘿嘿不自安,每有水旱,连乞骸骨让位。”

《广雅.释诂.卷三》:“命,道也。” 《中庸》云:“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

《史记.楚元王世家》云:“安危在出令,存亡在所任。”

《史记.高祖纪》记载刘邦在前195年三月病危前,特下诏通告天下云:“与天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有功者上者封王,次者封侯,下者食邑(赐予封户,得收赋税)。”

《汉书.律历志》云:“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后汉书.周举传》云:“昔在前世,求贤若渴,封墓轼闾,以光贤哲。故公叔见诔,翁归蒙述,所以昭忠厉俗,作范后昆。”

《后汉书.荀悦传》云:“夫立典有五志焉云:一曰达道义,二曰章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

2、古代命,主要指诏书、策书等文体,这里指汉成帝赐御史大夫张中玺书诏书策书。

(1)政斗镇墓兽铭文隐含意义:天命就是帝命、王命,君命,国命、皇帝、制命、制书、诏书,又叫符策玺书、或玺诏。

古代“命”与“令”通,即天命诏书、策书、制书、玺书等文体,如大盂鼎、毛公鼎等铭文中的“令、命”,赏赐、册命、行往、征伐等丰富内涵。金文增加一个“口”,表示用口传达命令。特指帝王的御旨、旨意。即君主给大臣的命令。

命既是古代文书体裁之一,更特指帝王的御旨、意志、诏书、制书。古代之“命”为命令,文告,是君主任命官员或赏赐诸侯财物、爵位的册命;或指古代帝王以仪物爵位赐给臣子时的诏书文体,即诰命制书。如大盂鼎、毛公鼎等铭文中的“令、命”,赏赐、册命、行往、征伐等丰富内涵。这里指汉成帝赐予御史大夫张中勤政治国之政斗玺书和宝印。

殷周时期的“天命”观,与其同类者为天授、与其相类者如天志,与其对应的就是受命。故周朝的最高统治者称“天子”,即受命于天,为上天之子。从古代器物发掘中所见甲骨文、卜辞、记事辞、彝器铭文,说明当时人君把自己的意志假托为上苍命令,称“天命”,用作统治人民的合理根据。因为,古代朝廷办事或任命官员,事先要进行占卜,卜辞吉,则用,曰天命,赐印绶。表示承受天意、天命。卜辞凶,则予以否决。

秦并天下,改命为制。汉武帝时,用诰命来任命百官。从此,诰命成为上告下的专用文书。如:政令、教令、法令、四时政令、诰命诏书。命戒(命令与禁令);命词(诏书;也指起草诏书);命诏(君王的命令)。命士(命夫,受有爵命的人);命禾(天子所赐的嘉禾);命民(受帝王赐爵的平民);命圭(天子赐的玉圭)。”

天命体现在国家政权上就是国命;体现在符瑞器物上就是威斗、政斗之符命,身受上天的委命,任命某些超人、圣人、贤人、君子为皇帝或大臣,统领军队、管理国家。因此天命就是大命,皇命、帝命、王命,君命,国命、皇帝、制命、制书、诏书,又叫符策玺书、或玺诏。《尚书》称作誓、命、诰等。

《尔雅.释诂》云:“命、令,告也。”

《广雅.释诂.卷一》:“天、皇,大也。”《广雅.释诂.卷一》:“命,使也。”

《广雅.释诂.卷二》:“命,呼也。”《广雅.释诂》云:“令,禁也。”《释文》云:“令本作命。” 《说文解字.卷二.口部》:“使也。从口从令。《说文解字注》:“使也。从口、令。令者,发号也,君事也,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眉病切。古音在十二部。令亦声。使也。敎也。道也。信也。计也。召也。”

《文心雕龙.书记》云:“令者,命也。出命申禁,有若自天,管仲下命如流水,使民从也。”

《文心雕龙.诏策》云:“誓以训戎(军事),诰以敷(辅)政,命喻自天,故授官锡(赐)胤。……诰命动民,若天下之有风矣。降及七国,并称曰令。令者,使也。秦并天下,改命曰制。汉初定仪则,则命有四品: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敇。”

《书·尧典》:乃命羲和。又《玉篇》:敎令也。《书·大禹谟》:文命敷于四海。传:言其外布文德敎命。《说命》:王言惟作命。《尚书》中有典、谟、训、诰、誓、命等。篇名如《说命》、《毕命》、《顾命》等。《尚书.尧典》云:“乃命以位。”是命官之辞,大曰命,小曰令。王言同称命,有的用以命官,《尚书.说命》;有的用以封爵,如《尚书.微子之命》、《蔡仲之命》;有的用以饬职,如《尚书·毕命》;有的用以赏赐,如《尚书·文候之命》。

清代黄叔琳注曰:“誓以训戎,《尚书》有《甘誓》、《汤誓》、《泰誓》、《牧誓》、《费誓》、《秦誓》是也。诟以敷政,《尚书》有《召诰》、《洛诰》是也。命以授官,《尚书》有《微子之命》、《蔡仲之命》、《毕命》、《冏命》是也。”

《易·泰卦》:“自邑告命。”《增韵》:“大曰命,小曰令。上出为命,下禀为令。” 《易·乾卦》:“各正性命。疏:命者,人所禀受。《说卦》: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注:命者,生之极。“ 《左传·隐公十一年》云:“凡诸侯有命告则书。”

《左传·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疏:命虽受之天地,短长有本,顺理则寿考,逆理则夭折,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法则,以定此命,言有法,则命之长短得定,无法,则夭折无恒也。”

《诗·周颂》:“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笺:命,犹道也。《诗·周颂》:夙夜基命宥密。传:命,信也。疏:信顺天命。”《诗经.大雅.大明》云:“有命自天,命此文王。”范文澜注解:“凡经典皆为上告下之辞。而诏为下告上之辞。如《周礼》中的诸诏字,皆为以下告上。自秦以后,诏惟天子用,而命则凡上告下之通称,所谓古今之变也。”

《周礼·春官·大祝》:“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一曰祠,二曰命(盟誓之辞),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周礼·内小臣》云:“掌王后之命。”。《周礼春官大宗伯》:典命。注:命,谓迁秩群臣之书。

《论语》为命裨谌草创之。疏:命,谓政令盟会之辞也。

《贾子·礼容语下》云:“命者,制令也。”又《等齐篇》云:“天子之言曰令,令甲令乙是也。又《官在.牧民篇》云:“下令于流水之原者,令顺民心也。”

戴侗《六书故》云:“命者,令之物也。令出于口,成而不可易谓之命。秦始皇改令曰诏,命曰制,即诏与制,可以见命令之分。”朱骏声按:“在事为令,在言为命,散文则通,对文则别。令当训使也,命当训发号也。”

《列子·汤问》云:“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注:“命,令也。”

《礼记.表记》云:“命之于民也,亲而不尊。”郑玄注:命谓四时政令,所以教民勤事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云:“命曰制,令曰诏。”《史记.朝鲜列传》云:“燕王卢绾反,入匈奴,满亡命。”《正义》命谓教令。《史记.五帝本纪》云:“蚩尤作乱,不用帝命。”《索隐》按:郑玄曰“命者五:谓公、侯、伯、子、男,爵者四,孤、卿、大夫、士,是九也。”

《汉书.东方朔传》云:“令者,命也。”《文选·闲居赋序》注:“凡尊者之言曰命。”

《五字鉴》注曰:“始皇并六国,以己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乃自称皇帝。改命曰制,改令曰诏,称己曰朕。”

(2)天命文物及政斗镇墓兽铭文教化意义

九鼎上古时期最早的天命象征器物。发展到后来的斧钺、宝剑、张中政斗、王莽威斗等器。尤其是其铭文,更加体现了古代天命观。

3、命,策名,名册。

古代官吏的姓名登录在官府的简策上,叫做策名,又叫策命,即表示在官府做官当差。西汉李陵《答苏武书》有“策名清时”之句 。

《前汉·张耳传》:“尝亡命游外黄。”注:师古曰:命者,名也。脱名籍而逃亡。

4、符命哀策诔谥

《左传.昭公七年》云:“周景王追命卫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所谓“高圉亚圉”,周之先也,亦受殷王追命者。杜预注:“命,如今之哀策。”

《周礼·春官·太祝》云:“一曰祠,二曰命(盟誓之辞),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左传.昭公七年》云:“周景王追命卫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亚圉。”所谓“高圉亚圉”,周之先也,亦受殷王追命者。杜预注:“命,如今之哀策。”

《汉书》记载扬雄为太皇太后王政君所作《元后诔》等。

5、剖符命官、命卿

古代王朝控制诸侯的制度为“命卿”制度,体现为古代忠孝仁义之德行在军事上称为“委命”,官员称为“朝廷命官”,又叫委质。“国监”和“命卿”制度一个在外、一个在里,全面地限制了诸侯的权力,使得周天子的权威能在相当程度上深入诸侯国内部,防止地方政权尾大不掉;周天子还拥有远比诸侯国强大的军队“西六师”和“殷八师”,保证其拥有足以消灭任何挑战者的强大实力。

古代王朝控制诸侯的制度为“命卿”制度,《礼记》记载“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大国的三卿都受天子任命,次一等的诸侯国,三卿中两位受天子任命,一位由诸侯自行任命,小国的两卿全部由诸侯自行任命)按照这种说法,天子直接控制了诸侯的人事任命权,以此看来,诸侯的自主性并没有许多人想象的那么大。

在目前所见的金文铭文中,我们也找到了命卿制度的痕迹:……王命左右曰:更乃祖考作冢司工于蔡……(大意:天子命令“左右”说,继承你父亲、祖父的事业,在蔡国作冢司工。) 冢司工就是大司空,是蔡国总管制造业和建筑业的高级官员,是诸侯国最重要的“三有司”(司工、司马、司土)之一。这位叫“左右”的贵族家中世世代代都在蔡国担任冢司工,他的官位并不来自自己的君主蔡侯,而是来自周天子的任命,可见周天子确实拥有干涉诸侯国内部人事任命的权力。

古代忠孝仁义之德行在军事上称为“委命”,官员称为“朝廷命官”,又叫委质。所谓“命官、命卿” 有两层意思,一是朝廷、 *** 所任命的官员,或叫肩负朝廷重要使命的官员;二是朝廷任命官员之时,以财物或生死文状所承诺的忠诚表白,相当于现代的立军令状;即要向皇帝和朝廷表忠心,或者签订生死文书,就叫委质,亦作“委挚”、“委贽”、“死贽”。只不过,先秦委质多以质押太子居多,西汉自高祖刘邦开始,则实行剖等丹书,又叫丹书铁契。相当于周、秦时期的御史四方文书或皇帝玺书。详附文《古代丹书铁契》。

其中在底座12字铭文中的“天命、宝印”二词,就很好地体现了委质、丹书铁契等意。所谓宝印,就是玺书忠信之印,与剖符意义相近。

“剖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丹书、铁契、金匮、石室”,即以铁为契,以丹书之,将皇帝与功臣、重臣的信誓用丹砂写在“铁券”上,装进金匮藏于用石建成的宗庙内,以示郑重和保证“铁券”安全。是皇帝与功臣、重臣之间信守凭证。

《左传.昭公七年》:“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兹益共,故其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改侮。’”

《周礼.春官》“典命”。注:“谓王迁秩君臣之书。”锡胤,谓如轩辕唐虞之命姓。《说文》云:“胤,子孙相承继也。”

《史记.封禅书》云:“遂觐东后。东后者,诸侯也。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

《汉书.王嘉传》云:“虽不能尽贤,天子为择臣,立命卿以辅之。……书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师古曰:“命卿,命於天子者也。虞书咎繇谟之辞也。言皇天命於有德者以居列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尊卑之服采章各异也。”

《春秋元命苞》云:“命者,天之命也。万物咸命均天,故天命单谓之命。授官,谓如唐虞三代之命官。”《周礼.春官》“典命”。注:“谓王迁秩君臣之书。”锡胤,谓如轩辕唐虞之命姓。《说文》云:“胤,子孙相承继也。”

《文心雕龙.书记》云:“符者,孚也。孚者,信也。征召防伪,事资中孚。三代玉瑞,汉刊金竹,末代从省,易以书翰矣。”

6、命,命服。

《周语》:“襄王赐。晋文公命。”注:命,命服也。诸侯七命,冕服七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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