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中学校服收2300元,家长抱怨负担重”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据媒体报道,涉事学校为南昌市南昌县豫章师院附属学校。从校服报价单来看,涉事学校订购的校服为罗蒙牌,包括运动服、礼服、冲锋衣、毛呢大衣在内一共13件,费用总计2300元。
其实,按照市场正常的情况来说,校服的价格只需要一两百块,就算有的学生要买2套或3套换着穿,也不过五六百即可。凡是明显超出这个价格的校服,很大可能背后都存在相应的猫腻。
从南昌这次的“校服事件”来看,除了校服贵的问题外,相关学校在校服选用上,也存在明显的 “一言堂”问题。据了解,9月份刚开学时,该学校就收了900元的校服费,现在又要求家长再补交1400元校服费。至于校服的牌子和报价,也都没有和家长以及家委会商量过,家委会还直言,校服的样式和面料是学校决定的,家委会也无法干涉。
可是,对于校服的选用,国家层面可没有把决定权全部赋予学校方面。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显然,南昌这所学校不经过家长委员会就决定校服牌子,并直接订购且向家长收钱,是违规的。
《意见》中还规定,允许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2016年9月发的《南昌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也规定,中小学生校服订购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可现实却是,相关学校的校服订购,基本都是强制性的,学生的自愿都沦为空谈,甚至连自行选购的权利,都被漠视。
高价校服问题的背后,是选购校服决定权在哪里的问题。就拿南昌这个校服事件来说,凭什么校服选购的决定权就只在学校那里?试想,如果该学校能够按照国家的规定,与家长共同决定校服的选购,并真正遵循学生自愿的原则,那怕大概率也不会闹出“高价校服”这种事情了。
还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现实中学校想在校服上做文章?答案可能只有一个,那便是有利可图。学校自己决定校服品牌和价格,缺乏相应的有效监督,便会放大整个过程中的寻租空间。如此下去,学生和家长倒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而学校则成了最大的受益者,这种情况必须要得到遏制。
校服的选择,一定得是公开透明的,绝不能是学校一言堂,否则确实很容易变成学校谋利的筹码,还是要家校商量着来,形成相应的科学决定机制,这才是正解。教育部门要监督到位,最大程度规避违规现象的发生,保证家长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 默城
编辑 敬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