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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道教劝善思想属于道教的伦理道德范畴,其内容多彩、内涵丰富,但是大概可以归纳为两部分,即“积善得福”和“积善成仙”。所谓“积善得福”是指道教劝善思想认为通过做善事可以积累福报,福报多了就可能感动上苍,从而得到天神的庇佑而保命延寿。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无论是经典的教义,还是通俗的讲说,都表现出对“善”的极大追求和厚爱。道教善书思想继承了这种“善”,也发展这种“善”。我们先看看关于“善”的思想是如何一步步被注入到善书中去的。
殷商时期,人们就相信人与神之间存在着一种赏罚关系,而《周易》里更是提出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说法,《左传》里也说“福祸无门,惟人自召”。西汉时期的思想家董仲舒则认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类是可以相互感通的,这就是著名的“天人感应”说
(1)天人感应
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思想家,他宣扬“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哲学也成为了汉代的统治思想,这对中国政治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哲学的核心就是“天人感应”,这是他在继承先秦儒家思想的基础上,杂糅各家学说而成的。
“天人感应”成立的前提有两个:第一、天有意志;第二、天人相通。意思就是说意谓天和人相类相通的,天能有意识有目的地干预人事。“天人感应”说中的典型思想有“祥瑞说”和“灾异说”,这两种思想对道教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道教经典《太平经》就是承接“天人感应”的这种思想而来,可以说,《太平经》就是道教阐释天人关系的一部著作。
后来,道教的领袖张鲁写了《老子想尔注》一书,其中的内容也深受汉代流行的“天人感应”神学的影响,他就认为人行道可感动天,上天就会自然制止灾害的发生。当然,道教不仅仅是只会吸收的工具而已,道教还创造性的发挥了天人感应的学说。比如最有意思的就是,道教就把人体与天地相比较的方法来解释世界。
道教认为人的出生是效法天地万物来的,头是圆的,像天;足是方的,像地;头发是星辰;眼睛是日月;眉毛是北斗;耳朵是社稷;口是江河;齿是玉石;四肢是四时,五脏效法五行。人体的所有部位都与天地相对应,和天地一体,与道德同生。道教还认为治理国家就好像调理身体一样,都应当贯穿“天道”于其中。
(2)因果报应
因果报应本来是佛教基本教义之一,意思是说人的任何思想行为,都必然导致相应的后果。比如一个人在今生的贫穷富贵是前生所修善业的结果,在今生的祸患灾难是前世造作恶业的结果;今生的善恶行为也必然导致来生的祸福报应。
道教吸收了这种思想来完善自己的教义,认为天对善者赐福、增寿,对恶者则降福、减寿,甚至还要把恶人的鬼魂打入地狱。
因果报应宣扬的道理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是佛教和道教对报应的态度又是有不同的。佛教认为一个人得乐或受苦是自己行善或造恶感招来的,人的命运由你自己掌握,由你自己做主,所谓“命自我立,福自我求”。你的命运不是天神或者诸佛菩萨可以左右的的,你的吉凶祸福也不是别人可以帮你改变的,福报需要自己来求,受到恶报的人也是自己。这就是佛教的因果观,享福者是施福者本人,受报者也是实施者本人,即使是父子至亲,也不能互相替代。因为业力的不同,每个人都要受到不同的果报。
道教的因果报则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承受先人的善恶报应,可称之为先世报;二是自身行为的善恶在自身生前遭受报应的,可称之为现世报;三是自己行为的善恶由将来自己的子孙后代受报的,可称之为来世报。道教认为一个人的恶行不仅要在本人生前受报,而且,如果没有报完还会延及到他的子孙继续承担。这就是道教的承负思想。
(3)承负思想
东汉的道教经典《太平经》提出了“承负说”,它认为“承者为前,负者为后”,将个人德行的影响推广到了整个家族,这对以孝为本的中国来说,当然更具有威慑力了。
所谓“承者为前,负者为后”,可以说是道教独具特色的因果观。这种因果关系,从后代的角度说是“承”,而从先人的角度是“负”。简单来说,其意思就是前辈行善,今人得福;今人行恶,后辈受祸。当然,面对一些矛盾的现象,道教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比如今世有的人一贯行善,但却经常得祸;有的人一直行恶,但却经常得福。道教认为,这并不矛盾,因为不论如何人也逃不过“承负”的制约,就算本人如果造恶,子孙就会得祸;本人如果行善,子孙就会得福。
同样,本人的命运是在为祖先承担后果,祖先如果造恶,本人就会得祸;祖先如果行善,本人就会得福。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这种理论。
道教承负说认为,如果一个人今世的善恶行为如果超过祖先遗留下来的功德与罪过,那两者之间就可以相互抵消。当然,佛教并不这么认为,在佛教看来,“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苦果”,功过是不能在子孙身上抵消或者增加的。
后来《文昌帝君阴骘文》吸收了承负的思想,劝诫人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近报则在自己,远报则在儿孙。”意思就是说,人的福祸来自上天的赏罚,而赏罚的根据就是人自身行为的善恶。它把上天看成是人类的主宰者,人们行善的目的就是为了迎合和巴结上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他的赐福。
(4)阴鸷观念
“阴鸷”一词出于《尚书·洪范》的名句:“惟天阴鸷下民”,意思就是苍天在冥冥之中保佑着天下的人民,后来就发展成为修善积德的意思,也就是平常说的“积阴德”。
阴鸷观念虽然由来已久,但是直到明代,才传播得非常广。明成祖曾命令近臣辑录善人善事,写成《为善阴鸷》,并亲自作序文,劝人行善积德。袁了凡还写了《阴鸷录》,宣扬修善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转祸为福。
阴鸷的观念得以深入人心,《阴鸷文》一类的善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阴鸷文》是以文昌帝君的名义说的,书中劝人要修善修福,“行时时之方便,作种种之阴功”,告诫民众不能贪图个人之乐,还要为后代积累福德。
(5)司命理论
东晋的葛洪提出了司命理论,进一步丰富了道教劝善理论。他认为天地之间有掌管人们善恶过失的神灵,神灵依据个人所犯罪恶的轻重来管理人的寿命。
葛洪还认为人的身体里面有三尸神,分别称作上尸、中尸、下尸。三尸神虽然没有形体,但是却属于魂灵鬼神。如果能使人早死,他们就可以做鬼、自由 *** 、享受祭献,所以他们总会上天去报道人的过失。
这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说明:一方面就是神仙和世人是相通的。唐代的吴筠撰写了一篇,名叫《神仙可学论》,在这篇文章中他就认为五脏六腑、百关四肢都有神明司守。所以,人的内丹修炼可以与自然相通,得到天地的精华。另一方面,人的言行是受到天的监视的。比如《赤松子中诫经》中就说,天上的三台星君、北极星、司命、司录都会差一个神在人的头顶上,观察人的罪过,根据其功过,夺取人的寿禄。
善书就集中体现了这种司命理论,明清的很多通俗小说中还多次提及了司命信仰。《西湖二集》第十三卷《张采莲来年冤报》这篇故事里,王立勒死张采莲后,将抢来的金银首饰偷偷藏起,慢慢受用,自以为人鬼不知。但是作者就说道,你认为王立谋财害命勒死这女子,那冤魂难道就罢了?况且日游神、夜游神、虚空过往神明时时鉴察,城隍土地不时巡行,还有毗沙门天王、使者、太子考察人间善恶,月月查点,难道半夜三更便都瞎了眼睛不成?少不得自然有报,只是迟早而已。
道教劝善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极大,至今仍为民间所奉行的“一命二运三风水,四积阴功五读书”,就是一条明证。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劝善书不仅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古代人们的行为规范、伦理道德、社会风气、民间习俗等等方面,就是对于今天的人来说,也是极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