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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明朝锦衣卫发明18种酷刑,最残忍的“弹琵琶”,几乎没人能挺过
“锦衣卫办案,闲杂人等速速闪开!”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
《绣春刀2》中一名锦衣卫因醉酒后议论皇帝翻船的事而被追捕,走投无路之下为了自己不去诏狱受刑,二话不说,拔出尖刀直接刺喉而亡。堂堂锦衣卫,死都不眨眼,为何惧怕自己衙门的刑罚?他不但怕,而且是真怕。
锦衣卫是明朝时期的情报机构,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创立。最初的目的,是保护皇上和负责皇上的仪仗。后来,锦衣卫逐步演变为掌管刑狱,“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也就是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犯人的侦查、逮捕、审问等工作,重点监督朝中大臣,当然也包括皇亲国戚。
锦衣卫因为负责皇上的安全,极受皇上重视,被帝王授予很多特权。如可以不经过任何司法机构,也不必走常规的司法程序,就直接逮捕、审问、处决任何危害皇帝,危害朝廷的人。也就是说锦衣卫的命令下达者,只有皇帝一人。
锦衣卫在长卫机构内部特设“诏狱”,专门审理那些非议朝廷和不听招呼的官民。他们不但残害忠良,胡作非为,最臭名昭著的,还有他们刑讯逼供的方式,可谓手段酷烈,让人生不如死。
明朝是酷刑的生产高峰期,有记载的逼供刑罚多达十八种,每种都会令受刑者痛不欲生,而弹琵琶属于这些逼供刑罚里的压轴者,无往而不利,一直延续到清朝,后被编入满清十大酷刑。
诸如剥皮,弹琵琶,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剧割,断锥,灌铅,抽肠,骑木驴。其中位列所有酷刑之首的是“弹琵琶”。这种刑罚不要说是细皮嫩肉的文官,就是铮铮铁骨的硬汉,都招架不了。
这里的“弹琵琶”可没有那种长发飘飘女子,更没有弹奏音乐附庸风雅的韵味了,而是把人当做琵琶一样弹来弹去,这种酷刑带给人的则是撕心裂肺,如同炼狱。《明史》载:“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在明《刑法志》中,明确记载了被弹琵琶的过程:先把被行刑的人犯,脱掉衣衫,仰面摁倒,捆绑其手脚,让肋骨突出,只剩一层皮覆盖在肋骨上。在人犯两边各一人,拿弯刀或利器在其胸肋部,上下来回的割剜。行刑之人用利刃像弹琵琶一样,用力在人的肋骨上来回“弹拨”。
只需几个来回,就把人“弹”的皮开肉绽,鬼狼般嚎叫。那种痛苦就是,但求速死。如果犯人意志坚定,锦衣卫就会数次地折磨,直到犯人认罪为止。
所以,只要锦衣卫尝试使用“弹琵琶”,犯人一般都会立即招认,因为这种酷刑太过痛苦,会让受刑之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死也不愿承受。
不过,历史上还真有人挺过了“弹琵琶”的酷刑。据记载,明朝时的杨涟因上书弹劾魏忠贤便受过此刑,但是被诬陷的杨都谏至死不渝,不畏强权,但死都没有妥协。
还有就是东林党人汪文言。天启五年,东林党覆灭,阉党魏忠贤将汪文言逮捕下狱。锦衣卫指挥使许显纯对汪文言重刑侍候,施以“械、镣、棍、拶、夹棍、琵琶”等酷刑,企图让他招认伙同杨涟等贪赃枉法。
但汪文言宁死不屈,许显纯黔驴技穷,最后只好把他杀死在狱中。这种酷刑因太过惨烈,在明朝灭亡后被废。
十八种酷刑中,还有就是有“涮洗”,顾名思义就是要用水将受刑者洗个干净,但是这个水是滚烫的热水,反复数次淋浇,然后用类似铁砧一样的东西在人身上来回摩刮,要么开口说话,要么直至刮出骨头为止。这个时候,犯人也基本上就死了。
再有就是“油煎刑”了,这种刑罚类似于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上看到的一种酷刑,用火将烙铁烧红,然后往人身上烫。但是油煎要更加的痛苦,不是用烙铁,而是用人形差不多大的铁质器具烧红以后再把人抬到上面,有的犯人几乎直接烧死。放到现在不一定能救活,考虑到明朝的医疗条件,估计也是死路一条了。
还有捉弄犯人的酷刑“灌药刑”,将毒药兑入水中灌入犯人的肚子里,发作时再灌以解药,解毒之后再灌下另外一种毒药,然后再次解毒,如此反复使用多种毒药,使得刑犯受尽折磨,心里遭受各种恐惧,可谓是从心理和身体两方面击垮犯人。
由于诏狱的黑暗和残酷,官员们都视之为人间地狱,他们宁愿接受三法司审理,也不愿被抓进诏狱,以至于有的官员看到锦衣卫或东厂上门抓人,就吓的浑身瘫软,神志不清。
明朝的刑罚之酷,名目之多,也是创了历史之最。随着皇帝的更迭,锦衣卫起起伏伏,期间还和东厂互相争权夺利,以权谋私,天下百姓都笼罩在厂卫的恐怖气氛下,苦不堪言。直到了明朝末年,锦衣卫迎来了很大的低谷。当时社会矛盾被激化,民不聊生,这就催生了李自成领导的农名起义。
当李自成带领农民起义军包围了国都后,锦衣卫也上了战场。在战役中锦衣卫官兵死伤惨重,而在城破国亡之际,锦衣卫一瞬间分崩离析,幸存者都各寻生路去了。
一部分锦衣卫官兵藏身民间,躲过了李自成军队的搜捕围杀,也有一部分在清兵入关后,转身投降了清人,以求得安身之所和富贵之身。
但是当清廷逐渐瓦解了明朝遗臣的威胁,扫除了起义势力后,就“兔死狗烹”,杀死了很多锦衣卫的重要官员,而且还把锦衣卫直接改成了銮仪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