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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好的枪名字(美国十大名枪)

美国的历史,从独立到领土扩张,再到内战外战一战二战,可以说所有的重要篇章里,都少不了枪这个道具,而其中有十种枪,是特别有故事的,它们是:在独立战争中立下奇功的美国长步枪;帮北方打赢南北战争的斯宾塞连珠枪;西部牛仔的标志性武器柯尔特转轮手枪和温彻斯特M1873步枪;一战中的美军制式武器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美国黑帮的最爱汤普森冲锋枪;二战中的M1加兰德步枪和柯尔特M1911手枪;美国警察和特工使用的点38转轮手枪;今天的美军装备M16步枪。

这十种枪堪称美国十大名枪,它们背后的故事连起来,那就是一部枪械视角的美国史,下面我们就逐一了解一下,美国十大名枪的传奇。

第一个要登场的是美国长步枪,这把枪的高光时刻,出现在美国独立战争中。

那年头的战争是怎么打的呢?交战双方都排好队,齐步走,一路吹吹打打,到了彼此距离100米左右的地方停住,端起枪来互射,比的就是哪一方先挺不住,这种打法看起来僵化不可理喻,实际上是最有效率的战术,英国人靠这招打遍天下,大陆军(就是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军)根本不是对手,全靠华盛顿打游击跟英国人周旋。1777年秋天,英国又派伯戈因将军率重兵从加拿大南下,准备南北夹击。可以说,这个计划要实施成功,美国独立运动也就基本歇菜了。美国人不能不拼命,1777年10月,在纽约州北部的萨拉托加,华盛顿的副手盖茨将军率1.2万大陆军迎战伯戈因。这是美国独立战争中决定性的一战,而战役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长步枪。

当时英美两军的制式武器都是滑膛枪,枪膛里是平滑的,子弹出膛后很容易跑偏,所以阵地战射击的时候,通常都不瞄准——反正瞄了也打不准,就靠齐射的密集火力取胜。长步枪则不同,这是一种来复枪,枪膛里刻着螺纹形的膛线,所以子弹是旋转着出膛的,准头和射程就好得多了。不利之处在于,当时的枪都是前膛枪,要从枪管里把子弹塞进去,带膛线的来复枪装弹比较费时,射速比不上滑膛枪,不适合正规军作战。不适合正规军,却适合游击队,大陆军有一支“特种部队”,人人装配长步枪,专瞄着英国军官打,这在当时的西方战争文化中,被视为一种很无赖的战术。

1777年10月7日,伯戈因派最得力的手下弗雷泽少将攻打大陆军阵地弗里曼农庄。这个地方林密草长,正是狙击手理想的阵地,一个名叫蒂姆西·墨菲的 *** 早就瞄上了弗雷泽,他埋伏在树顶,用长步枪连开三枪,当时的距离大约270米,滑膛枪打不着,长步枪的射程优势就在这时候发挥作用了,墨菲打出的第三枪结结实实命中弗雷泽,他掉下马来,没多久就死了。这一来英军大乱,大陆军穷追猛打,英军被打死一千多。不久后,伯戈因撑不住,投降了,这就是“萨拉托加大捷”。

萨拉托加,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关键点,墨菲干掉弗雷泽那一枪,则是萨拉托加战役的关键点,所以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历史教授史密斯评价,这一枪的贡献不亚于开国元勋。

第二种要说的枪,是打赢了南北战争的连珠枪。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而就在这之前不久,美国的 *** 造业也悄然发生了一场革命,一位叫克里斯托弗·斯宾塞的设计师发明了连珠枪。连珠枪的弹匣可装7发子弹,这就比每打一枪都要装弹的老式步枪效率高多了,前面说的那位在萨拉托加一枪崩了英国军官的狙击手墨菲,他1分钟能开3枪,已是快得惊人,但使用连珠枪,一个生手1分钟都可以轻松打出7枪,1862年斯宾塞向美国军方推销枪时,射速更达到了每分钟21枪。

当时还有另一种“亨利M1860连珠枪”,它的弹仓里可以装16发子弹。但直到战争打了一多半,美国联邦军才用上这种先进武器,这不得不提一个叫詹姆斯·雷普利的老先生,他负责军需采购,坚持让部队使用滑膛枪, *** 连珠枪,他的理论是:“拿着连珠枪的士兵只会浪费弹药”。这种逻辑下,北方士兵只能望枪兴叹,运气好的士兵会碰上土豪长官,自掏腰包为部下装备连珠枪,运气不好的就只能自己砸锅卖铁买一杆,毕竟,有了这家伙,在战场上保命的机会就增大了几分。

因为雷普利的阻挠,连珠枪直到1863年才在美国联邦军中装备到位,不过来得虽迟,却一来就碰上了大场面:1863年7月,葛底斯堡战役。这是整个南北战争中打得最惨的一仗,装备斯宾塞连珠枪的北军打退了南军王牌骑兵部队的冲锋,为整个战役胜利立下大功。知道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吧?可以说,没有斯宾塞连珠枪带来的胜利,可能就没有这篇演讲里“民有民享民治”的名言了。

第三种枪,是牛仔的标配:柯尔特转轮手枪,也就是俗称的“左轮儿”。

看过西部片的都知道,美国牛仔用的主要武器就是这种枪,它的特点是,一个轮形的弹仓,可以大大提高供弹效率。这种枪的发明人是塞缪尔·柯尔特,他早在1835年就发明出了转轮手枪,次年在美国申请专利成功,办厂生产。现在的转轮手枪可以装6颗子弹,而当时的只能装5颗。不过即便只有5颗子弹,在当时也能带来足够的火力优势了,1844年,得州骑警与印第安人的一场遭遇战中,80名骑警人手两把柯尔特,对战上千印第安人大获全胜,此役生还的一名印第安人事后回忆:“仿佛得州骑警的每根手指都开了一枪。”之后,参与过这场战斗的一名骑警沃克专程去找柯尔特,提出了改进建议,他们合作开发了升级版“沃克-柯尔特”,至此转轮手枪才成为了我们熟知的“六响枪”。

当时的美国西部法律还不健全,一些悍匪,凭借着枪就可以横行,而柯尔特转轮手枪的发明,也方便了这些人,其中有一些人,后来成了美国西部文化中名片式的人物,比如布奇·卡西迪和“日舞小子”,这是一对银行劫匪,枪法百发百中,有一部著名的电影《虎豹小霸王》,讲的就是他们的事迹。还有“比利小子”,号称“开枪只用0.3秒”,他活了22岁,杀了21人,最终被警察击毙,不过民间有传言说“比利小子”是劫富济贫的侠盗。还有“水牛比尔”,他是那一茬儿的 *** 里最有经济头脑的,组织了一个马戏团,招揽一批 *** 、牛仔、印第安武士,到欧洲巡演,“狂野西部”的名头,就是这样被他打响的。

当然正面人物也有,比如美国西部历史上著名的“OK镇大决战”的主角,怀亚特·厄普警长,类似的名字还有很多,他们共同构成了美国西部拓荒时代独有的风情,而柯尔特转轮枪,也是这段历史最醒目的标签。

但就像书里说的,“直到19世纪晚期,西部仍有许多未被‘征服’的土地。要想彻底‘征服’西部,美国需要更大的枪……”这就是我们要讲的第四种枪:温彻斯特M1873步枪。

前面说过的斯宾塞连珠枪和亨利连珠枪,虽然它们的连发功能是革命性的,但技术环节上,仍有不小的改进空间:比如,开完一枪之后,要推弹上膛,并退出空弹壳,都需要拉动由杠杆连接的回击锤,斯宾塞枪的子弹槽是在枪托里的,这就决定了斯宾塞枪的扳机和杠杆的位置无法协调,不但影响射速,对生手来说还可能拉杠杆时一不留神就夹伤了手指。

这个设计缺陷,让一位枪械商人奥利弗·温彻斯特看到了商机,他的工程师以亨利M1860连珠枪为蓝本,设计出了他的第一款新品:温彻斯特M1866步枪。它的供弹槽是跟枪管平行的,不用像斯宾塞枪那样从枪托塞进子弹,更重要的是,这种枪扳机下面有一个金属护手圈,那是一个杠杆,搬动一下,就把一颗子弹顶上膛,同时让打过的弹壳弹出,简便易行。温彻斯特M1866步枪的弹槽能装13发子弹,虽然老前辈亨利枪能装16发,但亨利枪的设计者太不重视用户体验,装弹时必须把整个供弹槽卸下来,而不能随时往弹槽里添加,更过分的是他们竟然没想到连续射击会让枪杆发烫。而温彻斯特的新产品把这些弊端都解决了,供弹槽边上开了可以装弹的侧孔,枪管下也加了隔热的护木,实在是太人性化了。这样的产品不火,还有天理吗?

很快,这款枪就被世界各地竞相抢购,其中还包括当时正在搞洋务运动的大清,清朝没少进口温彻斯特M1866,还根据它能装13发子弹的特性给取了个非常中国化的绰号:十三太保。后来温彻斯特公司又在M1866的基础上推出了性能更好的升级品:温彻斯特M1873步枪。这种枪一问世,很快就打败众多竞品,独霸市场,对当时正在征服西部的美国人来说,是非常趁手的利器。

美国人的“西进运动”,也激起了印第安人的反抗,1876年,印第安人 *** 地教训了美国人一次,这年6月的小巨角河战役中,印第安苏族著名的疯马酋长率领族人痛歼了美军第7骑兵团,杀死两百余敌军。有意思的是,这场印第安人对美国白人最大的胜利,少不了温彻斯特枪的功劳,历史学者统计,苏族战士们在这场战役里使用了47种武器,其中有1/4的人手里拿的就是温彻斯特M1866和M1873。

白人很快实施报复,加大对印第安战争的力度,并且,白人在西部大肆猎杀野牛,这其实也摧毁了印第安部落脆弱的经济基础。1890年,发生了“伤膝河大屠杀”,美军屠杀一百余名印第安人,其中包括1/3的妇女儿童。印第安人的武力抵抗在这之后彻底瓦解,西部被美国白人“征服”了。如果光是屠戮妇孺,那确实没什么好夸耀的,但温彻斯特M1873的所谓“征服西部”,还有另一层意思。1892年堪萨斯州“科菲维尔镇枪战”,小镇的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人手一枪,大战嚣张一时的银行劫匪“道尔顿匪帮”,5名盗匪人人被打成筛子,4死1伤。这场枪战里,很多居民使用的就是温彻斯特步枪。对此作者评价:“市民们在自发组织起来阻止劫案时,实际上已经在整个西部画下了一根醒目的红线:美国已不再是野蛮的国度,法律和秩序成了准则。”

武器,不但能让抢匪赖以横行,也能让普通人获得自卫手段,正是这种制衡,让“狂野西部”成为历史,或许这才是温彻斯特M1873“征服西部”的真正含义。

第五种枪是斯普林菲尔德M1903式步枪,虽然起初只是德国毛瑟步枪的“山寨版”,但后来它打哭了德国的正版货。这还要从1898年的美西战争说起,当时美国和西班牙在古巴开战,这一年7月1日,古巴的圣胡安山,美军进攻西班牙军阵地,虽然他们兵力是西班牙人的整整两倍,但还是被打得焦头烂额,因为西班牙人手中的是德国产的毛瑟M1893步枪,这种枪对比当时美军的配枪,无论口径、射程、射速,都有压倒性的优势,连温彻斯特M1873都不是对手,美军最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下阵地。当时的指挥官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

虽然美西战争美国赢了,但回想起圣胡安山战役中的毛瑟枪,还是心理阴影面积巨大。面对毛瑟步枪的种种优越性,美国人想出的办法就是:山寨他!于是,经过4年的研究和改进,1903年,美国推出了自己的“毛瑟步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式点30口径步枪。这种枪几乎拷贝了毛瑟枪的所有优点,以至于被法庭判定“抄袭”,不得不付了一笔不小的专利费给德国人。但很快,以山寨起步的斯普林菲尔德M1903,就迎来了跟毛瑟枪正面对决的机会。

1914年,一战爆发,1917年,美国参战,先后向欧洲派兵50万。这一年俄国爆发革命,退出战争。1918年2月德俄停战,这时的局势对摆脱了双线作战负担的德国更有利,1918年6月,德军已经推进到距离巴黎东北45英里的地方。同样,这也意味着美国人的机会来了,1918年6月,美军海军陆战队第四旅奉命防守通往巴黎的巴黎-梅斯大道,1200名德军正在赶来。当时连法国人都觉得大势已去,劝美国人赶紧撤,但手握斯普林菲尔德M1903,美国人信心十足,决定留下来血战到底。

不多久,德国人从对面的贝洛森林里杀了出来,美军开火,子弹横飞,德军被撂倒一片,剩下的惊慌失措逃回森林,之后重新组织了几波攻势,都被打退。此后几天,贝洛森林血流成河,双方都损失惨重,德国人动用机枪大炮甚至毒气,但美国人只用步枪和刺刀,一位德国兵的战地日记上写道:“他们杀死了一切可以动的东西”。

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第一次亮相就出手不凡,毛瑟枪仿制品一举干掉正版货。最终,美军占领了贝洛森林,德军撤走,他们打赢战争的机会也没了,就在这一年年底,德国投降,一战结束,法国人把贝洛森林改名“陆战队森林”,纪念帮了他们大忙的美国海军陆战队。第六种枪,是柯尔特M1911手枪,别看是手枪,它却有过干掉飞机的逆天表现。

前面提到过的柯尔特转轮手枪的发明人塞缪尔·柯尔特1862年就英年早逝了,但他开创的基业却发扬光大,20世纪初他们找到了一位枪械设计史上不世出的奇才:约翰·勃朗宁。这是一位来自美国犹他州造枪世家的天才设计师,13岁造出自己的第一支枪,24岁获得首个枪械设计专利,1908年,勃朗宁受雇于柯尔特公司,3年后,推出了一个划时代的产品:柯尔特M1911。这款枪的口径为0.45英寸,超过之前美军制式手枪的0.38英寸,弹匣位于枪把底部,枪管采用“套筒结构”,枪机位于套筒的后半部,开枪时的后坐力会使套筒后移,抛出弹壳,套筒归位时,自动把下一颗子弹压入枪膛,这是非常巧妙的设计。

美军在一战二战中用的手枪,都是柯尔特M1911,这种枪最传奇的一次经历就要数前面提到的,手枪打飞机。那是在1943年3月的 *** 上空,一架美军的B-24轰炸机被日本的零式战斗机击落,机组成员跳伞。空战,一般打落飞机也就算完事了,但这个日本飞行员不依不饶,飞到近前扫射,几个挂在降落伞上的美军飞行员被打死。一个叫巴格特的飞行员假装中弹,等敌机飞到近前,忽然拔出腰间的M1911,连开四枪,日本飞行员脑门中弹当场毙命,他的飞机失控,也一头坠下去了。

虽然巴格特落地后还是被日军俘虏了,但即便在战俘营里,日本看守也对他毕恭毕敬,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那个用手枪干掉了零式战斗机的人。战后巴格特的故事成了传奇,这确实是个空战史上难以复制的奇迹,造就奇迹的,除了巴格特,还有他的柯尔特M1911手枪。

第七种枪,是美国黑手党的最爱,“芝加哥打字机”。

1920年,美国颁布禁酒令,不许出售和贩运酒精饮料。本来这个初衷,是为了减少酗酒带来的社会问题,结果没想到,酒从原来的合法变成非法,风险成本增加,价格自然也就大涨,这么一大块利润空间被黑帮盯上,纷纷投入私酒行业,而从中获得的暴利,又反过来促进了黑社会的发展。

巧的是,汤普森冲锋枪,也就是在这个时代问世的。这是一款全新的武器,它可以像机枪一样自动发射(扣住扳机不松手就能连续发射子弹),又像步枪一样便携,使用的是点45口径的手 *** 。外观上,汤普森冲锋枪最显著的特点是一个圆盘形的弹鼓,可以容纳50发子弹,一分钟最多能打600发子弹。

汤普森枪最初是针对一战中的堑壕战设计的,结果出厂的时候已经是1919年,一战结束了,厂家期待的军方订单也没了,所以生产商也顾不上节操,谁给钱就卖谁,于是很多枪流入黑帮手里。在当时的诸多黑道风云人物中,有一位堪称汤普森枪的最佳代言人,他就是芝加哥的黑手党老大“疤面煞星”阿尔·卡彭。风衣、雪茄、汤普森枪的标配,成了卡彭时代黑手党的固定形象,在那个时代,卡彭帮一手把芝加哥提升到全美“罪恶之都”的地位,汤普森枪也因为清脆绵密的枪声多了一个别称,“芝加哥打字机”。

1933年,美国取消禁酒令,后来社会治安逐渐好转,黑帮分子端着汤普森枪横行街头的情景越来越少见了。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参加二战,汤普森枪终于迎来了正名的机会。整个战争期间美国军方购买了140万支汤普森M1928A1型冲锋枪,曾经的黑社会作案工具,一举扭转形象,成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功勋武器。

不过要说起在二战中的贡献,汤普森冲锋枪比之下面要说的第八种枪,还是略逊一筹,这那就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是栓动式的,开枪前需要有一个动作,就是我们熟悉的拉枪栓,虽然比以前的枪已经进步得多了,但还有改进空间。当时已经有采用“导气式”来取代拉枪栓的新技术,就是通过枪管侧面的导气管,把开枪时的一部分火药燃气引入装有活塞的推动装置,反向推动活塞,带动枪机向后、子弹上膛等一系列动作,在步枪领域,导气式的杰出代表就是M1加兰德步枪。

约翰·加兰德是生于加拿大的枪械设计师,10岁时随家人移民美国,长大后进入了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1936年,他推出了M1加兰德步枪。这种枪就是采用导气式原理完成子弹自动填装的——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这种枪还只能叫做半自动步枪,因为它仍然要扣一下扳机才能打一枪,像机枪那样扣住扳机就能连发的才能叫自动步枪,这种枪在二战之后才逐渐普及。

M1加兰德步枪在1936年被美国军方选为新的陆军制式步枪,成了“世界上第一把作为军队制式武器的半自动步枪”。1941年年底美国参加二战,整个二战期间美国生产了超过400万支M1加兰德步枪,它们成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绝对主力……它同时代的对手们,无论是德国的毛瑟K98卡宾枪,还是日本的“三八大盖儿”,最终都被端着M1的美国大兵打败,M1加兰德步枪也因此被赞为“拯救了世界的枪”。巴顿将军曾评价M1加兰德步枪是“有史以来设计出的最好的战斗武器”。

和前面说到的几款军用枪不同,下面要出场的第九种枪,是专门针对城市环境研发的警用点38转轮手枪。

这又是柯尔特公司的杰作。它最初的定位就是供警察在平民密集的城市环境里使用,所以,它必须足以应付威胁,但又不能威力过大,以免伤及无辜。这种枪枪管长度51毫米,小巧便携,特别适合侦探和便衣警察随身暗藏——当然,这个优点也方便了犯罪分子——跟当年西部牛仔的枪相比,这种枪的发射效率和稳定性都有提高,而且不易出故障,枪械专家评价这款枪“对于人口稠密的市区来说绝对是理想的武器”。1933年起,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的警方选用点38特种警用转轮手枪为制式配枪,后来FBI特工也装备了这种枪。

这款枪虽然小,却立过大功,1950年11月1日,两名波多黎各的杀手跑到华盛顿试图刺杀美国总统杜鲁门,当时白宫正在大修,杜鲁门住在酒店里,安保薄弱,一个杀手已经冲到距离杜鲁门房间30米的地方,并且把警卫打成重伤,而这位警卫临死前奋力一搏,一枪爆了杀手的头,用的就是点38。1950年,这种枪救了美国总统的命,1963年,它又离奇地为另一位美国总统“报了仇”。那一年肯尼迪遇刺,凶手奥斯瓦尔德很快落网,但就在两天后警方准备把他从警察局移送监狱看押时,忽然不知从哪出来一位叫杰克·鲁比的酒吧老板,在警察局里开枪打死了奥斯瓦尔德——用的就是点38转轮手枪。过了3年多,杰克·鲁比也在监狱里死于肺癌,临死前自称被人下了药。而这期间,肯尼迪遇刺案的18位证人都相继死亡,这简直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

最后一款要说的,是当今美军的制式步枪,M16。

前面讲过自动步枪的定义了,M16的前身M14就是自动步枪,不过这种枪在越战中表现不佳,尤其在跟越共使用的AK-47的对决中落于下风,最终让位于他的替代产品,M16。M16,又是柯尔特公司生产的。

1965年11月14日,德浪河谷战役中,M16首次亮相,这是美国将越南战争从“特种战争”升级为“局部战争”的标志性一战,战况惨烈,美军155死124伤,越南方面伤亡上千,而在一场遭遇战中,美军几个连的士兵打退了数倍之多的越南兵,靠的就是M16。此后越南人回忆说,美国人最让他们害怕的就是“B-52轰炸机”,以及美军手里的“小黑枪”。

M16步枪虽然足够犀利,但这世界上的问题,毕竟不总是靠枪就能解决的,事实上,从越战到现在的反恐战争,美军的装备不断升级,麻烦也随之升级。对此,本书的作者认为,枪带来的“混乱、血腥与复杂”,和“胜利、荣耀、辉煌与奇迹”,在美国历史里总是如影随形,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把这叫做“美国精神”。

美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十大名枪,分别是长步枪、斯宾塞连珠枪、柯尔特转轮手枪、温彻斯特M1873步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柯尔特M1911手枪、汤普森冲锋枪、M1加兰德步枪、柯尔特点38警用转轮手枪、M16步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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