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仁济陆毅,仁济医院陆晓晔,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仁济陆毅,仁济医院陆晓晔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仁济陆毅,仁济医院陆晓晔

伦理审查的意义不单单是完成每一项审查任务,更要看到从业人员担负起保护受试者、规范研究者、促进和指导医学发展的重要使命,这是一项伟大的慈善事业。——陆麒

“紧急情况下,临床试验机构和伦理委员会要快速决策,不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下达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工作停滞不前,一切要以患者和受试者的利益为重。”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下称仁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陆麒主任来说,新冠疫情期间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至今让他历历在目,难以忘记。

委托评估无法承担有效性评估

疫情发生后,上海市卫建委规定,为保障卫生健康系统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上海市医院需对发热门诊患者、有湖北省和武汉市流行病学史的患者、急诊就诊和新入院患者、原住院患者进行必要的相关检查,以排除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才能被收治入院,当中包括不少临床试验受试者。

陆麒主任

陆麒主任却认为,对参加注射类药物临床试验需要住院随访的受试者来说,这一规定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却一定程度上增添了受试者的经济负担。他与院方努力协调患者能否不做这些检查,但 *** 和医院不得不“从严出发”出台规定。

后来,他与申办方沟通,因疫情需要增加的相关检查费申办方愿意承担。“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对受试者增加额外经济负担了。”陆麒主任说。他从事临床伦理审查工作将近十数年,患者和受试者权益始终是他首要考虑的。

另一件让他倍感挑战的事是委托随访。一些外地受试者受前期疫情隔离影响,无法完成随访和给药,给他们带来很大不便,甚至危害生命健康。当时,不少申办方提出,受试者可委托当地医院随访。陆麒主任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沟通后的建议是,当地医院最好是多中心临床试验中其中一家单位,或符合GCP资质,研究者要有GCP相关培训资质。他建议在当地医院做完相关检查后,还应由主要研究机构进行远程随访。他经常引用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副主任的一句话是——委托评估可以做安全性的评估,但无法承担有效性的评估。

疫情下伦理委员会要变通

他在药物信息协会(DIA)在线会议上第一时间分享了疫情下伦理委员会的做法和体会。首先是文件递交简化流程,所有往来伦理审查相关文件以电子版为准,纸质材料延后递交。

伦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出局纸质签收函及相关意见,以电子版方式予以发放和告知,纸质材料等疫情过后进行交接。第二是审查类型简化流程,为避免人员过多聚集,很多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无法满足会议法定人数,他建议暂缓面对面会议审查模式,改成网络会议。

虽然是网络会议,会议审查、简易审查和紧急会议审查类型的标准参照原SOP执行。陆主任提出,网络会议建议选择相对安全性、保密性较好的软件和方式。做好网络会议的签到和发言原始记录,此外还有跟踪审查中的简化流程。

“紧急情况下,伦理委员会要懂得变通,不能死守SOP,这些变通是基于保护受试者原则。”

而关于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伦理审查方面,如果在研究机构发生SAE,研究者应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如果因疫情导致研究团队无法开展研究工作,应充分协调申办方、CRO等提供受试者电话随访等必要的工作支持,以避免SAE的漏查与漏报。伦理委员会审查本中心发生的SAE时,如明显因疫情导致,也采取快速审查的方式,但应注意评估研究与疫情的关联。

在疫情下,难免有方案背离的情况发生,陆麒说,首先从受试者安全角度进行考虑,对于因疾病治疗需要不能中断/终断治疗的受试者,尽可能协调临床资源予以保障。对不影响受试者安全,但可能引起试验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试验操作,则考虑延缓处置,并记录PD。伦理委员会审查此类PD时,不应判定为研究者的执行问题而要求对研究者进行额外的GCP培训,应关注后续随访中的受试者安全以及相关数据是否得到恰当的处理。

“伦理委员会要懂得变通,不能死守SOP,这些变通是基于保护受试者原则。”陆麒主任说。

他特别谈到了肿瘤药试验用药的问题,“我们建议研究者用专门的快递将药发放给受试者;对那些因不得随访而被迫停药的受试者,研究者拿出备选方案作为支持性治疗,让他们在当地医院治病。”

在受试者知情同意方面,无论何时都不能免除知情同意或知情同意签字的方式,应按照常规知情同意流程。“伦理审查要做到有松有紧,把握有度。”陆麒主任说。

紧急情况下机构的专业性

陆麒主任回忆说,在新冠疫情期间,仁济医院派出了医疗队。医疗专家在一线雷神山等医院也发起了与新冠有关的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采取了紧急会议的审查,如果满足快速审查的条件,要求主审委员2天之内完成审查。”

一项通过某种方式减轻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前瞻性研究,虽然研究者不在仁济医院做试验,但首先要通过该院药物临床研究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在仁济医院审完之后还要通过当地医院(雷神山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或相关医院管理部门的备案同意。

“经过疫情的洗礼,伦理审查更完整了,如何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下做好受试者保护,我们的确收获良多。”

“审完以后,研究者拿着我们的批件到雷神山医院找相关伦理委员会的负责人来审或医院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备案。这是涉及2次伦理备案审查,我们在紧急情况下依然按GCP办事。”陆麒主任说。

通过新冠疫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医院临床研究中心的专业性充分得到体现。由于医生在前线救治繁忙,临床研究中心会协助主要研究者撰写试验方案、统计设计,而伦理委员会则考虑新冠病人样本的使用、共享及隐私保护。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则做好在研受试者的安全和研究质量的把控。

对已开展的500多项新冠研究项目,他也承认这对伦理委员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于新冠疾病的治疗相关的研究,伦理委员更容易接受上市药物扩大适应症的研究,而要想开展创新药物临床试验,一定要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通过才会批准去做。”陆麒说的斩钉截铁。

“伦理审查的标准没有松懈,原则不变,只是效率更快。‘和平时期’时需要一周内发送给主审委员,疫情下,伦理委员会收到与疫情相关项目的研究材料当天一天或隔天就发回。”

近期从行业到监管部门都热议远程监查,机构和伦理对远程随访的态度是有条件的认可,不过他也担心药监局核查数据时,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是否会存在质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不能按照原来的标准和流程来看待疫情期间产生的数据和相关违背情况。”陆麒建议说。

这次疫情带给他很多启发,首先是管理流程和会议程序上,对突发特殊情况都要有所准备;其次,应急预案的及时制定与发布,不管是医院还是伦理委员会都应及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对策,并及时发布,广而告之。

“经过疫情的洗礼,伦理审查更完整了,如何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环境下如何做好受试者保护和临床研究的管理等方面,我们的确收获良多。”陆主任说。

伦理审查未来变化和发展

最后,陆主任谈到对于我们国家伦理审查建设的展望。我国伦理审查工作从2007年左右开始,近十年来,无论是法律法规建设,伦理委员会的制度建设,还是审查能力建设方面都有了快速的发展。

他认为,未来的伦理审查,可能更趋向于智能化、远程化、高效化的趋势,审查的内容涉及更广的领域和范围。同时,区域伦理、国家伦理等各种形式的伦理委员会会因各种特殊需要而逐渐显现。如何协调和处理好不同伦理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和职责,显得尤为重要。

未来伦理审查方面的发展具体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

1.伦理委员会的监管评价体系。目前伦理委员会的评价和监管体系缺失,除了必要的官方网站备案外,对伦理审查的规范和质量没有一个较好的评价指标。很多专家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和努力,例如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发起的CAP伦理审查体系认证项目和中国医院协会发起的伦理委员会的评估体系等。但真正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及,成为人们所公认的评价体系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多种形式的伦理委员会层出不穷。随着“两办“创新意见的出台,各地区纷纷建立区域伦理委员会、独立的第三方伦理委员会、专科相关的伦理委员会等。未来这种更具有独立性和代表性的伦理委员会不断增加,甚至像美国一样商业的伦理委员会也会出现。

如何让这些特殊的伦理委员会发挥好作用,将面临更多挑战。无伦是伦理委员会还是称伦理审查委员会,承担受试者保护工作和审查项目的,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不存在一个伦理委员会高于另一个伦理委员会,更不可能存在一个伦理委员会监管和评估另一个伦理委员会。根据2016年发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5条和第6条,所有伦理委员会的监管和指导职责还是交给伦理专家委员会来做比较妥当。

3.多中心伦理协作审查机制有待突破。通过这次疫情的经历,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效率作为非常关键的一个要求,应对紧急突 *** 况,效率和质量并重,效率尤其重要。所以,对多中心临床研究而言,如何既能照顾好质量又能够兼顾效率,使更多的伦理委员会不得不面临多中心协作审查模式的探索之中。

陆主任总结说:“相信总有一天,无论一个临床研究在哪家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其质量都能保证,节省不必要的重复审查的情况,在保护好受试者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伦理审查的效率。”

手记

中西合璧伦理审查人

2005年9月,刚刚卫管本科毕业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陆麒,凭借着男士的强壮身材被委托从事伦理审查材料的搬运,这是他第一次接触伦理委员会,伦理对他而言,就是厚重的材料,每次开会前要分发给各个委员,会议结束后全部收回还给申办方。

2008年1月,年仅26岁的陆麒生平第一次坐飞机,却飞去了美国华盛顿州的奥林匹亚,医院选派前往美国西部伦理委员会进行为期半年的访问学者。他第一次系统学习了美国的伦理审查体系和法规,对于伦理委员会的运行和制度管理有了深刻的了解。回国后,他积极投入上海、全国,乃至当时亚太地区伦理审查伦理的伦理委员会培训和评估建设工作。2015年1月,他作为美国NIH Forgaty基金项目访问学者,前往美国匹兹堡大学进行访问学习,学习了生命伦理学和科研诚信的知识。这两次的学习,让他透彻理解了伦理审查的使命、理念和具体的要求与做法。

而我第一次听陆麒主任的报告是在DIA一次肿瘤药物临床试验培训活动上。他对试验方案审查认真、细致、把关之严,甚至让人觉得他有些不太近 “人情”。当了解背后的原因,才明白他为了保证受试者安全和一个试验能为社会带来最大价值,用心良苦。例如,他非常在乎研究者是否有足够时间做项目,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每一个PI负责的项目不得超过5个;只有严格控制数量,研究者才能有时间上会,做研究,而不是走过场。同时,他们医院还要求所有新项目的汇报人必须是主要研究者本人,哪怕是院长做研究,也必须排队等候向伦理委员会进行汇报,这种措施得到了广大院领导和科主任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伦理委员会的权威性,也增强了研究者的责任感。

第二个例子,他们审查招募广告,当外贴出海报时,上面突出字体“获得200元补贴”引起了他的关注,他让申办方重新设计了海报。很多时候,这种小空子都被他发现。

“精诚合作,互谅互助,伦理是友,保驾护航。”这是多年来陆主任从事伦理审查工作以来的最深感悟。从2005年第一次接触伦理到2020年,15年的时间里,伦理陪伴着他的医院管理一路走到今天,他从一个医院管理者,变成一个专业化的伦理委员会的管理人员。对陆麒主任而言,伦理审查的意义不单单是完成每一项审查任务,更要看到相关从业人员担负起保护受试者、规范研究者、促进和指导医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更是一项伟大的慈善事业。

更多仁济陆毅,仁济医院陆晓晔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