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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2018-08-29 16:13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陈久忍
今天(8月29日)下午,记者从黄岩区卫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经济困难,切实有效地消除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后顾之忧,今年8月22日,黄岩区下发了《关于印发黄岩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在原有的政策基础上,大幅提高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额度,从人均每人每月500-7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000-1200元。
黄岩区扶助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及以上)的家庭。
据介绍,该特扶金终身发放,夫妻分别发放,但对发生再生育、独生子女康复、收养子女的,自其再生育、独生子女康复、收养子女时起,终止发放特扶金。申请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计办办理相关手续。每年的8至9月份,扶助金由区卫计局直接打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据统计,2017年度,黄岩区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人员共420人(具体标准因子女死亡或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共发放该项资金3263760元。2018年,黄岩区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人员增至532人,按照提高后的标准,全年将发放计划生育特扶金约725万元。
通过多年来的不断探索实践,黄岩局卫计局不断拓展计生特殊家庭社会关怀工作内涵,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建立“ *** 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动员社会力量,采取经济扶助、慰问关怀、生育服务、养老保障、志愿服务等多项措施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良好氛围。
“接下来,我们将尽快完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按照新的标准,及时将扶助资金发放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手中,确保政策公平、公正执行,切实落实好该项政策。” 黄岩区卫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善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