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当去年十月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他将长期以来深夜宿舍、酒吧桌椅间热论的问题推到了争议的中心:流行音乐是诗歌吗?流行歌曲是诗吗? 对于我们中的一些人来说,这场争议带我们重新回到了美国大学教室曾经的主题。如果我对大学阶段的回忆没错的话,那位新派教授评论、分析、探讨摇滚歌词“铃兰先生”(Mister Tambourine Man)一课是最受欢迎的课题。然而对所有人来说,得出的结果通常令人尴尬。
亚当·布拉德利(Adam Bradley)并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他认为诺贝尔奖这整场意外不过是“浮夸的争辩”。作为科罗拉多大学的英语教授,以及种族和流行文化实验室的创始主任,布莱德利是一个新型流行乐知识分子,在新书《流行乐之诗歌》中,他将博学的分析和街头的酷劲结合在了一起。
布莱德利对上述问题的回答细致入微,也非常明确。大意如下:流行歌词本身不是诗歌,但流行歌曲可以是。他不会落入认为“流行歌词技术上与伟大诗歌处于相同高度”这一陷阱,他明白“歌词需要音乐、声音和表演来赋予它们生命”。他否认需要“创造流行歌词的标准,以便史蒂文·泰勒(Steven Tyler,史密斯飞船乐队主唱)可以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而是提出一个精湛的表达:“流行音乐,”他写道,“是一种诗歌,其成功之处在于让你完全忘了这是诗歌。”
在运用这一原则时,布拉德利施展了一套强大的技能。他有敏锐的听觉,精通流行乐史,喜好的音乐类型十分广泛,借助从格什温(美国作曲家)到枪炮与玫瑰乐队的歌曲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在讨论最深奥的文学术语时,他的文章依然用词准确,条理清晰。正如所有的好老师一样, *** 驱动了他的写作,也使得他的这份热情极具感染力。
一些人会把布拉德利称为“流行乐主义者(popist)”,也就是说,一位在商业流行乐中看到审美价值,而且基本上秉承平等主义伦理的批评家,而不是“摇滚乐主义者(rockist)”,或者说,倾向于等级制价值判断的老派(通常是白人男性)批评者。此外,他还是一位无所畏惧的 *** 者。他曾师从伟大的现代主义评论家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他依靠的是传统的文本细续技巧(《流行乐的诗歌》前面的章节有一段诙谐而严肃地探讨了准确转录(transcription)的重要性)。因此布莱德利显得尤为独特:一个 *** 的流行乐主义者,首屈一指的批评流派的创始成员。
这些彼此垂直的批评倾向交叉时,布拉德利往往能从中获取灵感。作为流行乐主义者,布拉德利有着兼收并蓄和宽容大气的视野:他能发现各种流派的优点,邀请读者参与评点活动时,他是温暖和真诚的。他的许多声明中都暗藏令人振奋的劝告和鼓励,比如当他谈及流行音乐时,他把这看作是一个可以“欣赏世界上最广泛传播的抒情传统”的机会。在布拉德利的引导下,对流行乐的热爱呈现出健康的民主的光芒,是一种明智的集体乐趣。
当自由而开放的“流行乐主义”被套上枷锁成为诡异的 *** ,开始变成无价值的解构主义相对论,问题就出现了,批评的严谨性会大大减弱。要想有效地赞美,就必须也要有所谴责。比如,仔细分析过布莱恩·亚当斯(Bryan Adams)的歌曲后,布莱德利指出,其歌词“it cuts like a knife / but it feels so right”中的“不和谐”创造出了“强烈的抒情感”。但作为对亚当斯的所有作品都很熟悉的人,我敢说,这不和谐并不是聪明的运用,而只是一个偷懒的、蹩脚的押韵,这是其创作的典型特征。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一串陈词滥调是陈旧的,或是不合逻辑的。
在谈到押韵在歌词中被“滥用”时,布拉德利说:“在剩下的章节中给那些烂歌中的强行押韵列一个清单,这应该挺好玩的。”最后,作为一个自命不凡的前唱片评论家,我还有两点不同意见。第一是布莱德利给王子(the Prince)贴上的令人生厌的形容词“创新者”(innovator);第二,他认为2010年Remix版的 “Exile on Main Street” (滚石乐队的一首歌),音效跟传奇的初版是相当的 ——这完全是在我的地盘上发起挑衅。
当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宣布后,很多人抢先一步宣称自己厌倦了这一争论,对他们来说,这场争论既是人为制造的争议,也是无关紧要的。我不同意,自柏拉图以来,人们一直在思考歌曲、歌词和诗歌,试图理解它们意味着什么,它们是如何运作的。这样做是理解情感生活的重要过程。布拉德利明白这一点,他的书从根本上来说是在描述“词汇和音符的跳动,使得歌曲作用于我们的想象力和情感,就像最好的诗所做的那样”这一神秘过程。
(翻译 刘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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