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最近一直有点忙,所以《乐队的夏天》没能第一时间及时看。等我看完第四期后才发现,关于痛仰和面孔改编的争论已经十分激烈了。
很欣慰在国内能有这样一档乐队类的综艺,更难能可贵的是,就目前的情况看并没有出现虎头蛇尾的情况,四期已过,含金量始终在线并不断增高。在欣赏好音乐的同时,既能了解乐队的打开方式,又能学习相关知识,一举多得。
第四期的主题是改编,残酷的捉对厮杀,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结果真心不重要,有这样一段交流碰撞的经历太难得了,意义和价值无与伦比。
在本期的改编之战中,以刺猬的「只要平凡」和海龟先生的「日光」为最,无论是背后的创意还是作品本身的美感都极其出色,哪怕是在现场让这两首作品来场PK,也是平分秋色难分伯仲。
在同时改编王菲的歌时,面孔选择了「流年」,痛仰选择了「我愿意」。谁都没想到,就像这两首歌在现场的动静反差一样,赛场内外的乐迷评论也上演了冰与火之歌。
我不粉刺猬,不粉海龟,不粉面孔,不粉痛仰,也不粉张亚东和邓柯,所以评价应该算比较中肯。
今天的推文,成蹊想围绕这两首歌引发的争论来聊聊。
如果去评价汽车的自动挡或手机的触屏功能,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有难度,因为衡量标准相对单一,只要搞清楚是不是够便捷够好用就行了,完全是使用体验说了算。
艺术领域可就大不一样了,比如判断音乐的美丑高低。音乐之美,既有广泛认同的约定俗成,又有出其不意的飞来惊喜。在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阅历的人看来,哪怕是同一首歌,也许都会有天壤之别。再加上人们的听歌习惯和欣赏角度各异,所以没争论才不正常。此类的争论是好事,它可以让听众去思考作品,并使鉴赏力得到提高。
我曾经仔细观察过人们的听歌习惯,大抵有两种。
第一种,主观式听歌。我喜欢听缠绵的爱情歌,除了爱情歌之外,其他统统不听。我喜欢听暴躁的类型,除了重型音乐,其他的安静类歌曲一概屏蔽。我认为好就是好,别嘴里的好与我无关。
这是当下最主流的听歌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经常用一句“我喜欢的才是最重要的”来安慰自己,实则听歌范围很窄,欣赏能力的提升也十分有限。
第二种,客观式听歌。面对一首新歌,会有意识的清空自己,抱着纯粹欣赏的态度去聆听,不轻易否定作品,耐心地发掘藏在其中的美感和律动。
这是少数人的听歌习惯,以作品为中心,不轻易加入个人喜恶,让自己逐渐向艺术靠近,懂得体验和对接作品内散落的创意,进而收获更多精彩。
当一切以作品为核心时,顿悟才会真正到来,你能发现之前被忽略掉的乐器音,能主动去寻找从没留意过的底层碎音,能在各个过度衔接的节点观察体会。
听歌必有主观因素,试问谁又能做到百分百客观呢?但完全是第一种习惯的话,必然有缺失,可以试着培养自己向第二种习惯缓缓过度。假如你去努力尝试了,我可以保证你得到的收获绝不仅限于音乐层面。
有一种评价音乐的方式需要特别单独说一下,那就是片面听歌,在这些人眼里,总以为抓住了一域就是抓住了全局。更可乐的是,很多人关注的某个片面甚至跟音乐毫无关联。
哎呀真好听,主唱声音好丧;嗯,太棒了,他居然加了唢呐;只要电吉他一响,我就 *** ;只有节奏好的歌才叫音乐,其他都是垃圾;快看,那个吉他手竟然跳进观众席了,好酷……请一定要把音乐当成一个默契的整体来看待,是的,一首歌可以被拆分成很多个部分,演唱、乐器、编曲、情绪、歌词、节奏、意境、结构、色调、现场气氛等,但仅因为其中一个部分很好,你就说这首歌是好作品,明显是偏颇的。一首歌曲也许个别部分没有做到完美,但它同样可以被称为好作品,只要没有明显的瑕疵或硬伤就好。让每个部分做到和谐相处,是极难的事情,全看音乐人的功力了。
比如刺猬改编的《只要平凡》,一定会有人说石璐的那段说唱很违和,的确,石璐的演唱并不算出色,嗓音带来的律动不够足,连音色也一般,但这一段加得巧妙,自然真诚,对情绪的推动作用极大,并非画蛇添足。所以,有瑕疵依然不影响拿到全场最佳。
最大的争议焦点在面孔和痛仰。
不夸张地说,这两支乐队的比拼精彩纷呈。老炮过招,互不相让,软硬交流,四两对千斤。
面孔的流年,中规中矩,无功无过,惊喜略显不足,听的时候几乎都能猜到它会在哪里燃爆,大约爆几次。
但是,你很难说这样的改编是失败的,改编后的效果与歌曲本想传递的情绪和想法也没有任何脱节。
与面孔的评价较为一致相比,痛仰的我愿意引起了不小的波澜。这首歌的评价呈现出剧烈的两极分化,一极认为过于懒散,甚至无聊。另一极认为好慵懒好伤心,太好听了。
说无聊的人,似乎忽略了作品的创意和闪光点。一味说好的人,好像没能看到其中的小瑕疵。
造成争论过于激烈的另一个原因是,面孔的放和痛仰的收恰好在同一个擂台上短兵相接了,当烈火与坚冰共处一室时,激烈和含蓄的对比无形中被拉伸到了最大化。
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耳机里听我愿意肯定比在现场要过瘾,而流年却恰好相反,显然面孔的流年更容易在现场俘虏人心。
痛仰改编的我愿意,全程人声无 *** ,电吉他不仅帮衬人声,还跳出来承担了 *** 的功能,鼓和贝斯的律动强烈却并不张扬。全曲给人的感觉形散而神不散,降音处理让每一句的情绪都自然下行,与我愿意的意境高度契合。音色出众,演唱投入,吉他惊艳,意境绝佳。这绝对是超级用心地改编,颇有魅力。
人们对乐器音色的不敏感,造成很多人误以为这首歌没有 *** 只有平铺直叙,实际上如果拿掉了那段画龙点睛的电吉他,那才是名副其实的无聊了。这样的结构和推进方式,并非痛仰为了引发争议故意设计,而是完全基于我愿意作品本身的特点来量身打造的。
不过正是由于痛仰做足了减法,选择了简约的路子,于是也随之出现了一个问题,慵懒有余,起伏略弱,减法到位,稍显拖沓。
一部电影,假如全程都是特效,从头打到尾不带停的,你有什么感觉?一本书,假如没有任何转折和 *** ,一味平铺直叙,你看得下去么?一首诗歌,假如是赋比比比比比的结构,它能否成为佳作?
当然,痛仰这首歌并没有上面的例子那么严重,充其量只能算小瑕疵。他们对第一段副歌的处理,人声和吉他的配合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最后面两段副歌的玩法确实拖沓了,别忘了我愿意这首歌的副歌不算短,如此叠加会让整体结构显得过于平淡,除了电吉他推起一个小 *** 之外,似乎再无其他了。
看到全网都在声讨邓柯,成蹊感到了一丝小尴尬。甚至还有人借邓柯的那句“起承承承合,这与大众审美相悖”来借题发挥,指责邓柯扼杀个性,充当流行和套路的保护伞。
痛仰的我愿意,有十万个优点,可是,这些优点并不能掩盖结构略拖沓、全程过平的瑕疵。不能因为一句“我喜欢松散”而忽略所有。再说了,就算将这点瑕疵计算在内,这依然是一次成功的改编,一首好歌。有必要为了一时的票数这么激动么?
人对艺术作品之美的获取方式有相对固定的习惯,而且古今中外相差不大,比如由浅入深的起承转合,比如赋比兴的推进。它们不是突然出现的,这些习惯已经存在了几千年,是经过时间和人们检阅后沉淀下来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听到的绝大多数音乐都在这样玩。不是因为人们都这么玩就是对的,更重要的是这样真的相对科学。
莱昂纳德·科恩被称为音乐诗人,浅声吟唱和波澜不惊是他作品的最大特色,但是请任意去听科恩的几首歌,留意一下他对节奏、 *** 和结构的处理,他是在不动声色中不断完成加强的,或是通过和音或是通过反复突出,他并没有让作品一味地平,只是推波助澜的浪花比较小,可能你根本就没留意到。
当然,也有无数音乐人尝试着脱离固有的审美观念和套路来进行创作,但能成功跳出的终归是凤毛麟角。作为听众,我们欢迎一切形式的颠覆,但想做出具有独特审美风格的佳作,需要卓越的才华和默契来保驾护航。
嗓音丧的主唱多了,有几个成了Radiohead?节奏猛的乐队多了,有几个成了Megadeth?歌词卓绝的多了,有几个成了Bob Dylan?玩舒缓的多了,有几个成了The Beatles?试着突破结构和曲风束缚的多了,又有几个成了皇后或齐柏林飞艇?
除了时势造英雄的因素之外,起决定作用的终归还是作品本身的成色。
看到投票结果,张亚东先是表达了惋惜之情,觉得分差有点大。想要绝大多数人能捕捉到蕴含在平缓之下的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接着张亚东更是直白地抨击了当下的音乐现状,“给乐队的机会太少了,资源配置不公平,每个平台都是大明星和流量艺人,非常俗。乐队的“夏天”能不能来,需要在乐队领域涌现大明星,这比任何卖力推动都更有效果。我们希望未来有年轻人跟上来!”
流量为王的年代,看脸不听歌式的追星,早已危害至深。只要可以红,艺术算老几?一些恶俗口水歌爆红网络,大肆加入或迎合或讨巧的东西,以没完没了的低级洗脑副歌来打天下,作品本身不值一哂,可偏偏他们成了流量高地。
至于痛仰和面孔谁应该得高票,这实在不是个焦点问题,甚至都不该成为一个问题,攻击面孔和节目组更是完全没必要。只要越来越多人试着以作品为核心去欣赏,那么今天的一切争论都值了。
审美层次和欣赏习惯是超级难改的,如果乐队的夏天能一直保持住在音乐和欣赏这两点上的导向,而不是简简单单地追求高收视率,还真能唤醒不少人的耳朵,让一些有真功夫的好乐队得以扬名,甚至能用好音乐在华语乐坛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
当人们懂得如何欣赏好音乐之后,便再难倒退回去听口水歌了,到那时,垃圾和垃圾制造者们也就彻底没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