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新年伊始
不少人都想开瓶珍藏的好酒
和亲朋好友一起
碰碰杯、助助兴
但你知道吗
你手中的“名酒”
也许只有酒瓶是真的
而那些华丽的品牌和标签
可能只是制假售假者的装扮
❗❗❗
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宗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贺某非法加工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包括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并对外兜售牟利共计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贺某以非法经营牟利为目的,在没有取得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等洋酒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以龙岗区布吉街道某小区住房等地为经营点,购进洋酒空瓶、标签等配件,利用自备的贴标器、封口机等工具,采取购进低价酒勾兑、灌装、封装、贴标、委托他人打标等方式,非法加工生产假冒轩尼诗、马爹利、人头马注册商标的洋酒,并对外兜售牟利。
第G1272051号“ ”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为马爹利股份有限公司(MARTELL & CO.),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有效期限自201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0日。第890628号“”注册商标、第890643号“”注册商标、第10175888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均为法国轩尼诗公司(又名雅斯.埃内西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上述商标均在注册有效期内。第76654号“”注册商标(简称人头马)的注册人为埃·雷米·马丹有限公司(法国),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6类:葡萄酒、烈性酒、利久酒、白兰地酒。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1日。公安人员在上述小区住房现场缴获轩尼诗、马爹利洋酒标签5张,马爹利、轩尼诗、人头马空酒瓶23个,轩尼诗XO酒(1.5升)2瓶,PRINCE POLIGNAC VSOP酒5瓶,马爹利(蓝带)空纸盒10个,酒瓶封口71个,贴标器1个,封口机1部及作案用手机二部。经鉴别,现场查获的带有马爹利、轩尼诗标识的洋酒及配件均为侵犯注册商标权利的假冒产品。
2019年11月6日至2020年1月8日期间,贺某向张某、吴某销售以上三种品牌的假冒洋酒,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6150元。
关于现场缴获的轩尼诗XO酒(1.5升),现无直接证据证明其销售价格,贺某与张某微信聊天记录显示,1.4斤轩尼诗XO的价格为550元每瓶,6斤轩尼诗XO为2800元;且贺某在侦查阶段分别供述“轩尼诗XO一瓶800元”“轩尼诗XO2斤装800元”。
法院认为
被告人贺某无视国家法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且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关于本案非法经营数额,被告人贺某已销售涉案假冒洋酒共计人民币76150元;此外,现场缴获的两瓶假冒轩尼诗XO洋酒(1.5L),根据被告人贺某与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核算,可知其每瓶售价在800元至2800元之间,2瓶价格在1600元至5600元之间,龙岗法院依法将该金额并入非法经营数额,一并作为量刑的依据。
综上,为维护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打击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经合议庭合议,依法判决被告人贺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法官提醒
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
要尽量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认真辨别真伪
不要贪图便宜
如发现买到了假货
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或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让制假售假者无处可藏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