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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两次手术,让本不富裕的肝癌患者徐喜辉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2020年9月做完手术后,医生给他开具肿瘤辅助用药槐耳颗粒,并嘱咐他长期服用。此药虽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但他托人问了江西省的绝大部分医院,均无此药,自行在药店购买又无法报销,这让徐喜辉非常为难。《问政江西》介入后,金溪县“五型”办与县医保局经过努力,联系了该县一家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该医院帮助患者采购此药,并按医保政策进行报销,为徐喜辉解决了难题。
■张丽云、邓帆、信息日报/信息日报客户端记者黄玉龙/文
辅助用药公立医院无货、药店购买不能报销
徐喜辉是抚州市金溪县合市镇大耿村村民,以种田为生,患有肝癌,已办理慢性病医保。
2020年8月中旬,他到医院复查出肝功能又出现异常(曾于2017年做过手术),便于8月下旬到上海中山医院复诊。因“肝MT术后复发”,去年9月1日,他再次接受手术。9月5日出院,医生开了一个月用量的槐耳颗粒,医院一盒售价116元,可医保报销。
记者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药品目录查询到,槐耳颗粒属于中成药,药品编号942,药品等级为乙级,药品分类为肿瘤辅助用药,限肝癌。
据徐喜辉介绍,去年10月份去上海复查,医生叮嘱他需长期服用槐耳颗粒,但医院每次最多仅能开具一个月用量,医生考虑到他来一趟上海不容易,便开具外购处方让他自行去药店购买。当时在药店买了90盒(半年的量,一盒药吃两天),一盒133元,合计11970元。然而,金溪县医保局称药店购药发票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据统计,徐喜辉2017年手术费八九万元,医保报销后自费四万多元,术后未服用此药;2020年手术费6万多元,医保报销后自费约3.5万元。
徐喜辉告诉记者,他托人到金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公立医院打听,均无此药。记者也走访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和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等,也未发现有此药。
县医保局协调一民营医院代购药品,可报销
医保用药在医院无法购得,在药店购买又无法报销,高昂的药价让徐喜辉无法长期支撑,他为此向《问政江西》平台求助。
记者接到网友的求助信息后,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了金溪县“五型”办,县“五型”办及时调度县医保局,县医保局负责人迅速安排工作人员与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了解,因公立医院采购药品须根据药品采购办法在采购平台购买,但本省药品采购平台并无此药,因此,县公立医院无此药也无法采购此药。
经金溪县“五型”办与县医保局努力,最终联系了该县一家民营医院(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该医院帮助患者采购此药,并按医保政策进行报销。
在本县范围内,通过协调医保定点民营医院帮肝癌患者代购槐耳颗粒,一方面为患者带来极大便利,也帮助患者解决了购药难且无法报销的困难,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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