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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搬去北京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是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之一。那是2009年的春天。当时我和樱太都是广州网易的双职工。从08年开始便有公司要搬去北京的流言,在某次员工大会上,当时的网站部总编辑李甬向我们宣告了此事。对于大多数广东人来说,出省,是一个本能抗拒的事儿。天气,饮食,广东人就是娇气。我有一位老广朋友,名叫九时用茶,他的名言:“我认为中国大陆只有一个城市能住人!这个地方就叫广州!”所以,你知道出了广东省,那些粤菜馆都是不能信的对吧?别说广州人厨师了,他们连顺德人厨师都请不到啊。要不要随着网易一起搬去北京这事儿,我和樱太讨论了很久。她是广西梧州人,梧州距离广州比距离广西省会南宁的路途更近,母语也是粤语。作为小镇做题家,超级学霸,她大学读的是人大新闻系——对于学中文、同样抱有新闻理想的我来说,樱太的学历和专业在我眼中就是super star。在双榆树生活了四年,但樱太非常反对要去北京这件事。一提到北京,她便有本能的抗拒。“你知道大冬天里,我去澡堂洗澡,然后头发湿哒哒地走回宿舍是什么样的体验?”确实,樱太极度厌恶北京。此处省略一万字。大四那年,她毅然放弃了北京所有的校招机会,跑来人生地不熟的广州,最后是在佛山电视台觅得一编制内工作,但后又无法忍受禅城区人民的热情,最后辗转来到网易,谋得一职,才和我相识。最后,她几乎是被我硬拽着上了飞往北京的航班的。毕竟,我的心里还是有一个北京梦。就像那些美帝戏子都有好莱坞梦一样。当时的北京网易在五道口,清华软件园,火炬大厦。我们便在两站地之外的罗庄东里租了一个两居室。我们合租的室友,可能音乐圈里很多朋友都会认识——迄今还在网易云奋战的、今年应该是十三年了吧的老臣黄俊老师。如果按照辈分的话,他算是我在网易的学弟,一个勤奋得让人可怕、当年能在比加班这件事上和我一较高下的男人。我们是2009年5月去的北京?忘了。但,在2009年11月的一个大雪天里,我和樱太打包了行李,又飞回了广州。北京确实是一个奇妙的地方。你可以跑到张亚东的录音棚然后他跟你说,前几天跟莫文蔚录音(《回蔚)呢所以搞得很晚;你可以在KFC偶遇张楚;你可以周末跑去电影博物馆看一些只有这里才有的拷贝;你可以坐半天的车去南二环的大观园,重走刘姥姥之路;你也可以同样坐半天的车去司马台,然后在烽火台上偶遇你的高中同学,搭着他的便车回了城区;你可以常会见到各个唱片公司的朋友,他们会拿着各种Demo找你,你可以比谁都更早地听到张悬《南国的孩子》,而张悬2009年在糖果的那一场演出同样是我这辈子最难忘的演出;你可以去汽车电影院,可以顺带去旁边小河的“两个好朋友”,颜峻也在那儿;去愚公移山的时候,撞到了carsick cars的李青,这里的氛围好多了,可不像是广州的191space,台下观众只有20人;包括今年消失在社交网络里的那个男人,也还会跑到当时的网易办公室里找我,一见面就喊我:“雄飞!”但我确实每时每刻都感觉到:I don`t belong here. 我在这里,我永远是一个异乡人。北京,真的太大了。他像一头巨兽,吞噬着所有人。我记得有一次上下班的时候,有一位阿姨忽然前来问路。小伙子,鸟巢往哪走?我怔了一下,然后指着那一头:往哪边走。阿姨谢过,就往那边走了。我和樱太转头一直笑,在五道口就问鸟巢怎么走?就真的靠走?我不知道为什么至今还记得这一幕。但其实,那时候的我们,和那个从五道口要去鸟巢的阿姨相比,何尝不是五十步笑一百呢?终于,我们双双提了离职。我们要回广州去了。曾经的双职工,现在一下就变成了双下岗。樱太的离职日期比我早,我也不知道为啥,反正她便提前在罗庄东里收拾细软了。我还爱岗敬业地接着多干了好几天。有一晚,我独自一人下班,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选择坐公车,也没有选择坐十号线地铁,我就这么一个人在夜色中走了回去。我从清华软件园的十字路口往回走,先是沿着成府路走,经过了五道口购物广场后,转到展春园西路——网易给我们这些从广州来的员工每人发了2000元购物卡,所以我们平时都会走这条路去华联购物,然后继续沿着大运村路走。11月的北京,很冷,路上的人也很少,灯光昏黄,我不知道现在那儿是不是还这样。我又绕到了北航的一处老小区,这应该是北航老师们的旧宿舍,平日里常会挂出“租床位”的手写硬纸板,樱太说,很多读研的同学会租住在这儿。这时候,反正一个人都没有,我只感觉,整个世界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我孤独的一个人。沿路上,我一直在听着歌。那一年,我的MP3里只有Bob Dylan。我把Bob Dylan的30多张录音室专辑全都放进MP3里,逐张逐张迪听,并在豆瓣上的每一个迪伦的条目里都在写听后感。但其实我觉得自己都在装逼。直到那一晚,在走到大运村边上的破旧民房时,我突然听到《Like A Rolling Stone》响起。在此之前,这首歌我其实已经听过许多许多遍。我可以很装逼地跟你讲这首歌里的管风琴的故事。但这一刻,我只觉得有一股暖流,从我的心里冒了出来,一直传到我的眼睛里。然后我就这么哭了。Now you dont talk so loudNow you dont seem so proud我曾经如此的骄傲。但在巨兽一般的北京,我就是个屁。然后,你一遍又一遍地拷问我:how does it feel, how does it feel. 你又无情地告诉我,like a complete unknown, like a rolling stone. 迪伦的声音又嘶哑又极具嘲讽,他故意要把complete唱的那么夸张,要把unknown那么强调,我知道,我屁都不是,我都知道,你不要再说了,艹。我既然都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北京了,我已经make a deal了,你还要怎么样?我 *** 地按着退回键,把这首本来就6分多死长的歌,又重新播了一遍。然后,又一遍。再一遍。再一遍。一直回到了知春路主路,灯光变得明亮起来,我才停了下来。后来我才知道,这完成了生命中重要的时刻。从今之后,我才真正听懂了鲍勃·迪伦,甚至可以说,我从这一刻起,才真正听懂了音乐。《Like A Rolling Stone》成为了我生命中最重要没有之一的歌曲。你如果和我通过邮件,你会发现我的Gmail签名档里正是“Now you dont talk so loud, Now you dont seem so proud”这两句歌词,这两句歌词也隐隐地印在了我2013年出版的第一本关于香港音乐的书的折页处。很多人觉得我很狂,很傲,我常会用音乐作为谈资和武器。但我自己知道,我的力量其实来自我的懦弱,那像一块滚石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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