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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原清朝山阳县令姚荣泽使人枪杀南社社员、同盟会会友周实和阮式一案,是1911年武昌起义后闻名全国的一个案件。
周实系两江师范毕业生,阮式为清末秀才、高等小学教习,两人奔走革命事业多年。武昌起义,全国响应,而江苏地区没有动静。为此,周实于9月(旧历)15日离校,由沪返淮倡办学团。17日,山阳学生团公举周为正队长,阮为副队长。该团与官督绅办的团练联合。后来,学生团改名巡逻部,由团练局发给枪弹,晚间上城防守,保护危城,勋劳卓著。苏州、常州、扬州、镇江相继响应革命,周、阮于9月22日也宣布山阳独立。24日,山阳县开光复大会,只有原清山阳令姚荣泽匿不到会。25日午后,姚到团练局时,阮式当众质问姚为什么不参加光复大会,认为他持观望态度,并当面盘查粮赋。姚即怀恨在心,不得已才任县司法长。26日,周、阮组织军政分府,姚更不满。27日下午,姚就遣差役到府学魁星阁下,不质一词,将周实七枪毙命,阮式被刳腹剖心而死。28日傍晚,有20余人手持枪械,将周父鸿翥及其弟鸿勋,羁押山阳县外监。29日,定周父监禁十年,并不堂讯。10天后,姚畏罪逃匿,周父释放。
民国成立后,南社、周父、阮氏兄弟就把此案禀告了沪军都督陈其美,请求为周、阮昭雪,并要求提解姚到案对质。陈其美即将此情转告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和民国司法总长伍廷芳,请求处理。于是,在处理姚案问题上,资产阶级革命派与封建官僚势力围绕司法独立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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