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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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 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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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 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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