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原词是这样的。
先说我的意见。我觉得是有必要的,非常有必要的。
这是十年的粤语版。
真的不得不说我对这首简直爱死,比十年那种大众流水的强的不只一点。
曲都是一样的,会觉得好像是两首歌一样。
这其中不同的就在词上了。
十年和明年今日,简直是一天一地。
无论是从歌词,还是唱出来的那种韵调。
这是抒发自己对那个女子爱恋的证据之一。
词里有很多佐证。
若吊灯掉下来砸到我,这样我就不会存在,也就不会再去在乎什么爱不爱,在不在一起。
若我变成一个痴痴呆呆的人,不需要你爱,每天在床上沉溺在我的梦境里,就已然知足,不会再觉得悲哀。
但是人还是要好好的生活下去。去面对好多不能面对的,接受不能接受的。比如承受失恋。
分开了之后,一年时间里,我还保存着那些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的那些习惯,我的一切。怕你认不得我。(说到这我去哭会。)
六十年后再见,不知道你变没变,那时你已经是年迈老妪,我大概不再会认得你的脸,所以只好看看你身边的儿女,是不是有着你少年时候的模样。看到与你相像的年轻人,再回过头来细细揣摩你的脸,看我们是不是久别重逢。
然后,就出现了我钟爱多年的那句,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
我用尽今生的运气与你相遇,就没有剩下的运气用来与你相守了。
我那么爱你,六十年后,我离开人世前还想见你一面,这样的渴求显得很多余吗?
不过,我说句不好听的。夕爷要是就是拿这句凑数又能怎么样。就这么任性,有能耐你去咬他呀。
陈升在《牡丹亭外》里面不是唱过,写歌的人假正经,听歌的人最无情。
他们写歌的人,为了歌词,可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
最后,强推千fa的一个live版,好听的要死。叫杨千嬅开年大典vol.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