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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诗里看见了你大张伟歌词,我在诗里看到了你大张伟

不知道大家记不记得去年很多营销号转的两位同一个公司的创作歌手所作歌词的对比。有些句子的结构很像,有些意象也完全一样,但大家都是以调侃和开玩笑的心态去看待的。

现在宋小君老师认为大张伟新歌《我在诗里看到了你》中的两句歌词抄袭了他的诗作,分别是 “躺下去是山水” 和歌名句 “我在诗里看到了你”。

著作权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如果你要判断一个作品抄袭了另一个,首先 “原作” 要是一个作品,其次它要具有独创性,且独创性被侵犯。

“原作” 是一个作品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著作权只保护作品。两句零散的,从诗里截出来的短句,能叫作品吗?我觉得不能,我也觉得这不应该被著作权保护,否则以后段子都不能讲了。如果撇开 “短句是否是作品” 的定义指控抄袭,相当于否认了整个著作权存在的大前提了。所以既然宋老师觉得单独截出来的两句零散的话能叫作品,这是您需要论证的,谁主张谁举证嘛。

独创性,通俗点说就是你的作品要足够和别人不一样。比如说在流行音乐上,不会有人说使用了 1645 的 *** 走向是抄袭吧?因为这个走向实在是太大众了,已经成了一个套路了,所以它不被认为有独创性。在司法实践中,作品独创性的认定可影响到著作权案件的性质,只有确认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后,才能决定其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1

我们可以看一个既有案例的判决书。在《孙明会与山东省邹城市人民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的正文中写道:歌词必须具有独创性,才能构成著作权法所称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而要符合独创性的要求,作品的表达形式应当是由作者独立完成,体现出作者的个性。将公有领域的既有表达形式予以简单地省略或者组合,不能体现出足够的创作高度和个性的,不具有独创性。2 可以看到,如果作品不被认为具有独创性,是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

那么我们来善意地假设一下,就算那两句词单独拿出来也算是作品,他们是否具有独创性呢?

关于著作权法很重要的一点是,它只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不保护作品的思想或创意。律师陈家金对此解释是:当今社会是民主社会,在民主社会里,思想是自由的,思想不能为任何人垄断;再者,著作权法赋予作者一定限度的垄断权,是为了鼓励创作,产生更多更好的作品,如果禁锢人们的思想,将限制创作,这显然与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3

先看 “躺下去是山水” 这句。这句话是把女性的身材比作了连绵的山和河流,应该说是一个不错的手法。但这个比喻,实在是很常见啊。我们在网上随手一搜就能找到一堆。

有一篇 2013/1/7 由百度用户 @用户名夜的幕 上传的主持稿,其中对于一款美容产品的广告词中就有这样的比喻:它能让您散发出玫瑰的芳香,做一个极品的女人,前有阳台,后有花园,横看成林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站着 S 型,躺下一幅山水画,让您容颜焕发,青春永驻。4 这里面不仅把女人身材比作山水,甚至连歌词中的另一个喻体 “花” 都出现了。

再比如 2010/9/14 由新浪用户 @乐乐 上传的一篇博客,标题就是《黄河奇石: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5。

再比如 2009/3/11 由网易用户 @汪有榕的原创 上传到博客的作品中就有 “躺下,躺下,如同坐忘的山水”6 的句子。

事实上不光是这些作品,将女人身体比做山水是中国文学自古以来都在做的事情。作家杨典在他的《肉体的文学史》中提到,“在古人眼中,女人就是 ‘肉体的山水’。”7

再比如李评(新浪用户 @山水洗尘)在 2011/5/31 上传到博客中的一首《放歌东宝》中,也有 “你躺下身来是平原,站起来群峰傲”8 的句子。

其实大张伟用这个比喻手法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在之前的综艺中就化用《青藏高原》的歌词来描写自己理想的女性身材:“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

上面的这么多例子,可以证明把女性身材比作山水不是一个宋老师独创的、与众不同的手法,换句话说,它不具有独创性。

第二句话是 “我在诗里看到了你”。这句话说真的,什么手法都没有啊。硬要说把 “你” 比做 “诗中的文字或意象” 也太牵强了吧。这句话随手一搜也一大堆相似的。

比如 2009/5/5 由 @伤觞 发表在散文吧的诗中有 “你住在我的诗里”9。

比如 2012/5/10 由新浪用户 @君心可晴 发表在博客中的一首诗也以《你一直住在诗歌里》10 为题目。

比如 2012/5/20 由百度用户 @gaohaohao100 发表在百度文库中的文章也以《我在诗中遇见你》11 为题目。

比如 2011/1/25 由百度用户 @雨林墨客 发表在贴吧中的一首诗也以《我在诗歌里遇见你》12 为题目。

比如 2011/4/8 由百度用户 @那只是一片云彩 发表在贴吧的一首诗有 “我的诗里经常有你”13 的句子。

比如 2011/12/31 由 @琅琊山僧 发表在文章阅读网的一首诗有 “我从月亮里看见了你”14 的句子。

比如 2006/09/28 由百度用户 @化作相思泪 发表在贴吧的一首诗有 “你在我的诗里”15 的句子。

比如 2011/10/21 由豆瓣用户 @象蹄 发表的一首诗有 “我在黑暗里看到了你” “我在这句诗里看到你”16 的句子。这几乎是原句了。

我问了学现代诗的朋友,她认为从胡戈·弗里德里希的现代诗结构出发,“诗里……你” “女性……山水” 实在是很常见的组合。

这么多例子说明,这样的一句诗句真的没有独创性。

但我也知道你们会有疑问,不是说著作权是保护表达形式的吗?为什么别人的文字虽然说的是同样的意思,却在词汇选择和表达顺序上稍有不同,但大张伟和宋小君老师的 8 个字完全一样呢?这难道不是侵犯了宋老师的表达形式吗?

并不是。律师陈家金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当某种思想只有一种或者有限几种表达方式的时候,该表达方式同样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原因是如果保护该表达方式,意味着保护了思想,这显然与著作权法立法宗旨相违背。”3 在这个例子中,这 8 个字本身就没有多少排列组合,再加上它被用在一首歌曲中,旋律的限制更加会使得表达方式被限制。

比如,我要是把 “我在诗里看到了你” 改成 “我在诗里看到你了”,从语法上讲,意思是有微妙的变化的。吕叔湘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将 “了” 字分为用在动词后的 “了1” 和用在句末的 “了2”。17 一般对外汉语教学认为 “了2” 有 “出现了新状况” “发生了新变化” 的意思,即如果改成 “我在诗里看到你了” 会带有 “我以前在诗里没有看到你” 的意思,显然会让歌曲意境大打折扣。

从音乐角度讲,在创作时有一个很重要的注意事项叫做“词曲咬合”。黄志华先生的《粤语歌词创作谈》中提到 “重拍及长音处不宜填上虚字” “重要字眼应放在重拍或重音上”18。这首歌是个 A 调宫调式,“你” 字正好位于一个重拍的 A 音上,它比这个乐句之前的音都高,还是个引出 drop 的长音,还做了 delay。在这个位置放 “了” 这个虚字显然是很奇怪的、很不和谐的。另外旋律里就那么几个音符,也不可能扩句缩句,就是 8 个字。

这句话只有这么填才能在不影响意思的情况下填进这句旋律里。大张伟总不见得为了抄这句歌词重写一遍副歌吧?所以这里并不会被认为侵犯了表达方式。

综上,我认为宋小君老师的这两句诗句并不算是独立作品,也并不具有独创性,大张伟的《我在诗里看到了你》没有抄袭嫌疑。

宋老师既然说自己 “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作,写我手,写我心,我比你活得硬气”,还设定了这么严苛的标准,想必自己也一定会按照它实践的吧?

最后,以这次事件中两位当事人曾经的话作为这篇文章的结束。

很多人都习惯于用非黑即白来认识世界,并且坚定地认为,世界本来就是这样。但生活那么复杂,哪能只是二元对立的呢?我觉得中间地带反而藏着更多人性的光辉和贪婪。

——宋小君黑白间是灰色,这就代表了我。

万千粉黛瞬无颜色。

——大张伟

鸣谢 @别抓酱 @__00964 @yue8000 和其他提供帮助的朋友们。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著作权纠纷案审判中的独创性认定 [R]. 著作权纠纷案审判中的独创性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0-8-31.

2. 最高人民法院.孙明会与山东省邹城市人民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Z]. 聚法案例_孙明会与山东省邹城市人民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2016-08-01.

3. 陈家金.为什么著作权法不保护作者的思想?[A]. 为什么著作权法不保护作者的思想?-陈家金律师文集. 2012-08-16.

4. 主 持 稿_百度文库

5. 黄河奇石: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_乐乐_新浪博客

6. 汪有榕的原创:坐忘的山水,轻轻托起一根思想的羽毛 - 阳光的日志 - 网易博客

7. 杨典. 肉体的文学史

8. 尝试写歌词_山水洗尘_新浪博客

9. 我的诗与你有关_散文吧

10. 你一直住在诗歌里_君心可晴_新浪博客

11. 我在诗中遇见你_百度文库

12. (14)..................我在诗歌里遇见你【陈光标吧】_百度贴吧

13. 【现代诗歌】你在我诗里【中华诗魂吧】_百度贴吧

14. 不知你可看见了我 -抒情诗-原创诗歌- 文章阅读网

15. 交谈【诗吧】_百度贴吧

16. 小村庄

17. 吕叔湘. 现代汉语八百词(增订本)[M]. 商务印书馆. 2005-07-01

18. 黄志华. 粤语歌词创作谈 [M]. 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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