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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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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 臧克家 原文
老 马
臧克家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
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
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
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前飘来一道鞭影,
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一、作者介绍
臧克家,1905年生于山东诸城。从小喜爱古典诗词,18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对农民的悲惨处境有较多的了解。这段农村生活成为他以后创作的深厚基础。1923年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开始写诗。1926年秋参加北伐,大革命失败后逃亡外地。1930年至1934年,入山东大学学习,在新诗创作上得到了闻一多的鼓励和帮助。1933年出版的第一部诗集《烙印》,大多取材于农村生活,对农民的悲惨命运寄予了无限的同情,艺术上具有朴实、严谨、含蓄、凝炼的特色,受到茅盾,闻一多等人到好评。茅盾曾断言:“在目前青年诗人中,《烙印》的作者也许是最优秀中间的一个了。”《老马》即选自此诗集。抗战前,诗人还有《罪恶的黑手》、《自己的写照》等诗集。抗战期间,出版了《从军行》、《泥土的歌》等诗集。抗战后又有政治讽刺十几诗集《宝贝》、《生命的零度》、《冬天》等诗集。
二、作品分析
(一)《老马》的思想内涵
诗人曾说过:“我曾写下《烙印》,《生活》,《希望》和《老马》表现我的人生观和生活态度”。诗人写他所看到的生活:“这可不是混着好玩儿,这是生活,/一万支暗箭埋伏在你的周边,/伺候你一千回小心里一回的不检点。”他又指着“希望”说:“你老是发着美丽的大言,/从来不知道什么叫红脸。/人类追着你的背影乞怜,/你不曾给他们一次圆满。”在诗人看来,不但不可对生活空抱幻想,还必须处处的、时时,小心翼翼。于是,诗人觉得生命“像粒砂,风挟你飞扬,/你自己也不知道要去的地方”,写出了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悲苦境况。面对险恶的生活,诗人提出了“个人的坚忍主义”,即不灰心,不颓丧,要能咬紧牙关,忍受困苦的磨难。《老马》就是对这样的生活态度的注释:当前的磨难就是你的对手,运尽气力去和它苦斗。臧克家的特点就是他不同于新月派、现代派诗人以及中国诗歌会诗人的“坚忍主义”。他能严肃地面对现实生活中的险恶苦难,“从棘针尖上去认识人生”;他能带着倔强的精神沉着而有锋棱地去迎接磨难。在中国现当代诗人中,没有任何一位能像臧克家一样在精神上与中国农民息息相通,这是他的最宝贵之处。他始终眼光向下,注视着苦难中的中国大地和挣扎在死亡与饥饿线上的底层人民。不仅他的思想和农民的思想相通,而且他写诗的态度也是农民式的,他是认真而执着地提倡“苦吟”,这在中国现当代诗坛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诗作的第一节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幅悲惨的画面:一匹衰老的瘦马,已经筋疲力竭,不堪驱使了,但在主人的 *** 下,他被迫驮上难以承受的重荷,默默忍受着,没有发出任何怨言和 *** ,即使“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也只是“把头沉重的垂下”。这样的描写,形象地展示了老马苦不堪言的悲惨处境,揭示了他坚忍的性格特质和渺茫的希望。诗人说:“纵不能有敏锐的眼指示着未来,也应当把眼前的惨状反映在你的诗里,不然那真愧煞是一个诗人了”。(臧克家《论新诗》)实际上诗人通过老马的境遇写自己所看到的人生,那背负超重的生活重压,低头忍耐的形象,就是“坚忍主义”的表现。
显然,诗人受到了农民性格的感染,所创造的形象,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这就难怪有人将此诗看作一首写农民生活的诗。其实,这就局限了诗作的内涵,应该说,诗人表现的这种人生,这种生活态度,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诗人本着“不肯粉饰现实,也不肯逃避现实”的清醒的现实主义精神,对民族精神做作了一种深刻的审视,从而使其诗作“没有一首不具有极顶真的生活意义”。(闻一多《<烙印>序》)
(二)《老马》的艺术特色
1、短小精粹,凝炼深邃
《老马》一诗只有八句,马头的一俯一仰,即鲜明地表现了一种人生观。体现了“深刻到家,深刻到浅显的程度”的艺术境界。
2.认真推敲,平易朴实。
诗人认为,“把一句诗写得叫人人懂,懂了还觉得好,这难,把一句诗雕得自己懂,这很容易。”所以他写诗力求平易,朴实,然而又认真严谨,这追求艺术的锤炼,形成了自己凝重的诗风。因此,它被誉为新诗中的“苦吟派”。他说:“我力求谨严,苦心地推敲追求,希望把每个字放在最恰当的地方,螺丝钉似的把它扭得紧紧的”。(《<臧克家诗选>后记》)
老马一诗,极微为平易,流溢着朴素的质美,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色。象诗中“总得”、“横竖”、“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有泪只往心里在咽”,简直就像农民倾诉自己的亲身感受,分不出是农民的语言,还是诗人的语言了。
老马一诗,字字句句都经过认真的选择提炼,因而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这与他严肃认真的创作态度是分不开的。象诗题“老马”是一个久经生活折磨的形象,它给人一种衰萎瘦枯的感受;再比如“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中的“扣”,可谓形象,传神。不仅使人想得出马背上的重压,还是人看得出这中重压的力度和慢慢压下去的进度。假如换一个别的字,就不会这样自然、恰当、精妙了。
3.重视节奏,强调韵脚
臧克家反对诗歌创作形式上追求整齐,又反对完全散文化,它的诗在自然的基础上讲究节奏感,把诗的韵脚,看作“是感情的站口,节奏回归的强有力的记号”。他的诗反映了格律诗走向自然的趋向。这在《老马》诗中有很好的体现。《老马》每段四句,一、三句押韵,二、四句也押韵,极其工整,读来朗朗上口,节奏感强。但诗句每行的字数并不相同,也没有闻一多诗歌那种每句皆相同的“字尺”,根据感情的变化不断调整诗句的结构和字数,突破了闻一多诗作拘泥于形式的板滞感,使格律诗走向自然。
在当今中国,关于诗歌的艺术特征和走向的争论莫衷一是,许多人甚至认为诗歌已走到绝境,臧克家的诗歌创作和理论主张应能给我们一些启示。他的诗论的核心就是必须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诗人的时代责任感。他认为诗人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关键在于要有高尚完美的人格,另外,还要接触现实,深入生活,投身时代的激流,掌握时代脉搏的跳动。只有充实的生活,才能创作出反映时代的诗篇。否则,躲在象牙塔里,咏叹个人小小的悲欢,其诗篇必然内容空洞无物。这样,诗人远离了时代,时代也就必然会抛弃诗人。臧克家的这些关于诗歌创作的论断,值得今天每一个诗人深思。
[img]老马唱的那首“哗啦啦的黄河水哟……日夜向东流,黄土地的儿女,跟着那太阳走!”歌名是什么?
是《西部放歌》
原唱是王宏伟
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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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 (原创)
老马原名马贵才。在我记事起,他就已经在我们村子里,就住在我家隔壁。听家里人说,他这辈子无儿无女,好像也没结过婚。在他之前住在我家隔壁的是他侄子,他退休时,侄子已经在城里混的有模有样,老家的房子自然闲了下来,正好让退休的老马住。他侄子也算是尽孝了,而且也会时不时给老马送几袋米面。
小时候淘气的我,总是和村里一般的大孩子们一起搞破坏,好端端的玉米在地里,被我们偷偷拔走,玉米是大人们用汗水换来的,我们用汗水将它们变成美味。每当村里人看见河边升起一缕炊烟的时候,就知道肯定是我们又偷了他们家的玉米。大人们成群结队的来抓我们,我们当然也不是吓大的,等他们赶到,我们的玉米也刚刚烤好。我们拿着烤好的玉米大摇大摆的走,大人们到时连我们的影子也看不到,气的直跺脚。至于为什么一开始说大人们知道是我们,是因为我们斗智斗勇的时候,也有输给大人的时候。有一回被抓是因为有“内奸”,我的伙伴的爸妈发现他整天和我们混在一起,就对他进行“严刑拷打”,他也很无奈,只能把我们做过的坏事都招了,其中包括下一次的行动时间、地点。我们的行动结局自然以失败告终,被抓了现行,只能回家等着母亲劈头盖脸的一顿骂。
第一次见老马是之后的事情,刚入秋的下午,明媚的阳光斜射在老窗户上,温柔的透过窗户纸,在我的脸上铺散开,显得我的脸像小猪的 *** ,红扑扑的。缓缓睁开惺忪的睡眼,用力伸了伸懒腰,舒服极了,要不是看这么好的天气,不出去走走得后悔死,说啥我也得睡个天昏地暗。我双手 *** 裤兜,闲庭信步般,向门外走去。
在门口驻足,左顾右盼。隔壁的老爷爷引起了我的注意,他脸色黝黑,和常年下地干活的父母的肤色没有区别,都显出勤劳与质朴。太阳照的他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只是没有笑,如果笑起来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这不就是佛祖在世吗。他手里拿着木棍在地上画着什么。我迫不及待的走向前,我看到了地上像燕子一样的图案,一个个的排列整齐。他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我冒犯的开了口:“老爷爷,你这是画的小燕子吗?”他抬起头,笑眯眯的对我说:“没错,小朋友,我画的就是小燕子。”霎那间,我感觉他的声音既柔和又动听,像是唱了一首自己喜欢的歌谣。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我真的感觉像在做梦一样,原来佛祖真的会显灵。这个老爷爷就是老马,一回生二回熟,加上我就住他隔壁,我一有空就去找老马,想学画小燕子。老马还会教我唱歌。
和我一样,老马是全村人的死对头。老马侄子走之前,把家里的地都承包给了别人。老马来了,加上上了年纪,已经没有办法出去打工。村里的人都很热情,怕老马受饿,都争相送家里的好饭,本来应该是一幅和谐温馨的画面。但出乎所有人意料,老马在别人看来是那么不识抬举,每当有人给老马送吃的时候,都会被他拒之门外,且没有好语气,一来二去,也就没人敢送饭了。村里嚼舌根的女人们都说他,怪不得一辈子娶不到媳妇。 `
当人们在巷子里再见到老马的时候,再也没人和老马打招呼了。有一次我见到老马,他泛着油光的脸,失去了原有的光泽,多了些沧桑与凄凉。
新年前几天,村里人都兴高采烈的去赶大集,老马也在这个行列中。街道两边摆满了摊位,有水果、鱼肉、青菜,还有各种年货。小贩们声嘶力竭的吆喝声在小巷回荡。每家每户都大包小包的买,好吃的平时不舍得买,都要等到过年吃。但我只看到老马空着手,灰溜溜的回来了。我很好奇,老马平时都不买东西,那应该是等着过年买吧,可…他过年也什么都不买,那他去集市上干嘛。村里的人嘴更碎了,有人说看见老马进了寡妇家,她们孤儿寡母的,老马肯定不怀好意。
过年这几天是一年最闲的时候,每年村里人都会在一起打牌、搓麻将。我们小孩也爱凑热闹,因为那里有免费的花生、瓜子和糖。我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出那个熟悉的身影,是老马,原来他也喜欢热闹,想和人一起打打牌。没人顾得上老马,都各玩各的,老马只能耷拉着脑袋在这瞅瞅,那看看。突然一声:“我的钱包呢?”屋子瞬间安静,使得喘气声都显得格格不入,这安静让我感到窒息。几十双眼睛转来转去,“老马呢?刚刚不是还在吗?”不知是谁说了这么一句,我的心莫名的被刺痛了,我想替老马辩解,我看到他走的很匆忙,但从来没靠近过丢钱包的人。这群人还没等我说,就起哄去找老马了。去老马家没人,这更加大了他们的怀疑,有人说:“他一定是拿着钱去镇上挥霍了!”他们在村口等着,过了晌午,也没看见老马的身影。丢钱的人说:“算了算了,就当接济穷人了,不要了。”就都拍拍 *** 回家吃饭了。
只有我一个人看着老马回来,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我坐在自己屋顶上,透着月光,看着这个奇怪的老头儿,他摸索着找到锁,用钥匙磕磕碰碰好一阵才听到开锁的“咔嚓”声。门被推开“吱”的一声,老马看上去很疲惫,走几步就要扶着墙喘几口粗气。从院子到屋的几步路,他走了好久。我仔细听,院子里传来了蟋蟀动听的叫声,伴着屋里的几声叹息。
这件事过后,老马彻头彻尾的时候成了全民公敌,再也没人和老马说话,包括我的父母,也让我远离老马,怕接近他会给我带坏。村里人对老马议论纷纷,似乎老马本来就不该来,不该承受所有人的偏见。
岁月无情,老马病了,来的很急。当村里人发现时,老马已经没有呼吸了。我最后看了老马一眼,他的脸满是苍白。老马的侄子回来安排了葬礼,全村人都到齐了,这时一对母女跪在了老马的坟前,嚎啕大哭:“你们都错怪他了,我也听到过关于他和我们的闲言碎语,我想替他证明清白,是他始终不让我说。他为了供我家孩子上学,把自己每个月的退休金都给我们母女俩,我让他留点给自己,可他总是说自己有。过年那几天,我女儿病了,我只能找他帮忙,他早早的来到医院,交了钱,很晚才回去。”哭声掩盖了她说的话。老马的侄子说:“我叔叔退休之前是镇上小学的音乐老师,这个女孩子是他班上的,我叔叔觉得她有音乐天赋,让她继续坚持学习音乐,但女孩家里穷,甚至连生活费都支付不起,叔叔在学校就经常帮助女孩,退休之后就像刚刚女孩母亲说的情况了。”之前说钱包丢了的人也站了出来,承认根本没丢钱包,是钱都输了,没脸玩下去了,才说了丢钱包。村里人都默默闭上眼,任泪水在脸上流淌。
最后我终于明白,原来地上的根本不是小燕子,而是一个个动听的音符。老马教会了我唱国歌;他教会我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一定不能麻烦别人;教会我帮助别人不求回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我做了一点小事洋洋自得的时候,想起老马,都觉得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