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在陈奕迅的新歌《是但求其爱》下面看到这样一个热评:
“是但,求其,在粤语中是随便的意思。不是你的话,玫瑰给谁都一样,都只是一束花的意思了。”
最近反复听这首歌,又听出了歌曲中那种“是,但求其爱”的感觉。
只能说他的粤语歌,真的不负“百年经典”这个赞誉。
于是也翻了翻自己网易云收藏的歌单,发现自己最先收藏的几个歌单,竟都是和Eason有关的。
正如歌单名字所言,很多时候,真的幸好有个陈奕迅。
由此也想起了之前很多靠着陈奕迅的歌度过的掺杂着个人喜悲的小片段。
对他的个人生活并不算多么了解,所以今天我可能也只是简单聊聊他的歌作。
借由一些经典歌词以及个人生活回忆,写一些东西,仅此而已。
只能说陈奕迅出名的歌曲真的太多太多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在《红玫瑰》里,Eason用他的独特嗓音,由轻及重诠释了一种在感情里爱而不得、屡屡被伤害的疼痛感。
而如果说《红玫瑰》里说的是略微隐忍的感情,那么与之同用一个编曲的《白玫瑰》,可以说是另一种风格。
这歌句句歌词都在描绘着一种撕心裂肺猛然崩塌的感想理念。
至于残缺玫瑰及娇艳玫瑰孰美甚,当听众将之代入自己的感情,自己的人生,将之代入某某人,或许又会有不同的答案。
回想起来,高中不知何时从何处沾染了一股戾气,更倦厌的是愈往下压时其愈盛,自然也是慢慢影响了学习乃至生活的心情。
偶尔心情不佳,总会点开Eason的歌单,听其中一首,或听其中很多很多首。
里面有很多歌曲的深意,其实我都是看不懂也听不懂的,只不过单纯觉得好听,便一直听罢了。
离家不远处有一片很大的田,那儿也是小时候我和一群小伙伴一起踏足过停留过的领地。
有时晚饭前,从父母忙活着煮饭的家中溜出去,带着自己的手机和耳机线。
便是要去田边路散步,那时听《只是近黄昏》,运气好的话,倒是可以应景地遇到那么几回“日落西山”。
歌至一半,“夕阳无限好,却是近黄昏。”的故事感被娓娓道来。
在那种时候,经过陈奕迅降调歌唱处理之后的那种歌曲基调,正与自己当时的心声不谋而合。
它似讲时间,说美好的东西不久留,又似讲珍惜,只不过是因为事物的逝去,方使其显得愈加美好。
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偶尔晚饭后我也爱出去散步。
据说夜晚一个人的时候最碰不得悲观的情歌,然而陈奕迅有许多讲情爱的歌曲,便偏要故作多情,把他唱情爱的歌曲反复听了又听。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
是否真的因为爱得太深,才连你城市的空气也不愿错过呢。
在孤身一人行走的城市街道,凭空想象着,满心期待着你的出现。
只是相见之后呢,如若你我的满心欣喜败于相见之后的平淡呢?
以“头沾湿无可避免,伦敦总依恋雨点,乘早机忍耐着呵欠,完全为见你一面。”起景......
陈奕迅的《不如不见》唱至最后,却也平淡地唱出了那一小段词:
“似等了一百年忽已明白,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在讲爱情的歌曲里,私认为他翻唱的那首讲分手之后个人心境的《倾城》是悲伤之最。
“红眼睛,幽幽的看着这孤城,如同苦笑,挤出的高兴,琼楼玉宇,倒了阵形,来营造这,绝世的风景。”
之前一直不明白“琼楼玉宇”怎会“倒了阵形”呢?直至后来读歌曲评论有感,方才顿悟。
当一双红润的双眼看着窗外,那高楼竟在眼泪的折射中变得东倒西歪,或许这便是“倾城”吧。
除了讲男欢女爱、分手绝裂的感情之外,陈奕迅其他一些别具风格的歌曲,也独得我钟爱。
其中当以半途嘶哑发声的《浮夸》最令我印象深刻。
最让我称绝的是词作者黄伟文老师巧用的几个越品越佳的比喻:
比如在现在看来,略带一丝社恐味道的歌词,“我的心情犹像樽盖,等被揭开,嘴巴却在养青苔。”
“自己要搞出意外,像突然地高歌,任何地方也像开四面台。”又比如描写渴望被人发现被人关注的那种心情。
再如后来慢慢被人玩坏的喽啰梗,“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除去这些比喻,这首歌也并不会失色多少。
陈奕迅独到的歌唱感情处理能力,也在这首歌里发挥到极致。
同“自我拉扯”的《孤独患者》一样,这首歌的内涵也值得被更加深层地理解。
如果要提一首和友情有关的歌曲,我首先想起来的一定是《最佳损友》。
歌曲开头,黄伟文老师寥寥几句歌词,借由Eason的嗓音,便使听众一下子进入了那种情景之中:
“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奇怪,过去再不堪回首,怀缅时时其实还有。”
如词所言,其实这首歌最惊艳我的地方,并非在于写你来我往互帮互助的友情美好。
而是在于写友情破碎之后,那种不断回味便不断无奈难受的残酷感。
想想我们与多少以为会走到最后的朋友,最终还是如那句歌词所唱那般,“来年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Eason唱歌懂歌爱歌,他本人也有一首与赞誉歌曲美好作用的歌,而那正是《歌·颂》。
“它,一小节也许足够你抖震,提炼于透视,寂寞的灵魂。”,歌的作用有太多太多,言尽意未尽,道不清说不明。
在我本人的朋友圈里,有极多朋友的兴趣爱好之一便是听歌。
或许爱好歌种大有不同,但无论如何,我们骨子里终归是承认音乐,并无比喜欢着音乐的。
写这篇稿子的时候,一直是写到哪首耳机里便跟着播放哪首,再从中榨出一点点有感能写的东西出来。
想起哪首便听哪首,因而没提到的好歌自然还有太多太多,提到的好歌也只不过是随着写作思路,想到哪块便是哪块。
陈奕迅的歌之所以成为经典,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诸如林夕、黄伟文等一些优秀的词作者功劳不小。
不过他本人优秀的嗓音,极强的歌曲驾驭及感情处理能力,也致使许多歌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
说起听歌的回忆,诚如他的《苦瓜》所言,“到大悟大彻将一切都升华”。
与之陪伴的日子想来苦大于甜,但回味起来其实又有一番风味,不管如何也便过去了,遗忘的差不多,也无须再想。
“若你喜欢怪人 其实我很美。”,一切幸好有个陈奕迅,此时此刻我便只是希望能一直成为那亿分之一。
单纯那样子不断陪伴,不断聆听,不断回味下去,这便是我最平凡也最不平凡的梦想了。
········以上内容首发自公众号人间碎隙,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