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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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舒婷《致橡树》的感悟,
全诗采用抒情主体“木棉”对“橡树”做诚挚的表白,把二者人格化、心灵化,使这两个中心意象从外到内都闪射出思想和审美的光芒。木棉可以理解为是充满青春气息的柔中带刚的现代女性美的象征,也可以理解为那是炽热、丰富的感情及独有一份深沉的个性。
橡树则显示了种阳刚的气质,那是伟岸、刚强的性格象征。此诗有了这种独特、精美的意象作为象征核心,就自然地脱离了具体的有限的形体,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既可以看作是男女之间平等真诚的爱情,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亲密、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
作品赏析
这首诗通过整体象征的艺术手法,用“木棉”对“橡树”的内心独白,热情而坦诚地歌唱自己的人格理想以及要求比肩而立、各自独立又深情相对的爱情观。
可以看出,诗人在选取诗歌创作材料时有着精心的设计:橡树是那样适合代表男性的阳刚之美,而木棉则又是那样贴切地代表了女性的自强自立以及与男性平等的要求。这首诗一诞生,橡树和木棉,就成为我国爱情诗中一组崭新的意象。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两个对句点出了织女去会牛郎当时的情景。有景有情,情景交融。“纤云”“飞星”是相会的景物描写。这种描写不仅写出了秋天七夕的澄净明远,点明节令,为织女相会构出大自然的广阔背景,而且烘托出相会时的特定氛围,特定情境。传说中,天上的绮丽变幻的云彩,是出自织女勤劳灵巧之手而成。“纤云弄巧”表现织女织锦之精巧。一个“弄”字,拟人化手法,点出了那满天的瑰丽的云霞也颇通人性,为女主人的一年一度的相会,感到高兴。“飞星传恨”,“传”,同样暗示了“星”的善解人意,说明连那穿梭太空的流星此时也在牛郎织女中间不断奔波,传递着缠绵情思,做起了信使的角色。它们也被牛郎织女的坚贞爱情所感动。
“银汉迢迢暗渡”描绘了织女渡过迢迢银河要与朝思暮想的丈夫聚会了。“暗”字,一是点出会于七夕,夜晚渡河;二是描绘相会无声无息,人间难以察觉。民间有一说法,说人们只有在密密的葡萄架下,屏息静思,才会聆听到七夕相会的悄悄话。一年一度,暗渡迢迢银河,迢迢的不仅是银河的宽阔无边,而且暗指别离一年的相思,如银河水之绵绵无边。
到此诗人笔锋一转,没有顺势描写相会的具体情景,而是不落俗套地来一句议论,议论中含有深沉的抒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金”“玉”暗示了相逢的可贵。连相逢时候的“风”都如“金”,“露”都如“玉”,可见聚会的宝贵难得。那是熬过一年365日才赢得的一夕短暂小聚,但就是这短暂的聚首,恰恰比人世无数凡夫俗子的庸俗爱情伟大得多,由此可见他们爱情的弥足珍贵。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表现了相逢时的情景。满腔的相思化为相逢的儿女柔情,像迢迢的银汉水绵邈深长。水虽然阻隔了两人使各居一方,只能遥相对望,但情如 “抽刀断水水更流”,永无断绝歇息时。“佳期如梦”,牛郎织女沉浸于相会的美妙时光里,幸福的突然来临让他们如在梦中,何况他们在日日的翘首遥望中,不都常在夜夜的梦中重温上次相逢和想像下次相逢的快乐吗?如今,身在何处,相逢是梦中的虚幻,还是现实中的真实?这也从侧面映衬出牛郎织女的不渝情感和深切怀念。“水”“梦”,既实又虚,给七夕会蒙上旖旎神秘的色彩,让读者为之遐思神往。“忍顾鹊桥归路”,天近拂晓,分手的时候又快来临。“忍顾”实乃不忍回顾之意,相逢太短暂,意犹未尽,不舍分离。一“忍”字蕴含内心多少细腻、矛盾的情感:酸楚、孤寂、缱绻、留恋。但还是要分离,又开始漫漫的望眼欲穿。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一句画龙点睛之笔,把整阙词的主旨格调拔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于婉约情思中现豪迈气骨。正是这句体现了词人的爱情观:何必感伤别离的愁绪,何必在乎非得朝共暮处的长相厮守,只要两情心心相印,天长地久。这样的爱情才是人间至情、至爱,更为感天动地。这种独具丰采的构思,别出心裁的意境,给读者以旷达高亢的心灵启迪和回味绵长的情感回荡。因此这句爱情名言,流传千古,呈现出历史弥新的艺术魅力。
通观《鹊桥仙》,不仅是代表秦观艺术风格的名作,更是爱情诗词中不可多得的佳作。字眼传神,立意不凡,虚实相间,叙议结合,情景交融,真可谓一曲脍炙人口之绝唱。
月亮和六便士 (上)
第123章节。
书用了前面三个章节的时间。去描述小说家的我,看到的,上流社会,和,文人墨客,他们的,生活,沙龙,一集揭露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恶俗低级,的生活习惯,以及人们面对面相互表演,穿得高贵却很难看的的贵族名流形象。
第四和第五章节。
用了两个章节,包括我与,路斯沃特福德之间参加的沙龙和聚会,慢慢道来,他们这些小的聚餐,宴会,里面的故事,通过通过斯特里克兰太太终于在第六,章节的时候,他来到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家,和他交谈,和他见面,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斯特里克兰太太,提前告知了我,这场聚会,会非常无聊,你会看到一个非常普通,平时,一个无趣的证券经纪人的形象。
第七章节,充分的讲述,这次烟灰,让我看到,斯特里克兰一家,她的先生以及他的两个孩子,虽然仅仅是通过图片,但是描述的这个家庭是这样的,幸福很美好,简单中带着朴实,非常平静,你会想到一个画面,是 *** *** 细流,蜿蜒流淌过翠绿的牧场,和乡村的小镇,你可以看到那里的袅袅炊烟和人们辛勤的耕作。但血气方刚的我,想要踏上,更为狂野不羁的旅途,时常提醒自己,提防这些安逸的欢乐,心里渴望着过上更危险的生活,随时奔赴悬崖峭壁的山岭和暗流涌动的沙滩。甚至有点憎恶这种,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模式。
第八章节
故事的剧情急转直下,在一开始还描述,他们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之内,又跳不出体制的,慢慢的泯然众人矣。斯特里克兰,也只是表现的是一个呆板无趣的普通男人,克勤克俭的,过着仁慈的上帝安排给他的,幸福生活,两个孩子,外貌漂亮,身体健康,妻子贤良淑德,这样的家庭再寻常不过了,根本在他们身上发现不了,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地方。当我再次遇到,鲁斯沃特福德小姐的时候,他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好,事实上有一种幸灾乐祸的味道,他很快告诉我,那个股票交易所亏的血本无归,那个证券经纪人也就是斯特里克兰,丢下老婆跑了。
在第九第十两个章节
我来到了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家中,跟他,还有她的姐姐,以及他的姐夫进行了沟通,这正的,家庭里面,他们都没有想到是理科男,是这样一个,作出这样决定的人,但是这里面扯到了很多,无关紧要的细节,里面,牵扯出,人性,在面临大灾难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想法和感受,事实上,说,你看太太,并不是,在意这份,家庭,和爱情,更多的时候,他是在意别人的流言蜚语。可以说,别人的看法在女人的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地步。
女人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恶习,就是只要有人愿意听,他们就热衷于讨论自己的私事和别人的私事,斯特里克兰太太似乎已经很努力的约束自己,但在这个过程中,他还是把他自己家里面的变故的情况阐述给我知道。他们一家人,都根深蒂固的以为,斯特里克兰市,跟随情夫一起逃到了,巴黎,在那里过着幸福,骄纵,的生活。
斯特里克兰太太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官,告老还乡之后,就在偏僻的乡村地区,但他的每年8月总要带着家人在伊斯特本去换换空气,这是在那里,在20岁的年龄,他遇到了斯特里克兰,那年他当时正23岁,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到海边散步,一起听流浪的黑人唱歌,在斯特里克兰求婚之前的一个星期,他已经决定非此人不嫁,婚后他们搬到伦敦,最早住在汉普斯塔德,会让他赚的钱越来越多,就搬到了市中心,他们养育着两个孩子。
而振奋,看似普通又纯真的,爱情背后,斯特里克兰在离别时,只写了这样一封信。
“亲爱的爱美:
我想你会发现家里的一切均已安排妥当,你吩咐的事情我都转告安妮了,你和孩子回家就有晚饭吃,我不能在家迎接你们了,我已经决定要和你分开,今天早上我会去巴黎,到了那边我就把这封信寄出,我不会回来的,我的决定不会改变。”...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在这封信中,完全没有任何解释和道歉的,意味,他只是陈述了他再也不会回来的事实。
第11章节
答应了斯特里克兰太太的要求。我去巴黎找到斯特里克兰。
而我对这趟旅行,充满激动之心,随着巴黎越来越近,我的情绪逐渐高涨起来,我也站在演戏的立场看待自己,我很喜欢,我演饰的角色,一个肩负重托的朋友,准备将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去,交给豁达大度的妻子。
而当我巴黎去发现,这家比利时酒店并不是很时髦,很体面,甚至可以说是落寞。
当我终于爬上去了哦,敲了敲32号房门,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打开房门一半,站在我面前,他没有说话,显然没有认出我是谁。
第12章。
当我们走在克里溪大道,这里的,人物就像许多庸俗爱情小说里面一样,有许多小职员和女售货员,有的,就像巴尔扎克小说里走出来的老家伙,还有从事,这种利用人性的弱点,赚钱勾当的男男女女。
开启了一段插丝,斯特里克兰与我之间的对话独白,可以说我们俩的独白是这整部小说中,最 *** 澎湃,也是最有趣,最具有讽刺意味的地方。
但是当我身怀正义,想要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斯特里克兰的时候,去发现,他,承认他所有犯下的错误,但是没有任何一点的亏欠之意。面对这样的一个人,你对他甚至无法,掀起来自己内心的,厌恶和痛恨。
他对我,提出的,指责,回答,却充满了幸灾乐祸,聒不知耻的意味,我甚至不得不咬紧嘴唇,才没有笑出来。
这里可能表明了自己逃离家庭的原因是因为绘画。另一方面,他也抄疯了,爱美对于爱情,的渴望,他对女人也是充满了,嘲笑和鄙夷。
在他描述他喜爱绘画的过程中,他说,我必须要画画,我控制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进水里,那么它悠悠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劲也好,都是无关紧要的,他要么挣扎着爬出来,要么被淹死。”好比他,掉入水中一样,他的声音饱含着真正的热情,我情不自禁的被感动了,似乎感觉到某种强烈的力量正在他体内挣扎,总理,量甚至压过了他的意志,牢牢的掌控它,是无法理解的力量,他好像被魔鬼附体了一般。
第13章
“发生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酒吧里有好几个 *** 。发现有一个总是朝我们这边看,他的目光遇上斯特里克兰,目光使她露出的笑脸,他应该是喜欢他的。他有着含笑的明眸和性感的嘴巴,她非常年轻,他希望斯特里克兰把它带回家,然后斯特里克兰说我谁也不带,并且,很没有礼貌,他的神情也告诉了这位女孩,使得你更能表明,如果有个女人的话,我在伦敦就可以搞,我来这里不是为了这个。”
此时此刻,我深深的相信,斯特里可能并不是为了女人来到了巴黎,他明白自己的存在,这事情清晰围绕着自己想要画画的目标。
第14章。
“我是一个很有罗曼蒂克精神的人,所以我设计出了一套解释,叫他解释,虽然有点牵强,但,是唯一能够令我满意的,我是这样想的,我怀疑他的灵魂里是否深藏着某种创作的本能,那种本能虽然受他的生活环境所抑制,就像肿瘤在活体器官中膨胀那样顽强的生长着,最终控制了整个人,或许他不游,自主地采取行动,就好像布谷鸟,打,蛋产在其他鸟类,在巢里,新生的鸟类破壳而出之后,就把他的兄弟姐妹挤出去,最后还会破坏那个收容它的鸟巢。”
这种,无法抑制,又好似第三者,期待原配一样的,有趣,嘲讽。
“最奇怪的莫过于上帝之灵对达官贵人的纠缠,经过一番既有不舍的姑姑追逐之后,那些人终于彻底臣服省级城市的欢乐和女人的爱慕,投身修道院,过着粗茶淡饭,凄寂冷清的生活,皈依有许多形式,它的实现也有许多种,有的人需要外来的催化因素,宛如巨石,被奔腾的激流冲成碎块,那有些人的故意来的很慢,就好像今年那个月的水珠滴穿了坚硬的石头,是的,你可能拥有,盲信者的率真和布道者的狂热。”
“斯特里克兰,浑身涂满润滑油的脚斗士,永远抓不住它,这就给了他一种让人火冒三丈的自由。”
第15章。
“我回到伦敦去见了斯特里克兰太太,麦克安德鲁太太,以及,曼里克安德鲁先生,在这里面就像法国谚语所说的,情感有着理智,无法领会的理由。当然说明,男人若不是为爱情出走,他便不会回家。”
因此,当他得知,他并非跟某个女人跑掉,而是,因为,为了画画时,斯特里克兰太太。,发现一切都完蛋了。
“奥斯特里克兰太太在爱人里的自己摆出漂亮的姿态,他的这种姿态,和 *** ,向来让我看不惯”
“斯特里克兰太太。转过身来,脸上仿佛妖魔鬼怪一般说她希望死的时候穷困潦倒,中谭经理希望斯特里克兰染上恶心的痔疮,浑身发烂。”
现在我算是清楚的,看到卑鄙和高尚,凶恶和仁慈,憎恶和爱恋,是能够并存于一个,人类的心灵的。君子和小人也就在一念之间。
事实上,斯特里克兰抛妻弃子的行为,斯特里克兰太太的严重,就是一种,纯粹的自私,没有别的。
第16章。
在得知,斯特里克兰,再也不会回来,这个消息之后,后来发生的事情表明,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坚强的女人。他很机灵,明白,反复诉苦很久就会让人厌烦,所以他刻意避免在别人面前流露悲戚的心情,每当做客别人对他的不幸表示同情时,他都言谈举止得体,她勇敢,而不放肆,高兴而不忘形。
他也直接对我说,你,如果遇到有人提起这件事的时候,当他们说他跟某个女人私奔时,你不要反驳他。
剧情奇迹般的转折下,是你可能太太,开始了自己新的工作,重新面对世界,从他做事的效率那么高,来看,他的事业肯定会大获成功,而他的子女又会有麦克安德鲁夫妇进行照顾。
第17章。
“大概五年后,我决定到巴黎去赞助,离别前拜访了斯特里克兰太太,她有了不小变化,更加苍老,瘦肉粥也变得更加多,但他的生意非常兴隆,他雇用了四个女孩,办公室搬到了,法院路。他开始了,基于提及他勇气和出色的经商能力,也很乐于谈第二个晚上要去某位,御用大律师家赴宴,他会兴高采烈的说起,他儿子在剑桥读书,也会说着他刚成年的女儿在各种舞会上如何风靡众生。”
被男人抛弃,社会的冷漠教会了这个天真的女人,学会去适应。
“痛苦使人高尚,这种说法并不符合事实,幸福,而会使人高尚,但至少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就会使人卑鄙和恶毒。”
第18章和第19章。
本文一位重要的角色,德克斯特洛夫的出现,他是一个画家,他的作品虽然糟糕,但他的灵魂由于热爱艺术而激动者,他在这个艺术的作品中获得了自己的生活来源。
“他的笔下的人物有时候懒散的,与教堂门口的台阶上伫立,有时候快乐的在,蓝天下的博树林中嬉闹,有时候在文艺复兴的水井边 *** ,有时候赶着牛,车,从美丽的原野走过。”
山间的清风将艾叶芬芳整个河流。
理想即便普通,甚至有些迂腐,但依旧可以,展示其独特的个人魅力。因此一个人必须要有所思考,才能够有所创造,因此能够生成个人的,人格,及魅力。
“德克把他多不胜数的烦恼倾倒进我同情的耳朵里,这些烦恼的最可悲之处在于他们总是荒唐可笑的,他说的越多越是凄恻,你就越是忍不住想笑。”
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对于我这样一个年轻人来说,他的忠告和指点具有无与伦比的价值。”
“我来到了德克的家中,他的太太,棕色的头发很茂密,宿舍简单的发型,她的面庞非常白皙,五官也端正,谈不上惊艳,他的眼珠子是深灰色的,他只是差一点就称得上是绝代佳人,可是正因为他这一点,却连漂亮也算不上。”
毛姆对人物,的外在描写,时常带有讽刺的意味,而他笔下的我,和斯特里克兰都是这样的角色,这是因为这样的讽刺意味,将人物的性格外貌特点表现到极致。
“德克的作品,具有罗马化的那种,毫无新意,将其过重的,特点,这些话是虚伪的,造作的和低劣的,但是说到道德品质上,就没有人能够比,德克斯特洛夫,更加诚实,正直和高尚,谁能解释这种矛盾呢?”
这是在德克的家中聊起斯特里克兰这个人,在斯特洛夫心中,他就是一个伟大的作家,“假如百年归天之后有人记得你,我那将会是因为我们认识查斯特里克兰。”
“你怎么会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就像沙滩上的石头,随便哪个满不在乎的过路人都能捡起来呢,美是一种玄妙而奇异的东西,只有灵魂饱受折磨的艺术家,才能从混乱的世界中将其提炼出来,当艺术家把美天天出来之后,这种美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认识的,要认识他,你必须重复艺术家的痛苦历程,美是艺术家唱给你听的音乐,要在你的心里再次听到它,也需要知识敏感和想象力。”
因此,我们不再做沙滩上寻找石头的那个小孩,我们要做那个千锤百炼,手指上都是老茧,的雕刻家。
男人的伤疤和老茧,是他荣誉的勋章。
[img]论张志明和余春娇是否应该继续在一起
注:非影评,有些剧透,请谨慎阅读。
我和Why一起去看的《春娇救志明》,看完后我一直在思考春娇与志明究竟适不适合在一起,应不应该继续在一起,他们和好的原因,只是因为“余春娇让张志明长大了”吗?
1
我看这个系列第一部的时候刚满18岁,没去过香港,不懂香港职场男女那些事情。那时候我刚谈恋爱,觉得爱情是一辈子的事情,爱一个姑娘不管合适不合适,就是要爱一辈子。当时我觉得这部电影蛮不错,但不懂其中况味,所以除了一句“我们还有时间不着急”以外,都差不多忘记其他了。
第二部 *** 脆就没看过,直到这一部,已经是快八年过去了。
Why不一样,没看过第一部,反而看过第二部,然后我俩一起看了最新这部《春娇救志明》。我在大学宿舍里见到张志明和余春娇初次相遇时,Why还在念小学六年级。所以我刚认识Why时,就对她唱了李志的《和你在一起》,“可是你比我,小了六岁”。朋友知道这个年龄差后直呼我禽兽,我觉得过分,因为你怎么不觉得余春娇禽兽呢?
后来我补看了第二部,原来这是一个分手又复合的故事。志明和春娇分手的原因其实没那么复杂,不过是日常情侣生活需要面对的那些事情,正如大多数情侣分手的原因都不复杂一样。
分手后,张志明在去北京的飞机上遇见了空姐尚优优,一个高颜值大长腿 *** 妹,然后被倒追了。然后余春娇也去北京做店长,先是被逼着和一个“梁朝伟”相亲,接着完美错过了黄晓明,然后最终因为上厕所被锁住阴差阳错和徐峥在一起了。
彭浩翔挺过分的,这两人偷情是去度假山庄洗泡泡浴,徐峥就带着余春娇去自己的母校清华大学,坐在校园草坪上沐浴社会主义大学的春风化雨。
这也难怪余春娇会接受和张志明偷情,虽然春娇自我反省了无数次,张志明打个电话她还是会去见他。
2
单从颜值上看,余春娇应该颜值还不错,但是张志明待遇明显要更好。
2012年,张志明去北京工作,在飞机上就遇见了尚优优,然后就被倒追了。到了2017年,张志明36岁了,在西环码头遛狗玩儿滑板,还会不断有美女搭讪,童年一起长大的“干妈”还想来借精生子……这充分说明张志明颜值高,因为不是谁都会在飞机上被空姐搭讪的,更何况当时张志明坐的还是经济舱。
(西环码头没有这么多美女的)
但颜值高并不是张志明的错啊。况且36岁的张志明,已经早不是31岁的张志明了,对余春娇体贴许多,温柔许多,理解许多,想和余春娇结婚了,想生孩子了,准备和春娇一起在香港贷款买房了。张志明与尚优优分手后,往返北京香港两地工作没出过轨,陪余春娇的渣男爸爸去洗浴中心总是提前回来,还拒绝了干妈的借精要求……但最终,还是因为在台湾的一场小地震,余春娇认为他“只顾自己”(其实根本没有),然后把他甩了。
到影片的 *** 部分,张志明竟然通过假扮自己被黑社会抓,然后在露天搭台唱起了全片的主题曲求婚余春娇。于是,余春娇在已经说了“张志明我真的好中意你,但不如算了”,转身头也不回走了以后,竟然因为这首露天摇滚表演,答应了张志明的求婚,最后居然就这么和好了。而以这种幼稚的方式追回余春娇,张志明的理由居然是余春娇让自己长大了。
我觉得累死了,从2009年谈到2017年,我都25岁危机了,如果不是电影,早就该结束了。即便张志明帅,但过了这么多年,对于余春娇来说,该淡的也就淡掉了,该降低的内分泌激素也该降低了。
而余春娇,似乎对张志明也没那么有性魅力了,两个人大脑中因为对方而产生的苯乙胺、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脑内咖、可体松、催产素按照常理来说,肯定早就没有了。连余春娇在台北的酒店里,穿着护士装和张志明调情,都显得那么搞笑。于是蒋梦婷演的“干妈” *** bra地出现在镜头前时,Why要去遮我的眼睛,而余春娇穿着护士情趣装出现的时候,Why在旁边对我说了一句,“好可怜哦”。
所以,如果第二部结束两人重新在一起还请有可原,而第三部都又过去四五年,两人又分了整整一部电影,居然还是最后在一起,这就真的让人有点抓狂了。余春娇和张志明,你们俩还要试多少次啊!你们两个根本就不合适!你们怎么可以在一起呢!你们只是为了拍第四部、给自己的人生加戏,给房子攒首付对不对!
所以那晚我和Why在回家路上聊起来,都觉得这个结局除了让人觉得无厘头以外,一点儿也不感动。最大的莫名其妙是,张志明用这么幼稚搞怪神经的方式,这么张志明的方式挽回了余春娇,然后竟然说自己长大了,这种睁眼说瞎话他自己信吗?
即便张志明在导演的安排下把自己都骗了,但对此深深怀疑了整整一部电影的余春娇,在最后一分钟,也居然就这么“相信”了?
3
那晚没有想得明白,后来我去看了第二部。发现第二部两个人都遇到了传统意义上“更对”的那个人,但又总觉得那个“更对”的人,又都差了点什么。
其实我挺喜欢尚优优的,她胸大腿长颜值高对张志明特别好,是不是知识分子倒是不太清楚,但很有生活情趣和品味,考虑到张志明是个广告人,两人在智识上应该没什么差距,颜值身材年纪上都更加“般配”。
然而,张志明与尚优优睡了大半年以后,脑内苯乙胺下降,因此愉悦感降低;去甲肾上腺素和多巴胺下降,因此情绪不再高亢;脑内咖和可体松降低,因此身体不再被麻痹;而最关键的,因为催产素降低,因此他也不再专一。于是头脑开始清醒,身体开始厌倦,兴奋感、幸福感和新鲜感都开始丧失,365天以后,张志明不想跟尚优优在一起了,这可以理解。
徐峥也有点被故意黑了,他作为一名中年成功男性,有房有户有车有事业,是北京的超一等公民,虽然恋爱经历偏少,但宽厚大度,善良体贴,张志明缺的他都有,张志明有的他都没有。像徐峥演的这枚男子,倒是看起来最适合余春娇的。
余春娇的原生家庭,父亲是个渣男,对她影响很大,因此很没有安全感,但徐峥是个好男人。余春娇有年龄的焦虑,也很没有安全感,但在徐峥比她大,在徐峥面前春娇就是个小孩子。余春娇可以在徐峥面前说很幼稚神经的话,分析路边洗车是杀人事件,徐峥觉得特别可爱,但在张志明面前,她就还要批评张志明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幼稚。
从合适的层面上讲,余春娇需要的,不就是徐峥这样的男人吗?不能这么瞧不起清华大学毕业的男生吧?
然而余春娇,就是怎么也忘不掉张志明,张志明也忘不掉余春娇。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不合适,比两个人和自己更合适的人在一起,似乎总是要多一点什么东西,这只是单纯的虐恋吗?
或者说,按照一般的解释,两个人不适合又分不掉,只是单纯的不想承受长期在一起又分手的那种痛苦吗?
(港大薄扶林道旁边的一家Cafe兼展厅)
4
确实可以肯定一件事情,两个人在台北分手后,一定都是特别痛苦的。饰演张志明的余文乐出戏后接受采访时说,“有些人就是怎么分也分不掉的。”
我觉得余文乐懂张志明,他根本就不想去讲,为何最后张志明怎么长大了,因为逻辑上根本说不通。“我长大了”只不过是张志明追回余春娇的修辞术而已。
相信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两个人还会不断重演之前的博弈、矛盾与和好,张志明就是啥也不干,余春娇还是会不安,还是会和闺蜜吐槽,还是会怀疑他。
两个人这么不合适,还是不断地在一起,首要的合理解释是,可能真的承受不了在一起那么多年后还分开的那种痛苦。
两个长时间在一起的人,分手的外部 *** ,两个人肯定都痛苦得不得了。按照我的偶像麦俊的说法,那是会有物理的疼痛的。但这也不该是两个人最终还要在一起的原因,因为就算是最沉重的悲恸,最痛苦的失恋,过了一年以后,也不会完全像第一天一样那么痛了,这也是情绪、感性、大脑的正常反应。
所以这种痛苦,也不该是两个人最终都无法分手的根本原因啊。我感到绝望,难道两个人想要继续在一起,就只能诉诸于“余春娇让张志明长大了”这种恶俗无聊、羞辱智力的奇葩原因了吗?这实在是太悲哀了。
5
突然有一天我觉得,如果说两个人分不掉的原因不能从两人的合适中去找,那不如从两个人的不合适中去寻找,这样一想,我终于找到了余春娇和张志明继续在一起的原因。
合适有用吗?尚优优合适张志明,徐峥合适余春娇,还不是都分手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有一切外在的合适,却缺乏了张志明和余春娇对彼此最吸引的那一部分,就是两个人各自特殊的性格资源。
张志明长得帅这个因素其实没什么用,在八年后早就相看两厌,不能持续制造 *** 了。但余春娇还是忘不掉张志明,就在于他有少年气息,给人无限的遐想和期待,有无穷无尽而难以捉摸的性格资源。这一点反过来,余春娇对张志明来说也是一样的,由于颜值设定的差距,这个问题对余春娇这一方来说,还要更严重一些。
恋人之间,协调对彼此的期待,这个过程总是有数不清的矛盾,张志明和余春娇就是典例,他们俩都不断让对方失望,分分合合,两个人始终都无法给对方一种稳定的“对期待的期待”,总是大起大落,总是伴随着矛盾不安、怀疑争吵。所以在这时候,他们闹得累了,又都期待能在关系中有一种稳定的“对期待的期待”。
但是一旦有了稳定的“对期待的期待”呢?余春娇和徐峥在一起的时候,和谐得不得了,稳定得不得了,但又不 *** 了,不好玩了,不痛快了,失去了一种维持爱情的最必要的感觉,这种感觉非要形容概括的话,就是那种“平凡里的不可思议”的感觉。
这种在平凡生活中的“不可思议”的感觉,正是张志明和余春娇彼此最大的魅力所在,最无穷无尽的、莫名其妙的、无法预期的性格资源所在。
余春娇这个人,一点也不像尚优优那么体贴,宽容,温柔,反而不安多疑、无理取闹,但是,她会在家里模仿小双侠啊!她会准备给自己的耻毛染发啊!她会把一个简单的旅行手册,做成那样美不胜收的模样啊!所以这个人,有什么资格说张志明幼稚啊?你们俩最吸引对方的,说得专业学术一点叫“性格资源”,其实不就是这种莫名其妙、无法预测、神经兮兮、充满意外么?
这么想我终于明白了,余春娇和张志明之所以最终在一起,他们彼此对对方八年了还能够持续分泌情愫,其实也是可以解释的……就是因为这两个人还能够不断给对方制造“不可思议”,而且这种制造不是违背自己意志的,是随时随地、予取予求、自觉自愿、双宿双飞的。
(在台北街头走得都自带BGM)
这样两个人在一起,就根本不是为了安安生生地生活,就是为了drama,就是要故意不安,故意说对方幼稚,口头希望对方长大,但其实根本就是屁话,他们都不希望对方真的长大,他们就是喜欢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根本就不喜欢什么“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就是要一个玩滑板买手办,一个没事在家扮小双侠,一个时不时不安紧张,一个不定期来一场摇滚表白。
所以我觉得余春娇和张志明这两个神经病还是继续在一起吧,但我坚决 *** 电影里“张志明长大了,所以余春娇原谅他了”恶俗的理由。这个理由,完全是出于电影票房考虑,对庸俗爱情观的刻意迎合,对本片优秀细节的前功尽弃,对观众智力的不屑一顾。
余春娇其实就是希望张志明永远这么幼稚,能够被甩了以后装作被黑社会抓了,能够在关键时刻来一场摇滚求婚,不断进入电影climax一般的生活 *** ,然后在这其中,两人都像电影男女主角一样,各种身体激素在顶点时分大量分泌,幸福得无以复加、不能自拔。
只不过这样风林火山的情侣,在电影以外,还是比较难以长久的。但对于这样的人来说,长久又不具备什么自给自足、不证自明的正当性,所以长久算屁呀,谈恋爱谈得自带BGM才是最重要的。
风什么露什么
金风玉露(jīnfēngyùlù)
解释:泛指秋天的景物。
出处:
一、唐·李商隐《辛未七夕》诗:“由来碧浪银河畔,可要金风玉露时。”(金风:秋风,秋天在五行中属金。玉露:秋露。这句是说他们七夕相会。)
二、清·纳兰性德《齐天乐·塞外七夕》:白狼河北秋偏早,星桥又迎河鼓。清漏频移,微云欲湿,正是金风玉露。两眉愁聚。待归踏榆花,那时才诉。只恐重逢,明明相视更无语。人间别离无数。向瓜果筵前,碧天凝伫。连理千花,相思一叶,毕竟随风何处?羁木酿苦!算未抵空房,冷香啼曙。今夜天孙,笑人愁似许!
三、北宋·秦观《鹊桥仙》: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其中传世名句当属“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用法:联合式;作宾语、定语;借指秋天
(“金”“玉”暗示了相逢的可贵。连相逢时候的“风”都如“金”,“露”都如“玉”,可见聚会的宝贵难得。那是熬过一年整整365天才赢得的一夕短暂小聚,但就是这短暂的聚首,恰恰比人世无数凡夫俗子的庸俗爱情伟大得多,由此可见牛郎织女爱情的弥足珍贵,也多用于形容爱情的高尚伟大,古人对此也有很精彩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