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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伤应该怎么办(工伤后怎么办)

本文目录一览:

发生工伤后应当怎么办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三、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如下_1. 工伤认定申请表;2. 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 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复印件;4. 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5. 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四、申领工伤待遇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1张;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报告;5.用人单位银行帐号资料;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 *** 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如何主张工伤赔偿?

工伤报销流程如下:

1、发生工伤后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3、如果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的,您应在1年内按照上述程序申报;

4、对于工伤认定申请和工伤赔偿问题有争议的且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如果单位没为您交工伤险,就由单位进行赔偿,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工伤医疗费报销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

5、医疗诊断书及住院病历复印件;

6、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上述列举的材料仅供参考,因为每个地方的医疗机构和社保部门要求会有所不同,建议打电话到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然后提前做好准备。

只要是双方自愿约定,然后签署的,那么“私了协议”原则上是不得反悔的,也就是不得在达成私了协议后又去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可以证明有下列情形存在,就可以反悔:

(1)协议是在对方的强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下签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协议无效,然后重新起诉要求赔偿;

(2)签署协议的时候虽然是您自愿的,但是协议赔偿的金额明显低于了法定工伤待遇标准,那就属于显失公平,那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赔偿的金额。

工伤认定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时效,一定要在一年内申请,过了一年劳动局就不受理工伤认定了;

2、工伤认定书上一定要将伤情写完整,如果漏了伤情,有可能漏掉的伤情就无法评残;

3、对有争议的工伤认定,如果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定要积极提前参与,向劳动局阐明真实情况和自己的诉求,单位在申请时,可能做不利于劳动者的描述,一旦劳动局不予认定工伤,再处理就非常麻烦。

注意:工伤认定过程中,认定部门需要先确定职工和单位之间是否为劳动关系,所以如果自己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最好先准备一些和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记录、工作日志等等

法律意见

工伤认定的原则是看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或因工作造成的职业病,都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意:职工符合以上情形,但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者 *** 、自残或者自杀任一情形时,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通常有以下几项:

1、工伤认定申请表(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伤残情况);

2、劳动合同(或可以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书、鉴定书。

但是最终资料要根据社保部门的要求来准备,因为每个地方的要求会有所差异。

工伤认定的时限,按照要求,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去提出认定申请;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去或者单位不愿意去,工伤职工或者家属也可以自己去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提出认定申请的,必须在事故发生日之日起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1年内提出,一旦超过时间就很可能认定不了。

要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申请认定就可以了。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和派遣单位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1、原则上应该由派遣单位来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也可以协商由谁来购买。

2、一般来说,只要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不管是哪边购买的,都可以直接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走工伤索赔流程。

3、如果两边都没有买,那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会是认定工伤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就需要受伤职工准备各项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由到仲裁委员会先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然后再由社保部门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4、如果最终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那么可以将两边的单位都列为共同被告,然后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最终如何赔由法院来审判。

关于这笔费用由谁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员工还在职,那么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买工伤保险,就由单位承担;

2、如果员工已经离职了,离职以后单位就没有义务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了,所以离职以后发生的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不会再支付。另外离职的时候会给职工一笔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笔费用就相当于是对后续治疗的一种提前筹备和弥补,一般来说员工也就不能再要求单位为其后续治疗的费用买单了。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来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买过工伤保险,那么就要单位来支付了。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员工在确认患有职业病之后,其实都可以享受职业病待遇,依法享受社会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为您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费用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只有少部分的费用才是单位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为您购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项目都由单位支付。 温馨提示:有些职业病是因为公司本身提供的环境或是规章等缺乏合理性,导致员工患上可能一辈子都不得痊愈的病,那么这个时候员工其实还可以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员工因工负伤,如果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并且认定的结论是属于工伤,那么单位有没有买保险都是需要赔偿的。只是说,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就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其中的一些赔偿。如果没有买保险,那么根据赔偿标准计算出来的所有赔偿都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愿意赔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最终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是否有赔偿就要看事故的原因:

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那么,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具体办法有: 一、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由社保部门承担;如果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则所需要的费用应当全部由公司自己承担;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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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怎么处理

工伤报告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认定程序。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工伤鉴定程序。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协商赔偿程序。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仲裁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法院审理程序。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执行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申诉程序。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公司员工工伤后怎样处理

发生工伤后,及时按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时间和资料要求进行申报。

其次,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一)属于工伤事故情形的:员工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如下情形属于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落实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中心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上述三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特别提醒的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为支付前提。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为受伤员工受伤前的原待遇乘以停工留薪(需要医院开具病假单或其休假凭证)。

最后,做好受伤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和重新上岗的安排工作。

发生工伤后该怎么办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现在一般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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