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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征唱功,黄征和谁淘汰了

从他的微博来看,黄征和羽泉,或者说黄征和两人之中的至少一位,发生过矛盾,很可能涉及到版权和音乐创作上的利益纠纷。

在《奔跑》流行的那个年代,大概是十多年前,那个时候羽泉是如日中天的内地组合,而黄征,看上去就像是被羽泉提携的新人。

这首歌,我当初听上去感觉黄征是请来跑龙套的呢,后来才发现原来他是这首歌的主要创作者之一。

后来黄征也有几首脍炙人口的歌,《爱情诺曼底》,《绝不放手》等,有些作品羽泉也参与了制作。再后来随着唱片业的衰落,黄征也销声匿迹了,羽泉也是靠“我是歌手”这样的节目重新回到公众视野。

现在陈羽凡出事了,黄征没有任何安慰性的表态,只是发微博强调《奔跑》大部分是自己所作(暗示羽泉侵犯他的版权),并且在与粉丝互动中,用肯定性的回答暗示羽泉人品不好。目前在羽泉歌迷的号召下,舆论一边倒对他不利。

由此产生了几个问题,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①黄征和羽泉是否有矛盾

这个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前面说到,应该是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因为羽泉是公司老板,是成名歌手,黄征是新人,所以从黄征的视角来看,可能是自己的劳动成果由于羽泉的关系没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②羽泉对黄征是否有恩?黄征是否蹭热度?

我也是羽泉的歌迷,但理性地说,羽泉对黄征算不上有恩,抛开矛盾不谈,即便黄征的所有作品都是羽泉创作的,但是要知道,创作者在这些作品里都是有版权分成的,也就是说,这些歌都不是白写的。你每天都要吃饭,你吃的菜都是菜市场小贩那里买的,请问小贩可以说他是你的衣食父母对你有恩吗,不可以,因为他收了你的钱,甚至赚了你的钱。所以说,羽泉给黄征写歌,属于双方合作,最多是互惠互利,谈不上谁对谁有恩。从这个角度来说,黄征即便是攻击羽泉,也谈不上忘恩负义。是问你因为买的菜有虫子有坏眼,骂了买菜的小贩,算不算忘恩负义?不算的,因为你付了钱的,吃他的喝他的那是应该的。

至于蹭热度,我认为黄征只是单纯表达不满。不会有人用攻击昔日合作伙伴的落难来蹭热度,首先黄征已经不唱歌了,以拍戏为主,也没有蹭热度的先例。其次,如果你是黄征的智囊团,你会让他发这个来蹭热度?黄征发这个微博只会给自己带来损失,不会有任何利益和好处,所以这件事可以定位成“黄征宁可身败名裂也要弹劾羽泉”,至于忘恩负义蹭热度,也就无从谈起了——在没有任何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在大庭广众之下攻击曾帮助自己的人,这完全不符合逻辑,除非是精神错乱,但是他只攻击羽泉没有攻击其他人,遂排除精神错乱的可能性。我也很喜欢羽泉,但我认为这件事很可能错在羽泉,黄征是有难言之隐的。不喜勿喷。

③《奔跑》这首歌的意义

当时我特别喜欢羽泉,他们在世纪之交有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最美,冷酷到底,深呼吸,彩虹,惩罚等。但说实话,那几年我觉得他们是遇到了瓶颈的,而《奔跑》这首励志歌曲的火爆,让羽泉再次爆红,尤其是在学生群体中。相反,作为这首歌的创作者和演唱者之一,黄征更像是一个帮衬者,一颗稍纵即逝的流星。大家都知道是羽泉唱了奔跑,忽视了黄征,这里有黄征自身能力和形象的原因,也有羽泉光环太强的原因。可以说《奔跑》这首歌,不一定是最好的一首歌,但却是羽泉最火的一首歌,所以羽泉才会在我是歌手的歌王争霸中唱这首——只是那时的黄征已经换成了邓超。

④可能存在的矛盾

前面说了,羽泉和黄征是商业合作的关系,甚至是下属和老板的关系,他们是合伙创作赚老百姓的钱,而不是羽泉帮黄征赚钱,所以不要拿兄弟恩义那一套说事,说实话这样很没品很道德绑架。这些歌羽泉又不是白给他写的。

既然是商业合作,就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一首歌参与创作的人都可以分到钱。

我们不难发现,黄征有一半的作品都是出自羽泉,至少在版权上是如此,也就是说黄征火了的话,他唱这些歌,羽泉也是有钱拿的。从这个角度,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黄征没拿到奖羽泉会发飙,因为黄征是羽泉提拔的新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黄征和羽泉是单向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黄征没有拿奖,对羽泉的利益本来就是一种损害。而且这件事,羽泉不但不用付出任何代价(除了那个放弃的奖杯),还会有一个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的好形象,这件事甚至可以作为黄征羽泉发生矛盾后对黄征不利的话柄,何乐而不为?而且这件事,当事人黄征都没说什么,羽泉作为旁观者却生气发飙 *** ,这是不是很蹊跷呢?哪怕真的是纯粹出于兄弟情义,但是此一时彼一时,事情还是要一码归一码——你男朋友劈腿了,你发微博抱怨,那我是不是可以把你每年生日他都给你送花的事拿出来说?说你忘恩负义?

黄征在微博上特意提到了《奔跑》,这首歌确实是意义重大,它对羽泉的事业是一针强心剂,而对黄征的事业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当然也要考虑历史的进程——那个时候唱片业即将进入寒冬了,这样一首歌,显然羽泉这样的成名歌手受益更多,何况他们是两个人,这个蛋糕黄征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

再说说歌曲创作,一首歌如果是合作创作,又不小心火了的话,还是很敏感的,因为作词作曲会写上你的名字,但每个人参与的比例未必相同——也许《奔跑》90%的歌词是黄征写的,羽泉只是简单修改补充,但最后词曲作者那里却还是要加上羽泉的名字,这就容易在日后的利益分配上出现矛盾,产生问题。至于具体是什么矛盾,这就要请黄征或者羽泉本人来解释了。

最后总结一下:黄征和羽泉曾是商业合作的音乐伙伴,关系平等,谈不上谁对谁有恩,黄征对羽泉只是单纯的攻击或批判,谈不上忘恩负义。说黄征忘恩负义是羽泉歌迷太主观太激动了。

《奔跑》这首歌对羽泉的意义很大,对黄征的事业帮助却比较有限,从黄征的微博内容来看,他认为自己在这首歌出力最多,却因为羽泉的喧宾夺主,没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回报。

至于黄征其他的几首歌,作者是羽泉也好,是三人合作的也好,这都不是矛盾的重点,把自己的名字写在他人的歌曲上,可以是一个合作者的身份,也有可能是一个侵犯者或者打压下属的老板的身份。但我刚才也说了,绝不会是帮助者或者大恩人的身份,因为这是明码标价的商业合作。我猜羽泉可能做了一些对新人不太公平的事情吧,毕竟明星打压新人容易,新人怎么可能占明星便宜呢,记得当时羽泉旗下还有几个艺人,宇桐非等等,也都是火了一阵,后来销声匿迹了。有新闻说黄征和羽泉还曾经因为跳槽被滚石告上法庭,每个人罚了二百万,我觉得如果此事属实,对黄征那真是毁灭性的。说实话在羽泉的这些合作者或者受羽泉“帮衬”的这些人里,我还真没见谁的事业起来过,除了羽泉自己,可惜现在羽泉也是出了一摊事,自身难保了。

许多歌手喜欢说是李宗盛大哥提携了自己,林夕的歌词帮助了自己云云,那也不过是客套话,在这个领域,大家都是一纸合同,共同付出,相互成就,利害均沾,唱歌的跑堂演出,写歌的坐着收钱,没有谁欠谁的。

黄征发微博解释了,但好像又删了。

不过我认为他们关系不那么好是真的,因为黄征在微博里没有关注羽泉,也没有任何与羽泉有关的互动,他们在我看来,最多最多是路人关系,大概率存在矛盾。

最近看到有些新闻报道这件事的时候照搬或引用了我的回答,我在这里声明一下,本回答纯粹是个人看法,是我根据这些已有的情况,自己的主观臆断,羽泉和黄征都是我从小喜欢的音乐人,我在这里看到有人提问,就胡乱写写,只是针对一些羽泉极端粉丝对黄征的过激言关内容负上任何责任,也希望各位媒体工作者不要把这些未经证实的主观回答当新闻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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