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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步克的书(阎步克水平)

撰文:王塞北

在等级森严的商周贵族时代,贵族之间的等级区分相当一部分通过可视性差别来呈现。可视性包括空间化的可视性,如宴引时坐席与行礼的次序。还有物体化的可视性,如穿着衣饰、起居宫室。封爵称“爵”、尊贵称“尊”,作为饮酒器通称的“爵”与作为盛酒器的通称的“尊”,都是早期可视性原生等级表识的历史胎记。长久以来,鉴于金石著作与礼学著作中对商周饮酒器记述的两套系统,常常引起人的认知困惑。有鉴于此,6月9日,著名历史学者阎步克在线上做了《酒爵大小与人之尊卑:再谈早起爵制之物化可视形态》的演讲(该演讲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文研讲座”第167期),为我们解开了关于商周“五器”与礼书“五爵”的关系。

阎步克,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著作有《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乐师与史官: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制度论集》《品味与职位:秦汉魏晋南北朝官阶制度研究》《官阶与服等》《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政治历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服周之冕:〈周礼〉六冕礼制的兴衰变异》《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等。疫情期间,阎步克受困美国,每天坚持克服13个小时的时差,为学生在线上授课。图片来自:北京大学新闻网。

金石“五器”与商周“五爵”:金石学家与礼学家的两个系统

提到商周的饮酒器,在我们日常阅读的书籍和影视作品中,常常出现的是“三足双柱有流”的形象。然而,在北宋中期,有人送给苏轼一件三足双柱的青铜器,苏轼却并不认识这就是“爵”。作为经学家的苏轼(“三苏”与其门人的经学被称为“蜀学”)并不认识三足爵,因为他所阅读的儒家礼学著作中,并没有关于“爵”的形制描述。到了北宋末期的徽宗朝,王黼对皇宫大内的青铜器进行著录整理,著为《重修宣和博古图》一书,对爵的记载就与我们今天普通人认识的“爵”外形相同了。作为金石学家的王黼与此前礼学家们对五爵的介绍并不相同,虽然宋人距商周的历史超过两千年之久,金石学家们对相关器型的命名并不准确。但是他们的观点对后世学者影响十分深远,此后的经学家、金石学家常常依据这套“五器”命名系统对儒家经典中的相关礼仪场景进行阐释。直到今天,许多青铜器著作依旧延续了宋人的这套命名系统。

明刊本《元曲选·金线池》中的插图,图中的两名女子正在使用三足爵饮酒器。可见宋代金石五器中三足爵的形象在元明已相当普遍,然而商周的三足爵乃是用于加热的温酒器,并非饮酒器。

阎步克指出,宋代金石学家的这种命名系统面临两大障碍。其一为时代不合。根据今天文物学者的研究,殷商青铜器中的五器:爵、觚、觯、角、斝(散),到了西周中叶就已经消失了,而现存的儒家经典中的行礼场景则多在东周之后。虽然同样叫“觯”,但礼书的“觯”则不大可能为金石著录中的“觯”。其二为功能不合。考古学家发现,出土五器中的三足爵、角、斝,其底部有明显的烟熏痕迹,可见他们的功能是用来加热的,说明他们乃是温酒器而非饮酒器,这一观点在学界已经被普遍接受。可见宋人以金石五器匹配礼书五爵的做法难以成立,在新修订的2009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爵”的词条中特别指出:“爵的用途,自宋人定名以后,被认为是饮酒器,今多认为是温酒器。”

礼学五爵与金石五器的对比。上行五爵出自宋代聂崇义《三礼图》,下行五器出自宋代王黼《重修宣和博古图》。图片来自:阎步克《由〈三礼图〉中的雀杯爵推论“爵名三迁,爵有四形”》。

礼书五爵的区别乃是容量而非形制

西周中叶之后,虽然青铜材质的“五器”逐渐消失,但是他们的名称却被继承了下来,被赋予了新的意义。阎步克认为:爵、觚、觯、角、散乃是为区分不同饮器的容量而设置,他们的使用遵循着以小为贵的原则。《礼记·礼器》:“有以小为贵者: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觞,卑者举角。”东汉礼学大家郑玄注释道:“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可见,此处《礼记》五爵中的爵、觚、觯、角、散,并非是金石学上的商周五器,因为他们都是容量单位,而不是形器概念。不仅如此,五爵的材质也并非为青铜。根据《周礼·考工记》:“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一升,觚三升。”阎步克强调,“梓人”就是木工,可见礼书五爵不但不等同于金石五器,甚至不是青铜器,而是木器。虽然不同典籍中对五爵的容量大小记载有所不同,但是其作为容量化器名是可以确定的。除五爵外,一套饮酒器还有勺和觥。勺的单位是一升,便于准确地给五爵盛酒。五升或七升的觥,乃是为罚酒准备的。

清代戴震《考工记图》中的爵与勺。作为清代第一流的学者,戴震对于爵的形状并没有发出疑问,而是继续沿袭了宋人的说法。

阎步克认为:从五器到五爵的变化,乃是在西周中期,商周五器消歇之后,礼乐人员借昔日的器名,转指不同容量的饮酒器。究其原因,阎步克以为一是出于语言的经济性原则;二是出于区分地位尊卑的政治目的。对前者而言,这样的命名方便宴会上的司礼人员安排来宾就坐、选取酒器。阎步克举例道,与其说“请您用一升之器饮酒,请您用二升之器饮酒”,不如说“请您用爵饮酒、请您用觚饮酒”显得更经济便利,又有古风。至于区分尊卑,在爵本位到官本位的转化过程中,高度行政化的等级制度尚未发展出来,需要用物化可视的方式区分贵贱亲疏。《周礼·礼器》中,从衣食住行,车马舆服各个方面作出了清晰的规定。有以多为贵的。如宗庙数量上,“天子七庙,诸侯五庙”。有以小为贵者。如饮食上,“天子一食,诸侯再”。贵族们不能如饕餮之徒一样无节制的饮食,而平民则可以随心所欲。贵族在饮食上的以少为贵与饮酒容器的大小相匹配

在献酒者与被献酒者的身份差别上,五爵的使用都贯彻着以小为尊的使用原则。比如在祭祖礼中,由一名孩童作为“尸”,代表历代祖先,接受祭品。《周礼·礼器》“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唐代孔颖达在解释这段经文时,引用《仪礼·特牲馈食礼》说明,在向尸敬酒的时候,天子、诸侯和卿大夫用一升之爵,士用四升之角,而地位最低的利(群吏之佐食者),只能使用容量最大的五升之散。根据《仪礼》中大射礼和燕礼的规定,宴会主人要用不同容量的饮器对不同等级的来宾献酒。对国君要使用二升的象牙觚,对卿大夫则是普通的二升之觚,而对士则是三升之觯。汉代经学家郑玄对此解释道:“献士用觯,士贱也。”即士因为等级低微,而被人用大容量的觯献酒。作为讲究宗法的周代贵族社会,不同容量的饮器也被用来区分亲属关系。而盛酒器地使用也遵循着以小为贵这一原则。

通过以上例证,阎步克指出,作为饮器之爵,有“爵必为五”、“以小为贵”和“五等之差”这三个使用原则。“爵必有五”即必须有五种不同容量的酒爵,典礼宴会才能正常进行。经传中所载的“五爵”真实地存在于当时的礼仪场合,宴会上饮器分为五等使用,不同等级的人对应不同容量的饮器,这些绝非后世经学家向壁虚构。在对照其他文明后,阎步克指出:这种因人而异,不断换用不同容量的饮酒礼俗与饮器礼制,在世界文明史中是绝无仅有的。

“凡诸觞皆形同”:五爵都是筒形木质饮器

在明确了礼书五爵有容量上的区别之后,我们仍然有理由质疑:即便饮酒器的容量不同,也不能说明他们的形状不存在差别,仍然存在五爵器形不同的可行性,尚不能完全论证“五爵系容量化器名”。阎步克从传统礼学家“凡诸觞皆形同”的论述中找到了有力的论据。

宋人聂崇义在《三礼图》中明白讲到:“旧《图》云‘凡诸觞皆形同,升数则异’”;“角其制如散”;“旧《图》云:散似觚”。可见,角、散和觚三者的形状是相似的,只是容量有别。聂崇义在《三礼图》中所引用的“旧《图》”,乃是参考前代经学家郑玄、阮谌等人的礼《图》。阎步克认为,郑玄等人的礼图乃是通过由秦入汉、为刘邦制定礼仪的叔孙通流传下来的,而叔孙通的礼学则是先秦礼家的传承,渊源有自,可以信服。作为金石学家的王黻,虽然他在《宣和博古图》中以器形为基础为商周饮器命名,但是他也说:“故昔之礼学者谓诸觞其形惟一,特于所实之数多少,则名自是而判焉。”

东周铜器纹饰所呈现的献酒场景。从图景所见可知,在献酒宴会上,饮酒器的样式相同,都是中间细、两端粗的筒形,并没有三足爵的形象。

那么,“皆形同”之“形”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由于现存的传世文献不足征,阎步克从其他学者的研究中得到启发,在出土的春秋战国之交的诸多铜器上嵌错或刻纹的生活图像找到了线索。其中反映的生活时代与《仪礼》的编纂同时,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利用宴乐图中的酒器对照检验礼书中的“五爵”。在这些描绘东周贵族宴乐场景的图画中,出现的饮酒器形象高度一致,大都是统一的圆形喇叭口筒形器,与觚的形状非常类似,给“凡诸觞皆形同”的论断提供了有力论据。前面已经说过,觚乃是木匠所制造的木质漆器,并非青铜器。这种造型的饮酒器自原始社会末期出现,就一脉相传,被东周的贵族们保留了下来。在这一时期的此种图画中,三足爵相近的饮器无迹可寻。

经过以上论证,阎步克总结道:第一、三足的爵、角、斝并非饮酒器,而是温酒器,在西周中期之后就消失了。所以,商周“五器”不可能是礼书“五爵”。第二、礼学家们所谓的“五爵”,其容量分别是一、二、三、四、五升,他们的“以小为贵”的使用规则,证实了这种容量等差的存在。第三、商周时期常用的饮酒器觚、觯、杯、尊等,都是筒形,证实了礼学家“凡诸觞皆形同”的说法是符合历史事实的。第四、战国时期宴乐图中的饮酒器形象,进一步锁定了“凡诸觞皆形同”的说法。

撰文丨王塞北

编辑丨肖舒妍

校对丨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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