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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有外遇要离婚该怎么办(离婚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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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该怎么办

想离婚的,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提出离婚请求后,配偶也同意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后,应当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再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

2、提出离婚请求,配偶拒绝离婚,或者对离婚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去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并且提供能够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依法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 *** 、 *** 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想离婚了,我该怎么办啊?

夫妻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

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的,一方可以凭借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对方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该怎么离

一、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和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份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一方“失踪”,对方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离婚该怎么离2 一、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包括债权债务)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如果对其中的一项达成协议,那只好起诉到法院解决。 3、其他注意事项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2.法律没有什么“分居2年”“自动离婚”这样的规定。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是不会“自动离婚”。 3.1994年2月1日前已存在的婚姻关系,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之后的,一律不认定为事实婚姻,以非婚同居关系处理。 二、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三、诉讼的其他事项 1、在女方怀孕或终止妊娠一年内,非因特殊原因(如确证子女非双方婚生子),原则上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不受此限)。 2、离婚案件,就三大问题: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直接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和财产分割(包括已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3、如果没有 *** *** 遗弃虐待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或重大的错误行为(重婚或与其他人同居等)且能证明的,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等半年以后,再第二次起诉,这次一般可以判离。这个时间总共需要1年左右。 4、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被终审判决判不离的话,该方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但另一方不受此限。 5、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 离婚该怎么离3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志愿离婚并就婚姻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既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必须就离婚,子女以及财产的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同时持有关证件和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对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离婚必须是出于自愿。当事人为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诉讼离婚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院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3、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 *** 、 *** 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可供选择,而具体夫妻通过哪种方式离婚,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了。要是双方能够协商离婚的话,那么一般就是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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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离婚该先怎么办

1、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3、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协议一致的意见。

5、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但就子女、财产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 *** 、 *** 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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