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关系,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区别,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关系,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区别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关系,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区别

秦朝的刑法制度是中国法治历史的重要篇章,其以酷刑著称,今天就来给粉丝们解释几个简单的秦朝徒刑制度。

解释之前先说说徒刑的含义,徒刑在秦朝又叫“作刑”,是一种有期限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通常与劳役刑并用。

徒刑一:城旦舂

城旦舂是徒刑里面最重的刑罚,可以与肉刑并刑,这就好比是罪犯被砍掉手指后还要戴着脚镣去修筑长城。实在是太残忍了啊。

徒刑二:鬼薪白粲

鬼薪白粲的字面意思就很费脑了,它居然还与迷信拜祭有渊源,简直是一亿个想吐槽的冲动。鬼薪白粲的真正意思是为了供宗庙祭祀而强制男罪犯上山砍柴,女罪犯择米使正白。属于比较轻的刑罚。

徒刑三:隶臣妾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或多妾。既然皇上可以有后宫三千,作为皇上的臣民当然也必须要妻妾成群的。这官府里的妻妾成群,丫鬟环绕,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正是来源于隶臣妾。简单的说,隶臣妾就是给官臣做妾侍,家丁的刑罚。

徒刑四:司寇

司寇居然也是刑罚?它不是一种官职吗?对于这个问题,刚开始我也感觉到纳闷,春秋战国之前,司寇确实是掌管监狱以及法律制度的官职,而从战国开始,司寇渐渐被废除,到了秦朝更是被列为刑罚的一种,这样的拨乱反正足够让人咋舌了吧?

关于司寇怎么罚的问题,它主要是作为侦捕疑犯、监管刑徒、传递文书和运送物资四类,其实也没什么刑罚的感觉,而且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职责。

以上就是给大家普及的几个秦朝时的徒刑制度,有兴趣一起探讨的粉丝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

更多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关系,秦朝的刑罚体系与刑法适用制度的区别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