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据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通报称,2018年9月9日10时许,薛某桥(男,汉族,西安鄠邑区人)受一传媒公司雇佣,在中心街美尚城为某电器开业做宣传活动主持。在与现场观众互动环节中,薛某桥故意将儿歌《一分钱》的歌词改编为带有明显侮辱人民警察的内容,公然向现场众多围观群众演唱,造成恶劣影响。经群众举报后,薛某桥因寻衅滋事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经典儿歌《一分钱》是由我国著名作曲家潘振声作词作曲的一首儿童歌曲。这首歌曲创作发行于1963年。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全社会的喜爱。简单明了的歌词,脍炙人口的旋律,令这首歌成为儿童启蒙教育的最佳歌谣。
一分钱儿歌的经典配图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
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
在欢快愉悦的旋律中,通过通俗易懂的歌词,教育了孩子们要拾金不昧,同时还告诉了孩子们要将捡到的东西交给警察。这是寓教于乐的极佳模式。因此直到今天也没有几首歌曲可以超过《一分钱》,由此这首经典的儿歌也一直流传到今天。
2岁小男孩捡到一角纸币,交给警察叔叔
在今天,我们还要继续大力弘扬拾金不昧与路不拾遗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这才是构成和谐社会的基石。所以要有足够正确的三观,不能像文中薛某那样,故意戏谑改编歌词歌曲,来到达恶俗传播的目的。最终自己也受到了道德的谴责与治安处罚条例的惩戒。
在科技发达,互联网应用活跃的今天,《一分钱》依旧有它重要的道德启蒙价值,我们依然要教孩子们多唱《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