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法”、“术”、“势”,是韩非所总结的帝王术。“法”,指的是作为国家政治之根本的法律:“术”,指的是君王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指的是君王所具有的权力和威势。韩非认真地总结了此前法家的想法,形成了一套以君王的统治为出发点,以法为本,法、术、势相辅相成的严整的政治理论体系。
在韩非之前,法家人物以商鞅、申不害和慎到为代表,每一位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商鞅重视法的作用,申不害崇尚术的长处,慎到则推尊势的威力,韩非将法、术、势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关于法,韩非提出“以法为本”、“以法为教”、“立法于君”等具有纲领性的政治主张。韩非还非常强调法的稳定性和平等性,指出:“法也者,常者也。”“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关于术,韩非指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权,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就是说,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给他相应的官职,按照名称来考察实际内容要求名实相符,用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考察臣子的才能,这是君主所掌握的。
韩非认为,术是应当隐藏起来而不露于外的,这与法不同,他说:“人主之大法,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关于势,韩非指出:“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就是说,君主掌握了权柄来处理权势,所以下达的命令就能贯彻执行。权柄,是控制臣民生死的一种法定职分;威势、是制服民众的一种资本。
在论述势的重要性时,韩非指出了:圣人具有尧舜那样的贤德和伯夷、叔齐那样的懿行,可是如果不依靠势,也就会无法立功成名。君王能够统治天下的首要原因并不在于其能力高强、品德出众,而是因为他拥有势而位尊权重。
韩非由此提出“法势合一”的主张,声言“抱法处势则治”依照韩非的理论,身为君主,只要将法、术、势三者加以完美地运用,则天下可运于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