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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检察院干部名单(海口检察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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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似乎是一句大真理。其实,就是这么一句话,蛊惑着许多手握权柄的官员,一步步沦为罪人,后悔莫及。

本期《检察官以案说法》,讲述一个“博士副院长”堕落成”学校蛀虫”的悲剧,本来仕途一帆风顺,位高权重,因为乱用权,以权谋私,结果沦为阶下囚,真真想哭都没个哭处!

☞☞东窗事发

2015年1月6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舒火明涉嫌 *** 线索交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当天即展开初查。2015年1月7日,舒火明向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供认了非法收受他人 *** 的事实。2015年1月8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 *** 罪对舒火明立案侦查。2015年1月12日舒火明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2日舒火明被逮捕。

2015年4月17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舒火明在2004年起至2014年先后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琼台师专副校长,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权在学校教材采购、实训室建设、软件系统采购等方面,为多家公司提供便利,共收 *** 赂66万元。

2016年6月4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 *** 罪判处舒火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舒火明提出其如实供述且系初犯,认为一审判决刑期过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舒火明 *** 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但鉴于二审期间他退回全部赃款,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撤销原判决,以舒火明犯 *** 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舒火明出生于1961年,博士研究生,人称“舒博士”。2000年1月4日—2006年11月27日任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分管教材科工作,2006年11月28日任教务处长;2008年3月27日任琼台师专副校长(正处级);2011年1月18日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务处、实训中心、网络信息中心、骨干院校建设办公室。

一帆风顺的仕途因为贪欲东窗事发戛然而止。“博士副院长”沦为“学校蛀虫”,谱下一场悲剧人生。一个社会地位较高的幸福家庭,也因为舒火明沦为罪犯而顿失光彩。

☞☞ ***

官职无大小,关键是实权。一个学校的副处长,看起来真的算不上“权高位重”。然而,就是这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官衔,舒火明当得“很有感觉”。

让我们来看看舒火明的犯罪轨迹。

1

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期间

A.帮助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中标海南师范大学2004年至2008年的教材采购。

B.指导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使该公司顺利中标2005年至2007年海南师范大学的教材采购业务。

2

担任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期间

A.帮助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中标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至2010年的教材采购。

B.指导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制作标书,使该公司顺利中标2008年琼台师专的教材采购业务。

C.帮助海南某电教设备有限公司承接的数字语音室项目(合同金额70多万元)顺利通过验收。

3

担任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期间

A.向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主任彭某打招呼,使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承接多媒体相关实训室建设项目。

B.帮助海口某盛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拿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整车修理车间、语音实训室等6个项目建设并帮助立项。

C.帮助海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卖该公司开发的“顶岗实习管理系统”和“全科目教学考试平台”两个软件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使用。

↓↓↓ 在这些交易中,舒火明获得的好处有

A.海南某图书有限公司经理冯某分8次送给舒火明共计21万元好处费。

B.海南某出版发行有限公司担任教材服务部副经理、经理谢某送给舒火明6万元好处费。

C.海南某电教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送给舒火明2.5万元好处费。

D.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按与舒火明的“事前约定”,在2012年9月至2014年春节期间分6次送给舒火明19.5万元好处费。

E.海口某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某分两次送给舒火明3万元好处费。

F.海南某达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刘某分两次送给舒火明14万元好处费。

一共收受好处费人民币66万元。

舒火明供认,所收到的 *** “陆续用于日常花销”。

看到这里我内心是崩溃的

检察官说法

高校反腐需加强约束

舒火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主管教材、项目设备采购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项,构成 *** 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高校 *** 案件频发,特别是在校园工程采购、招投标环节,以权谋私, *** 仍屡见不鲜。高校想要保有一方净土,纯净办学环境,仅靠反腐高压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加强高校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包括从学校内部约束领导的行政权力、公开校务信息接受外界监督,让高校权力在阳光之下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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