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019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
事例10:湖南新宁县人民医院要求护士应聘者“两年内不准怀孕”
2019年1月21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医院发布《2019年招聘临时护士人员简章》,要求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此举引发社会争议,有人认为这有违人性化,是对女性的歧视,也违背劳动法。在该内容被媒体关注和报道后,新宁县人民医院第二天迅速做出整改,取消应聘人员“两年内不准怀孕”的要求。
事例9:中央要求行政长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有关情况提交报告!
2018年9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 *** 保安局局长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2019年2月19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确认保安局局长命令有效。中央支持特区 *** 依法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应当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行政长官依法对中央和特别行政区负责。中央依法要求行政长官就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等有关情况向中央提交报告。
事例8: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处理省级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交警检查通讯记录的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因调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查阅或者复制交通事故当事人通讯记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包括上述地方性法规在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集中开展了一次专项审查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研究认为,上述规定涉及公民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缺乏法律依据,并于2019年2月向两地人大常委会发出审查意见以督促纠正。
事例7:郭某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集游客人脸信息案
2019年4月27日,郭某购买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被承诺在该卡有效期内通过同时验证年卡和指纹入园。此后,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引进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年卡使用者的入园检票。2019年10月,郭某收到来自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一则短信,其被告知未经注册人脸识别将无法正常入园。郭某不愿接受被采集人脸信息,要求办理退卡退费手续被拒,于是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该案作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郭某在诉讼中质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采集人脸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隐私有关问题。
事例6:福建县级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本级 *** 关于因超生开除公职的规范性文件
2019年,福建某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公民审查建议对该县人民 *** 颁布的《XX县贯彻〈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进行了重大调整。《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历经多次修正,根据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现已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该文件与上位法律法规相抵触,已经不再适用,应当予以清理。2019年,县 *** 法制办已按照该县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建议开展清理修订工作。
类似的案例还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处理下级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资格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区级人大常委会审查纠正本级 *** 关于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等。
事例5:浙江省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
2019年5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律师与法官互评工作,建立健全律师与法官互评机制,促进律师与法官相互监督、良性互动。评议数据可作为员额法官案件评查、年度考核、晋升晋级、评优评先以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事例4: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
2019年9月17日,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宪法》和《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事例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国家监察委制定监察法规
2019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家监察委制定监察法规。监察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规定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以及为履行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职责需要制定监察法规的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同时明确,监察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事例2:贵州省修文县强制农户土地流转事件
贵州省修文县在未签订流转协议的情况下,为了建设高标准蔬菜保供基地,违法强挖土地、毁坏农作物,强行推进土地流转。修文县龙场镇副镇长坦承,此举不合法。2019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回应,已派出调研组赴贵州现场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督促整改,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事例1: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
2019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该决定废止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以及据此实行的收容教育制度。在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有效;收容教育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收容教育的人员,解除收容教育,剩余期限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