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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酷刑都有哪些(清朝酷刑由轻到重排列)

所谓的“土皇帝”,是指盘踞一方的军阀或土豪劣绅,亦泛指称霸一方的坏人。西汉时期,地主豪强势力急剧扩张,藐视国法,在地方也做起了“土皇帝”。

在济南颇有恶名的瞷氏,仰仗着家中财力雄厚,人丁旺盛,经常与朝廷唱反调。由于,当时朝廷并未针对豪强地主制定相应的政策,所以,地方官对此毫无办法。为了解决豪强藐视中央,为祸地方的情况,汉景帝派拜郅前往济南担任太守,对这块豪强问题的“重灾区”进行整治。

拜郅上任的第一天,就带人查抄了瞷家,并将该家族的首恶一举诛杀,树立了朝廷的威信。此后,瞷氏再也不敢对抗朝廷,“余皆股栗”。郅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决了济南的豪强问题,在全国引发轰动,附近的太守都以郅都为榜样,在各地扑杀豪强势力。

看起来,这是个振奋人心的故事,实则不然。

郅都虽然打压了地方武装,但是,却给官场开了个坏头。后来,那些以郅都为榜样的官员,都开始效仿郅都的作风,以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逐渐演变为“酷吏”,杀伐无数。

由郅都而衍生出的“酷吏”主要有以下几种特点:

首先,是清正廉洁,根据正史的记载,被奉为“古今酷吏第一人”的郅都,就是清正廉洁的典范,他从不接 *** 赂,哪怕是亲戚朋友的请托也一概回绝。后来的酷吏董宣也是如此,在他去世后,葬礼十分潦草,只有及斛大麦随葬。

其次,汉朝的“酷吏”一视同仁,对所有人一概用重典。对不服从管制的,不论是高官还是贵族,丝毫不留情面,以至于,连宗室子弟都不得不对酷吏敬畏三分。

当时,公主的奴仆因杀人,受到了公主的窝藏,董宣收到消息后,挡在大路上,趁着公主带罪犯出行之时,当着公主的面将罪犯格杀。之后,公主哭哭啼啼地找皇帝告状,皇帝也不好为难董宣,只是让他向公主赔礼认错。谁知,董宣根本不就范,坚决不肯向公主低头。

汉朝酷吏的最后一个特点就是,在职涯中得罪了太多的人,所以,他们的人生大多以悲剧收场。前文中我们提到的郅都,因为冒犯了藩王踢到了铁板,太后下懿旨要将郅都诛杀,连皇帝都保不住。王温舒比前者死的更惨,因为得罪了同僚,被人弹劾,皇帝灭了王氏满门,牵连五族。

纵观汉朝时期的酷吏执法,再来分析其得失。这些酷吏一生杀人过多,手中人命无数,他们的下场自然不值得同情和可怜。不过,他们的操守是值得肯定的,所以,司马迁、班固等史学家才会为他们立传。汉朝以后,很少会看到酷吏的身影,就算出现了酷吏,也属个别现象。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像汉朝酷吏一样,将职业生涯中能得罪的人得罪个遍,最后,还潦草收场,博不到好名声,谁会做这种没有回报的傻事呢?

当然,这也只是最初意义上的酷吏消失了,另一类“酷吏”却悄然崛起。

与前者一样,他们同样冷酷无情,但是,他们却失去了“前辈”们的初心,徇私枉法,且开始针对不属一个利益集团的其他官吏。在历朝历代,我们都能看到这种酷吏的影子。

他们在官场上为人处事圆滑,风格极其势利,在面对政敌和百姓时,他们往往会拿出“秉公办事”的一面,处处刁难,有时还会挑战法律的底线。若了解到汉朝酷吏的为人,或许我们会对其保有几分好感。那么,史料中后来出现的新型“酷吏”,则只会给人留下憎恶。

例如,清朝时期的《老残游记》中,就出现了这种新型“酷吏”——玉大人。玉大人对治下百姓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发明了一种叫“站笼”的刑罚,就是让犯人站在特殊的笼子里,笼子顶部卡住犯人的脖子,将其双腿悬空。这样站上一个晚上,普通人早就一命呜呼了。

其实,“玉大人”虽然是个艺术形象,但现实里却有他的原型,也就是山东曹州知府:毓贤。这位酷吏在任不满一年,被以“站笼”酷刑处死的无辜百姓就超过了两千人。之后,毓贤在京向端王载漪、庄王载勋、大学士刚毅等力荐拳民可用,获准面见慈禧太后,1900年被再次起用为山西巡抚。

到了1900年7月9日,他在巡抚衙门西辕门前,毓贤将这46人尽数杀害,妇孺皆不免。不但如此,毓贤亲手杀死天主教山西北境教区正主教艾士杰。山西全省共杀传教士191人、中国教民及其家属子女1万多人,焚毁教堂、医院225所,烧拆房屋两万余间,是各省中死人最多的一个省。

更可怕的是,像毓贤这样的恶魔,在官场还颇有美誉。这也难怪,当地的老百姓都在暗地里说:“活在这样一个清官治下,还不如受贪官盘剥呢,至少,贪官要的是钱,而酷吏要的是命。”如今,我们应该庆幸的是,这些旧账簿早已翻篇,我们活在一个讲究“公民意识”的年代,酷吏早已失去了生存空间。

参考资料:

【《史记·酷吏列传》、《老残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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