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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表彰材料(年度人物评选的意义)

为总结成绩,选树典型,不断凝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正能量,进一步坚定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意见,拟评选表彰2015荆门年度人物。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评选“十大创业明星”“十大优秀企业家”“十大招商明星”“十佳政法干警”“十大道德模范”等5个类别的2015荆门年度人物,在2016年荆门市新春团拜会上集中表彰。

二、责任分工及评选表彰安排

(一)“十大创业明星”评选

责任单位: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选安排:

1.评选范围:入驻各级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客空间等载体平台的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和“草根”创业能人。

2.评选条件:创新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科学发展,艰苦奋斗,具有先进的创新创业理念、突出的创新创业事迹或经历,在所属领域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3.评选程序:宣传动员。推荐申报,入驻各级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客空间等载体平台的创新创业项目负责人,由市直、各县市区创新创业服务部门各审核推荐2-3名候选人;“草根”创业能人由市直、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审核推荐1-2名候选人;符合评选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可自荐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市人社局审查确定候选人20名。组织评审,由市创新创业服务局、市人社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最终10名人选。公示,将评出人员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市创新创业服务局 朱雷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冯春华

联系电话:市创新创业服务局 249106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75089

邮箱:市创新创业服务局 115196533@qq.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jmcyfw@163.com

(二)“十大优秀企业家”评选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商务局

评选安排:

1.评选范围:本地企业家或招商引资总部在荆门的企业家(职务为董事长、总经理(CEO)或相当层次的人员)。

2.评选条件:参评企业家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 的领导,为促进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强学习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发能力,在同行业具有较高声誉;诚信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服务社会,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参评企业要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或自主专利技术,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是所在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持续发展,经营规模大,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2014-2015年连续两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年增长率均在10%以上;经济效益好,社会贡献大,2014-2015年连续两年实现利润总额正增长且达到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包括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而减免的部分),从业人员平均人数300人以上;守法经营,企业信用好,无逃税漏税,无拖欠员工工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

3.评选程序:宣传动员。企业申报,商贸企业家向企业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汇总审核推荐2名候选人;市直工业企业家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市国资委汇总审核推荐2名候选人;县市区工业企业家向企业所在地工信(经发)局提出申请,各地工信(经发)局汇总审核推荐,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各2名候选人,荆门高新区4名候选人。部门推荐,各部门推荐人员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县市区推荐人员需经分管县市区领导审核。组织评审,由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商务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最终10名人选。公示,将评出人员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市经信委 余婉蓉

联系电话:2350702

邮箱:jmzxqyfzk@qq.com

(三)“十大招商明星”评选

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评选安排:

1.评选范围:市直各单位、县市区招商工作人员;驻点招商专班及市 *** 驻外联络处招商工作人员;以商招商突出成果的企业家;各类商(协)会招商人士;其他社会人士。

2.评选条件:热爱招商引资事业;积极主动提供招商引资信息;有重大招商引资成果;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专业研究,积极对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帮助。

3.评选程序:宣传动员。推荐申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确定20名候选人。组织评审,由市招商局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10名人选。公示,将评出人员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市招商局 刘婷婷

联系电话:2339786

邮箱:496630545@qq.com

(四)“十佳政法干警”评选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评选安排:

1.评选范围:全市政法系统政法干警。

2.评选条件:政治素质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业务技能熟,精通本职业务,热爱本职工作,在本部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业务考核中居于前列;工作实绩优,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在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上贡献突出;作风形象好,为人公道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公正文明执法,清正廉洁。

3.评选程序:宣传动员。推荐申报,由基层政法单位按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推荐。资格审查,各地各部门对推荐申报的名单进行初审后报市委政法委复核。组织评审,由市委政法委提请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讨论审议,确定最终10名人选。公示,将评出人员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市委政法委 李小虎

联系电话:2366926

邮箱:jmszfw@163.com

(五)“十大道德模范”评选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评选安排:组织“第三届荆门市道德模范”参加表彰。

(六)2015荆门年度人物表彰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活动安排:市委、市 *** 在2016年荆门市新春团拜会对年度人物进行集中表彰。

*** 荆门市委宣传部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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