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童话故事一般都有一个谜一样的开头: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还在读小学的我,正处在如饥似渴地读小说的亢奋状态。管你是古今中外还是东西南北风,管你是看懂了还是装作看懂了(当然,今天也时常在装),只要是小说,来者不拒,也不分香草与毒花,如牛入花田,一顿乱嚼。因为爱看小说,寻遍了左邻右舍与前村后店,有借必还,童叟无欺,口碑甚好。方圆十里之内谁家有书,只要咱家开口,真可谓“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应该说我就是读百家书长大的。为什么我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某次,从一在县城读高中的邻居大哥那里借来一本毛姆的《刀锋》。之所以印象深,一是当时我们那疙瘩外国小说罕见,再怎么地,咱也得见识见识;二是作者名字怪:威廉•萨默塞特•毛姆,那更得见识见识!故事讲述了男主在战场上为战友所救,而战友牺牲了,战争结束后载誉回国,却从此郁郁寡欢。亲友的赞美、邻居的敬仰、社会的优待、美丽的末婚妻的柔情始终化不开男主心中的愁结。后来,男主不顾一切离家出走,来到印度读了一本什么书,从此内心的狂流得到平复,就像恒河水一样缓缓流淌。
说实话,当时读的时候,一点也不同情男主的遭遇,只觉得这哥们纯属找抽,一天到晚不干正事,不知道究竟郁闷个啥。这与当时的乡俗风情太不一样了,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无病生吟是可耻的!反正这本小说没有《水浒传》好看!当然,得承认,读的时候心中还有那么一点羡慕嫉妒恨,你看男主家多有钱哪!你看男主未婚妻多漂亮啊!别看当时年纪小,读书总会有一种代入感嘛,你懂滴!
刘若英妹纸曾经唱过: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后来,我也学会了,如何去真正读一部小说,即使我依然喜欢看故事,看故事里的热闹,看曲折与离奇。比如后来读到毛姆的另一部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故事的男主是一位事业有成的证券经济人,换作今天的话来讲,是一位获得财务自由的人。这哥们也跟《刀锋》男主一样脑子发疯,放下好好的金领不干了,死活要改行去画画。他似乎总听到灵魂深处,有一个神圣的声音在呼唤:你是天选之人,去画你的画吧!因此愈发觉得眼前的生活中规中矩、刻意呆板,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感觉自己就是一只醉酒的蝴蝶怎么也飞不出这花花的世界。于是抛妻弃子,抛下花花世界的荣华富贵,到处去流浪,到处画卖不出也不想卖、在别人眼里不像画的画,最终潦倒不堪地死在一处海岛上。你说这哥们到底在图啥?用书中的一句话来形容:在满地的六便士之中,他抬头看见了月亮!
张若虚曾经问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按老张的意思,这人生也贼TM短,而这该死的宇宙又贼TM长,要想以短敌长,只好多生孩子多种树,才能人生代代无穷已。但老苏却不同意,端起酒杯就问:客亦知夫水与月乎?老苏就觉得,这月也好,水也好,都不是个事儿。你看它们不也有盈有亏,不也有消有长,与人相比,在天地宇宙面前,不都是一根线上的蚂蚱,拴住了我也跑不掉你。这时佛陀站出来,幽幽地说:少年,看你们骨骼惊奇,我有一本祖传秘籍名为《金刚经》,赠与有缘人,书中有秘诀“凡所有相,皆为虚妄”。
其实,毛姆和他笔下的男主都在寻找,当然,他们寻找的不是月亮。毛姆和他的男主们,总觉得生而为人,就应该是而且只是个人,却偏偏被这苦逼的世界逼得一会儿变甲虫,一会儿变蜥蜴,一会儿变春蚕,一会儿变蜡烛,真当我七十二变哪!所以他们觉得这是物质对人的异化,人再也不是生活的目的而成了生活的手段;这是物质之相、欲望与野心之相,因而是虚妄的,因而要寻找真正的人。那么,毛姆们找到了吗?
童话故事也往往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问题是,幸福到底在哪里?曾经的摇滚大神后来成了仙的窦唯,若干年前在歌声里深情地呼唤与苦苦地寻觅,而另一位摇滚老炮崔健则干脆蒙上了一块红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