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用热爱与执着在做一生所热衷的事。
因为看了一些破案小说,对此有点兴趣,于是我买全了柯南•道尔的四本侦探小说回来;幸好每本书里面的案件是分开的,要不真得花三天时间一直看,还有可能看不完。
看完第一本后,我被歇洛克•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推理和案情分析以及蛛丝马迹的观察、强大的知识库震撼到了。说真的,看完后我还有点缓不过来,因为我已经被里面的案件绕晕了。“血字的研究”讲述的是凶手因爱人被异教徒强迫逼婚而自杀,并为她历尽千辛万苦报仇雪恨的一段凄惨案。这个案件从福尔摩斯一进去案发现场的到处观察,根据现场留下的证据去判断,是破案必备学习的痕迹学(福尔摩斯的痕迹学理论很强大,都是通过他的实践积累并形成自己的侦探技能)。他在案件的街道上看到一辆马车车轮的痕迹,通过车轮之间距离较窄以及实际,推断出这是一辆出租好的四轮马车;在花园小路上看到留下的印迹而判断出现场的人数与衣着打扮。观察死者的表情时,我想他的大脑已经扫描了死者是在什么情况下出现这种表情的了。然后嗅了死者的嘴唇,发现他是被迫服毒而死。接着从现场出现的大量足迹和血迹而推出这是一起仇杀案,同时认为罪犯是个身强力壮的赤面人(脸发红,血旺)。最后去查证死者的婚姻情况等,从而找到凶手。我想如果没有福尔摩斯如此惊人的推导和判断逻辑,以及实践积累形成的储备知识库,还有他对案件的痴迷,案件不会这么成功被绿色。每到案件结尾看福尔摩斯解剖案情时,只有恍然大悟和原来如此的惊醒,实际在看的过程中完全是懵逼的。
每一个细微的观察和缜密的判断都是决定案件的走向,逻辑与推理背后靠的是实践与知识的相结合,第一次看只会被叹服和惊喜到。我膜拜了……
看书,心灵总能得到很大的感触,以及被这个世界所吸引着,这是个充满谜团一样的太空。
#书摘# 人的大脑本来就像一间小小的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但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