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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来收房租亲女人三个月没交房租(房东来收房 我们报警了 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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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4日讯 受疫情影响,工程项目用工紧张,导致今年部分商品房项目延期交房。近日,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旗下济南锦悦华府项目业主向闪电新闻反映,他们的小区提前半年交了房,但业主收房时,却发现了大量问题。

喷泉变“喷壶” 山钢锦悦华府提前半年交房

“说好的喷泉变成‘喷壶’,水景只是个水泥池。”这是12月13日,业主刘先生收房时见到的情形。不仅如此,山钢锦悦华府项目规划的居民健身设施也没有安装好,随意地摆放在小区的角落里,还没有来得及拆外边的包装。

刘先生说,走在小区里,还得注意脚下,因为刚铺好的地面还没有晾干,要是稍有不慎,就会永久地留下脚印。“小区内的绿化、道路质量一般,根本不像交房的样子。”很多业主将收房时发现的问题拍摄发到业主群内,上演了一场闹心的“买家秀”。

刘先生告诉闪电新闻记者,他是在交房前三天收到济南明东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东房地产”)的交房通知书,这让他很意外,因为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也就是说,锦悦华府项目足足提前了半年时间交房。

记者实地探访 东门仍未开放

12月23日,闪电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唐冶片区的锦悦华府小区。由于小区实行实名制,记者无法直接进入小区。

该项目位于飞机起降航线下方,距离机场18公里,肉眼可见的飞机不时从头顶呼啸而过。小区南门前一条马路西首,“锦时已到,恭迎回家”的标语十分显眼,一旁的广告牌提醒过往路人,小区仍有部分现房对外销售。

小区北侧和西侧红线外规划城市绿地,记者看到,这些地方设有围挡,仍在施工,而东侧的规划道路覆盖厚厚的土层,表面披着一层绿网,至今没有通车。小区规划两个大门,只有南门对外开放,东门仍被一圈围挡拦着,不时有工人进进出出。

未到合同约定的时间,山钢地产为何要提前交房?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我们提前交房是符合规定的,所有的证都齐了,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提前建好了,所以就提前交了。”至于交房时小区暴露出来的问题,工作人员建议咨询物业。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行承诺制?新规取消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闪电新闻记者从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局了解到,12月1日,锦悦华府项目已经在该局进行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合格,意味着,锦悦华府项目达到交付条件,但为何却遭业主集体“吐槽”呢?

根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应采取查验资料的方式对开发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应一次性将不合格内容书面通知开发企业,待整改合格后重新申报核实。

“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里有一个关于绿化、道路四方验收的意见表,表的下边盖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章,它是承诺制的。”济南市历城区行政审批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审批局仅对房企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并不到项目现场核查。不过,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工作人员却说,“竣工综合验收不允许承诺,要到现场查验,过了关,才能盖章。”

据了解,近日实施的《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取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事项。12月10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通知,正式取消“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事项。

为确保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等相关管理工作与政策法规调整有序衔接,12月1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商品房项目交付标准、预售资金监管终止条件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并制定了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取消了《济南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

根据通知,通知下发之前,已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交付时达到原“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各分项验收条件(原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审核意见表规定的相关内容),可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履约交付,不再以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作为交付条件,开发企业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在交付场所公示各分项验收合格证明或材料。

通知下发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须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网签模板,其中商品房交付条件调整为满足买受人正常使用需求的同时,取得以下四个要件:1.该商品房所属取得单体《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产实测报告;3.开发项目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配套设施,由建设单位分别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4.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交付7日前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将红线内开发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等各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情况记录在开发项目手册中,接受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动态监管,同时要在交付现场公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配套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接受社会监督。商品房买受人需按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要求将首期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专用账户后,方可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对于此事,闪电新闻记者将继续关注。

闪电新闻记者 唐福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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